休闲业必知法律常识
足浴店是一个难免发生纠纷而导致顾客索赔的行业,对于这类纠纷往往是通过消费者委员会的介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顾客甚至会上诉至法院,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赔偿问题。那么作为足疗休闲业的经营者,这些法律常识,应该铭记于心。
1 由于足浴店疏忽造成的消费者伤害
此类损害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最常见情况,也是足浴店经营者赔偿最多的情况。
例如消费者因地板太滑而摔伤,因技师疏忽弄坏客人财物等等。在此类情况下,损伤是足浴店经营者的过错造成的,也有可能是足浴店的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
在实际的处理当中,无论是依据《民法通则》,还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足浴店经营者都毋庸置疑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也都支持消费者的请求。如果消费者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则可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适当减轻足浴店经营者的责任。
2 由于第三人造成的消费者损害
这类纠纷主要是指消费者在足浴店消费时被打被杀、财物被抢被盗等意外,而非由足浴店经营者或其工作人员造成的伤害,我们称这类伤害为“第三人伤害”。
那么在该类情况下,足浴店经营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作为经营者,若它提供的服务没有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同时经营者没有故意指使加害人实施伤害行为,比如消费者在消费时,被人从后面一瓶子打昏,这类突发事件很难判断是由双方恩怨或是其他原因引起的争斗,则应由打人者赔偿,与经营者无关。
但有一种情况,如果作案时间较长,比如歹徒在足浴店里污辱或殴打顾客,或明目张胆的实施抢劫,而足浴店工作人员在场围观,面对受害者的呼救袖手旁观、无动于衷,没有积极地协助消费者避免伤害,那么足浴店经营者就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对于商家来说,是属于未尽到维护安全消费环境的义务。
页面更新:2024-03-0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