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侃“立皇帝”刘瑾

前些天我写了一篇关于法门寺的小文,有人看了以后问了我一个挺有意思的问题:京剧《法门寺》中的刘瑾为什么脸谱是红色的?常识告诉我们,脸谱红色代表忠义、耿直,这刘瑾不是个奸臣吗?

我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挺好的。我在这里试着说说我的理解。这出戏里的刘瑾是花脸应功,但是道京白,而且“包袱”不少,其实还是近乎于丑角。这部戏中表现的刘瑾也并非忠臣,但其画红色脸谱,是为了表明他养尊处优,因而面色红润。而且,如果仅从这部戏来看的话,刘瑾在这里是做了一件好事,是一个正面人物。

关于刘瑾,其实这个人还是值得说一说。

在说刘瑾之前,先说说明朝的宦官之祸吧。中国历朝历代中明朝的太监专权是比较厉害的,这里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主要是明朝一朝除了太祖、成祖等少数皇帝之外了,多数皇帝是比较怠政或贪玩荒唐的,这就使得其他的政治力量渗透进皇权当中了。由于太祖开始废丞相,实行皇帝专权,而皇帝又不像后来的清朝那样“立贤不立长”,因此后来的皇帝除非个人非常“严格要求自己”,否则都会自我放纵,最终大权旁落。一般而言,皇权旁落后主要会出现两股势力渗透,一是外戚,一是太监。明朝的制度中册立皇后都不从勋贵中选,皇后的父兄也只是授予一个虚的头衔,因此有效避免了外戚干政。但是对太监就不一样了,明初太祖时鉴于前代宦官之祸,制铁牌置于宫门,规定“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对太监防范严密,使得他们无机可乘。但成祖通过“靖难之役”夺位,在这一过程中不少太监立了功,而且成祖因其“得位不正”,导致对他人特别是建文帝旧臣难以信任,急需有一只专门听命于自己的力量作为耳目,而这只力量最方便的就是太监了。因此,从成祖开始,明朝的太监就走上了舞台。更为重要的是,明朝在政治制度安排上为太监专门搭建起了很大的平台。我们可以拿明朝和清朝相比,清朝的太监被严格限定在内务府的管辖范围内,即便有安德海、李莲英、崔玉贵、小德张等有名的大太监,也只是高级奴仆而已,对朝政是无缘置喙的。而明朝就不一样了,明朝的宦官有24衙门,其中的司礼监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权力极大。同时太监还可以提督京营和监军统兵,有的还担任镇守和守备等职务,另外厂卫等特务机关也由太监掌控,因此形成了很大的势力。这时候如果再加上皇帝懒惰,宦官势力必然做大。这里特别有意思的是,本来太祖明令宦官不得读书识字,以防他们干预朝政(这一条在清朝也是这样的),但到了后来皇帝竟然鼓励并赏识有文化的太监,尤其是司礼监的宦官文化程度都不低,这也为宦官专权埋下了伏笔。

下面开始说说刘瑾这个人。刘瑾(1451年—1510年),兴平(今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汤坊镇王堡村) 人,明朝正德年间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改姓刘,净身入宫当了宦官。弘治年间,刘瑾犯罪,被赦免后侍奉太子朱厚照。弘治十八年(1505年),明武宗朱厚照即位,命刘瑾执掌钟鼓司,刘瑾正式获得官职。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初,刘瑾以进献飞禽走兽来博取明武宗的欢心,得以数次升迁,自此掌握大权,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被时人称为“八虎”之首,所谓“八虎”指的是刘瑾、马永成、谷大用、魏彬、张永、邱聚、高凤、罗祥等人。“八虎”当中,刘瑾最为跋扈,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

其实,我们如果仔细看看刘瑾的履历就会发现,他6岁入宫,直到54岁才有正式职务,说起来也挺悲催的。实际上年轻时的刘瑾并没有被命运垂青,他也想努力奋斗,但一直没有成功。不过,刘瑾有一大特长,就是特别能说会道,外号叫“利嘴刘”,凭着这张利嘴,他一度成为了弘治年间大太监李广的心腹,但还没等他跟着李广飞黄腾达,李广就犯了事,刘瑾被拉去陪绑,差点丢了小命。后来他被赦免后当了太子朱厚照的陪读宦官,在朱厚照身边的太监中,刘瑾年龄最大,与朱厚照年龄相差30岁,这个年龄的人哄着还是个孩子的朱厚照玩,自然能哄到太子的心坎上。于是,朱厚照一即位,立刻就把刘瑾作为第一亲信用了起来。刘瑾弄权的机会终于来了,于是开始把持朝政,折腾了起来。这时一帮大臣看不下去了,刘健、谢迁、李东阳等阁老加上六部九卿通过司礼监王岳联名上奏武宗,要求斩了刘瑾。这刘瑾也不是吃素的,立即跑到皇帝那里大哭,说是王岳勾结外官想要独揽朝纲。正德皇帝听了以后大怒,结果杀了王岳,罢了几个阁老的官,刘瑾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司礼监太监,实现了成功的逆袭。

刘瑾得势成为第一太监之后,权焰熏天,可以说是睚眦必报,凡是得罪他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收拾得服服帖帖,连六部尚书在他面前都要毕恭毕敬。东厂西厂厉害吧?刘瑾设立了一个内行厂,专门整治东厂西厂,最后连这两个特务机关也都在刘瑾面前老老实实。北京城内外都说有两个皇帝,“朱皇帝”、“刘皇帝”,或者叫“坐皇帝”(武宗)、“立皇帝”(刘瑾)。你说厉害不厉害!刘瑾利用“立皇帝”的权力,公然索贿受贿,各地官员朝觐至京,都要向他行贿,谓之“见面礼”,动辄白银千两,有的高达五千两。有人为了行贿,只好贷于京师富豪,时人称为“京债”。凡官员升迁赴任,回京述职,都得给他送礼。此外,他还派亲信到地方供职,为其敛财。正在刘瑾如日中天的时候,他的好日子也到头了。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杨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监张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乱。杨一清平定叛乱后与前来监军的张永商讨除刘大计。叛乱平定之后,太监张永利用献俘之机,向武宗揭露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武宗当即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在李东阳的帮助下,明武宗最终动了杀心。第二天,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仅黄金就有24万锭,其总量相当于户部存银的六倍之多,同时还抄出了伪玺、玉带等违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状大怒,终于相信刘瑾谋反的事实,下诏将刘瑾凌迟处死。最终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据说第一天割完后抬到牢里还喝了两碗小米粥,行刑完毕,割下的小肉块被受过其害的人家抢着买下吃掉,一文钱一块肉。

刘瑾是一个巨贪,给他勾个白脸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也不是一点好事都没做,如果说《法门寺》里刘瑾纠正冤案只是一出戏,不能当真的话,那么另一件事却是真实的。那就是他为明朝留下了一份重要的遗产——盘查。刘瑾当权时,曾经搞出过一套“刘瑾变法”,其中包括降赋税、整顿盐法、建立官员不定期考察制度、打击官员失职和贪腐,这其中就包括“盘查”。刘瑾被处死后,“刘瑾变法”被全部取消,但唯有“盘查”一道被保留了下来。

所谓“盘查”,就是对失职和贪腐官吏不管你有什么借口和推脱的手段,只要查出问题就赔钱,自己赔不起有儿子,儿子赔不起有孙子,总之就是要世世代代赔,而且每年还要加利息,直到赔到倾家荡产。这一招非常狠,不少贪官最后都赔得家破人亡。刘瑾死后,这套做法被朝廷保留了下来,之后的嘉靖到隆庆年间,大明王朝又多次兴起“盘查”运动,追回了大量公款,惩治了一批贪官,为“嘉靖中兴”和“隆万中兴”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这个意义上讲,刘瑾在某一刻,似乎也可以勾个红脸。

闲侃“立皇帝”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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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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