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网讯(记者 许静 通讯员 董会云)7月7日8时,一车号为豫HR21XX 的货车途经西平县出山治超站,经检测不超载正常通行。
该车驶出检测道后,西平县出山治超站芦庙中队执法人员殷永锋发现该车轮胎冒烟小面积自燃,立即试图叫停该车扑救,而该车司机没发现情况向东驶去。
殷永锋立即掂起值班岗亭的灭火器,紧急拦截一辆经过的小汽车坐上追赶,并同时用对讲机向治超站领导汇报。
西平县出山治超站值班站长谷卫民和值班队长于会涛、队员邢亚雷立即开着执法车,带着灭火器追赶。
至西平县芦庙东G345国道三公里处,谷卫民一行追赶上了货车。当时货车已被先期赶到的交通执法人员殷永锋喊停在路边,并成功帮司机灭了火。
该车司机感激的说:“车上拉的香草,可值不少钱,真着了损失就大了。着火引起的轮胎已经爆了,幸亏你们及时赶过来,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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