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在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以后只能是少数人集约化经营

人民公社是我们国家农村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普遍组织形式,习惯称农业社,在社会物质条件比较匮乏的特殊时期,对全体农业人员进行有组织地搞农村生产,对稳定社会秩序,加快各种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历史性的作用。同时也为探索农业发展道路与生产组织方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很多经验,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业社只是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形式而已,他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是很正常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农业社的一些不足之处。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各行各业都进行了改革,从而使社会事业普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也在改革大潮中多了更多的选项,从而使很多人短时间或长期将离开农村。这样农民手中所承包的土地出现了很多非种植农作物的特殊现象,在务农和务工中不断来回摆动的农民对于何去何从根本没有一个肯定的选择,在这种形势下人们思考其原因与对策是很正常的事。

农业在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以后只能是少数人集约化经营

种责任田


土地是农民手中最基本的资源,现代化农业主要体现在用更多的机械代替人力劳动,同时机械化程度越高对规模化要求也就越高,人力投入就越少,农民因此而产生的种地以外的时间更充足,形成了解放大量劳动力是现实,转移劳动力的任务越来越迫切,这个任务完成起来难度是非常大的。被转移的劳动力必须要做到,转得出去,落得住脚,不能出现反反复复地折腾,这样的话农民们是不会随意把土地以任何方式拿出来去让别人搞集约化生产经营的。今天有事可以把土地撂荒,明天没事可以退一步还可以继续耕种,最起码可以生产一些口粮,以解决最基本的吃饭问题。

农业在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以后只能是少数人集约化经营

农民工领工资


农民对土地的情结,几千年以来真正耕种土地的农民未必就拥有自己的土地,而拥有较多土地的人很少是自己进行直接耕作,所以当农民有了自己可以经营与支配的土地时是非常珍视的,在没有可靠的下一步收入来源的时候是绝不会轻易丢掉土地的,因此要实行集约化经营解决农民的现实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当前大多数土地都是农民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进行着承包经营,土地主权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农民对于土地的所有权是没有期望和要求的,他们所希望得到的是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收入,至于干什么工作可以说基本上很少有特殊要求,所以农民对于务农能够做到离得开,养得活,住得下,就完全可以不再惦记那一点点承包地了,从而为集约化大规模经营土地创造更好的条件。

农业在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以后只能是少数人集约化经营

大型机械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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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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