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光辉而灿烂的鬼怪文化

中国鬼文化的成因

在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中,已经出现了“鬼”字。从字形上来看,下面是一个“人”字,上面则有一个可怕的脑袋。所以,在古人的印象中,鬼就是一种跟人差不多,但是比人可怕的东西。这符合先民对于自然天地鬼怪的图腾崇拜。当时的人类,还处于茫然四顾皆神明的时期,对未知有极大的恐惧感,对于人死亡以后去了哪里,有太大的猜测。所以,在不断的探索中,古人渐渐将人死亡以后的形态称之为鬼,它们住在阴曹地府,可以享受世道轮回,转世投胎。

在《礼记·祭义》中有专门记载:“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而且,随着等级分化的发展,古人又将鬼与神进行区分。有人祭祀,能入庙供奉的称之为神。这些都是统治阶层,比如皇族的太庙和宗庙,供奉在里面的先人终年享受祭祀,则可成神。而普通百姓之家,无庙可供,逝去的先人只能变成鬼。我们查阅《礼记·祭法》,可以看到很明确的说明:“庶人庶士无庙,死曰鬼。”

中国古代光辉而灿烂的鬼怪文化



鬼文化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以及文化的发展都极其低下和落后,人们对于大自然是彻底懵然无知的,因此对于很多自然现象往往难以具有正确的认知,于是便会用自己的主观思维去解释这些自然现象,尽管原始时期的人们已经出具鬼怪的概念,但是这种概念是相当模糊的,而且是以大自然为依托的,因此,早期鬼怪的形象多数都是非人类,而鬼怪的形象越清晰,越接近于人类,就说明这个时期距离现代是比较近的。反之,则距离现代越远。其次就是早期的人们是没有什么善恶观念的,因此出于畏惧,早期的鬼怪都是极其凶恶的;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文明的发展,鬼怪的形象也逐渐产生了变化,有穷凶极恶的恶鬼;也有心地善良的善鬼。

比如上古传说当中神话人物全部都是非人类:人首蛇身的女娲,以及伏羲、蚩尤等等。等到"神"的概念诞生以后,再加上许多外来宗教进入我国,与我国的这种鬼怪文化相融合,又产生了更加复杂的变化,并不断衍生发展,最终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复杂的、完整的鬼怪文化体系。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害怕黑暗、畏惧死亡也是鬼魂观念起源的重要原因之一。害怕黑暗是人类的天性之一,当黑暗遮没一切的时候,人失去了所有的参照物,也就等于失去了自己,不由自主地害怕起来。人们需要设想黑暗中有某种必然存在的东西,而这种东西对人具有威胁性,于是害人之鬼便有了产生的可能。畏惧死亡与鬼的产生更是密切相关,
其实无论是人类还是非人类,死亡都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自然规律,但是对于原始时期的人们来说,这是一个相当难以理解的现象,因此,在他们的主观思维意识当中,这些人并不是死去,而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生活。但是出于对死亡的本能的恐惧,即使主观意识认为他们是去了另一个世界生活,但是却又控制不住内心的惧怕。而在那个时代,这种惧怕就转换成为了"供奉"行为。再加上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渺小与无力,渴望有一种力量能够庇佑自己,这两种心理相结合,便产生了鬼怪文化。

中国鬼文化的基本特征

中国鬼文化是一个庞大的体系,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内容,有道教的冥界、有佛教的地狱、有俗家的鬼怪祖先。这些东西掺杂在一起,形成了既恐怖吓人(地狱刑罚和恶鬼),又鬼神庇佑(祖先庇佑、行善转世)的独具特色的中国鬼文化。
(一)家族宗法制的长期存在使中国的鬼魂观念与祖灵观念紧密结合,从而给中国的鬼文化留下了鲜明的宗法烙印。
家族宗法制在西周确立之后,作为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以不变应万变,贯穿于中国社会三千多年,对中国的意识形态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国鬼魂观念受其影响,在西周前后曾发生过质的变化。从殷都废墟中发掘的考古资料看,西周之前的殷人的鬼神观依然存在着多种崇拜的倾向,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河流都有灵魂,均具备降灾降福、佑人害人的功能。不仅如此,在殷人看来,父母及祖先的亡灵和自然界的其它神灵一样也经常无端做祟,危害后代。“贞祖辛祟我”“贞妣己祟帚好子”,这里亡故的考、妣和祖考、祖妣无端做祟,和其它天灾人祸具有同等的意义。

中国古代光辉而灿烂的鬼怪文化


周代以后,随着家族宗法制的确立,亲祖之灵作祟的提法逐步消失。因为在周人心目中,祖宗之灵是以“ 敬德保民”为己任的,他们不仅品德高尚,而且是亲族子孙道德行为的监护者,绝不会无缘无故作祟,危害子孙,干违背道德的事情。随着对祖宗亡灵作用的美化,祖先崇拜在各种崇拜中逐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出现了祠祭、家祭、墓祭等多种多样的对祖先的祭祀形式,特别是宗庙、祠堂作为祭祖的重要场所,其营建构造逐步受到重视。《礼记·曲礼上》有所谓“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的说法,即诸侯、天子营建宫室,要首先建宗庙。与之相适应,在宗庙、祠堂内逐步出现了各种复杂的祭祀活动,“月祭”、“四时之祭”等。除此之外,对那些无主孤魂,以防其作祟,在郊外临时设坛进行“招魂致祭”。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与祖先崇拜相连的祠庙建筑、墓地建筑广布于中国各地,组成一个文化传播的大系统。至今为止,我国有关鬼的小说、戏曲、美术、舞蹈等所涉及到的人、景、物,大都与祖先亡灵、宗庙、祠堂、墓地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祭祖活动的经常化、祭祖形式的多样化、祭祖意识的普遍化,使得中国鬼文化带上了浓厚的家庭宗法特色,使之显著区别于西方及其它地域的鬼文化。
(二)道教的广泛流行,使中国的鬼文化呈现出道巫合一、鬼、神、仙相通的特点。
道教是老庄哲学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本土宗教,一开始就与民间巫术有着紧密的联系。而民间巫术具有沟通鬼神、与人解梦、替人治病、占卜祸福、预言吉凶的功能,从古至今一直受到老百姓的重视。后来巫术逐渐被道教融合和取代,道士驱鬼、超度亡灵,甚至给人治病。所以,道教文化的兴盛,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中国鬼文化的发展。

中国古代光辉而灿烂的鬼怪文化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里面糅杂了太多的东西。鬼神文化也不例外,在随着时代发展的过程中,添加和融合了太多的东西。所以,后来鬼神一体,在道教中构筑了完整的神仙谱系。天上有玉帝、地下有阎王。神仙归天上管,鬼怪归地下管。人死之后,变成鬼,通过修行,或者生前做了善事,可以由鬼变成神或仙。这等于给人死后,同样安排了一个上升通道。让活着的人知晓,即使死亡也不是无路可走,而是有一条通天大道。

此外,道教还吸收老庄哲学中“神人”、“至人”、“真人”轻举独往、逍遥世外的思想,迎合人们渴望飞升成仙的心理,构筑了一个完整的神仙谱系。据不完全统计,道教诸神共计430位之多。诸如:菩萨、玉皇、玄女、财神、门神、灶神、海神、关帝、城隍等,还有众多行业神,如:铁匠崇老君、染匠崇梅葛仙翁、乞丐崇罗祖大仙等。至于鬼谷子、张天师、许真君以及人们常说的八仙更是妇孺皆知。通过对道教经典《道藏》的研究,我们发现,道教的神仙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有名、有姓、有形、有质、有情、有欲,并有一部得道成仙的生活史。道教的这种创造神仙的思维方法,极易给普通世人造成一种错觉,即人死本为鬼,但只要得道便可由鬼或变神或变仙,由此导致了中国鬼文化的鬼、神、仙相通,混杂不分的特点。


(三)、佛教文化与鬼文化的融合发展

在道教文化中冥界鬼城,有奈何桥、鬼门关、无常殿等等,但相对来说没有佛教地狱那么可怕。在道教文化中,人死后变成鬼,会停留生活在阴间,也就是冥界。而佛教中的阴间及地狱,且重点突出在“狱”上。人间牢狱,主要用来关押穷凶极恶之人,而阴间地狱则是关押鬼魂的地方。佛教中地狱有十殿阎王,有十八层地狱,每一个阎王都有明确的管辖职责。而十八层地狱,一层比一层残酷,越往下,受到的刑罚越重,这无疑为进入阶级社会后,伸冤无门的中国百姓提供了一种心理解脱的手段。佛教的地狱数目之多,为其它宗教所不可比拟,且极为混乱,大致有根本地狱、孤独地狱、十八层地狱等。每类大的地狱又包括众多的小地狱。每种地狱内皆有多种多样的刑具,让亡灵在此以生前行为的善恶进行或轻或重的制裁,而且还有以阎王为首,佐之判官、鬼吏、鬼卒的一整套管理地狱的官僚体系,所有这些是我国上古幽冥世界观中不曾有过的。后来佛教的地狱观念吸收了中国早期幽冥观中“地下九层说”的某些因素,并与中国的官吏体制相结合,创造出汉化的“十殿阎王”。“第一殿:秦广王蒋;第二殿:楚江王历;第三殿:宋帝王余;第四殿:五官王吕;第五殿:阎罗王包;第六殿:卡城王毕;第七殿:泰山王董;第八殿:都市王黄;第九殿:平等王陆;第十殿:轮转王薛”。各殿阎王职责分明,分管着阴间的各类事宜。可见佛教地狱观与中国固有的冥界观念互为补充、互为依靠,共同构成了中古以后我国庞大复杂的幽冥世界体系。

中国古代光辉而灿烂的鬼怪文化


(四)在世俗世界中,自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上至皇帝,下至百姓,无不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推崇“忠孝仁义”,并且影响到中国鬼文化的发展。孔子曾说过“敬鬼神而远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对于神鬼持一定的怀疑态度。

但是在世俗丧葬祭祀中,儒家文化又非常重视。这与忠孝文化一脉相承,因为重视逝去先人祖先的祭祀和丧葬,也是忠孝的一种体现。而且,儒家文化讲究礼节,所以专门针对丧葬和祭祀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和义理化的总结。
儒家之所以对丧葬、祭祀等鬼事活动给予高度的重视,其目的不完全在于事鬼神,而在于以此为手段来增强人们的忠孝仁义观念,巩固尊尊卑卑的等级制度。


中国鬼文化的社会作用

(一)鬼文化的发展,导致厚葬之风久盛不衰。
作为厚葬的标本,有陕西临潼骊山脚下的秦始皇陵,有咸阳北原和洛阳北邙山上那一座座栉比鳞次、气象恢宏的汉代陵墓群,有北京的地下宫殿,有河北的东陵、西陵。人死了千方百计厚殓丰葬,把珍贵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以至把陶俑、活马、活人塞进坟墓里陪葬的事,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在帝王厚葬之风的影响下,一般达官、显贵也相沿成习,竞相效仿。

霍去病死后,送丧时武帝发属国玄甲军阵送行,从长安一直摆到茂陵。厚葬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构成了严重的社会经济负担之一。

中国古代光辉而灿烂的鬼怪文化


(二)无论是上古神治、人治合一时期,还是后来人治、神治分离阶段,鬼文化的盛行都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生活。
在上古人治、神治合一时期,“鬼”凌驾于一切政治之上,鬼神的意志直接体现在政治行为上。例如,黄帝即是华夏部落集团的首领,同时又是部落中最大的巫师。传说他“合鬼神于西泰山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 。后来他与蚩尤逐鹿大战,参战者除华夏部落集团各氏族外,还有四方的鬼神。在神治、人治分离的过渡时期,鬼神对社会政治的裁决权仍然表现的十分重要,这从殷商社会可以清楚地看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鬼,先鬼而后礼”。国王事无大小,都
必需请示鬼神而后决。
而代表鬼神发言的是巫师,巫偏重鬼神,代鬼神发言用筮法。师偏重人事,代鬼神发言用卜法。国王的行为须征得巫师同意方可。到了神治、人治分离后,鬼文化对社会政治的影响虽然不再具有直接性、决定性特点,但它仍然从思想上、精神上间接地发挥着影响作用。如,历代统治者利用祖先崇拜来维护王族地位的神圣性,调和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等。佛教传入中国后,其因果报应的鬼文化观念作为政治的补充手段,更是有效地钳制了下属劳动者的思想,起到了维护封建基层政权的作用。

(三)历代围绕鬼神有无问题所展开的争论,构成了中国思想史的重要内容。在中国思想史上,形神关系的争论持续了数千年之久,神灭即无鬼,构成了无鬼论。神不灭即有鬼,构成有鬼论。自春秋战国到汉代,围绕形神关系问题曾有过长期的争论。魏晋南北朝时,随着佛教的传入,神不灭论广泛流行,神形关系的争论遂掀起一高潮,无神论者范缜写出《神灭论》名作,提出“形神相即,形质神用”的哲学思想。隋唐之后,形神关系的争论依然存在,时有交锋。正是在上述思想论证中,“生”、“死”、“形”、“神”等概念逐步成为中国哲学的基本范畴,仅此可见鬼魂问题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


(四)鬼文化的存在与发展对包括文学创作、美术、雕塑、音乐、舞蹈、戏曲等在内的中国古典文化艺术的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文学方面讲,一方面随着丧葬、祭祀等鬼事活动的进行,出现了与之有关的墓志铭、祭文、吊文等文体,另一方面许多文人学士以民间鬼故事为基础创作了大量鬼神志怪作品,诸如:《搜神记》、《灵鬼志》、《幽冥灵》、《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等。作者在其作品上借鬼事言人事,以辛辣的笔锋对世态炎凉,从艺术方面讲,鬼文化对中国的美术、雕塑也都产生过广泛的影响。《钟馗捉鬼图》、《张天师骑虎镇邪》,民间年画中广为流行的《镇宅门神图》都是鬼文化观念的反映。敦煌莫高窟、云岗石窟、龙门石窟的有关鬼文化的雕塑更是不胜枚举。除此之外,中国的许多音乐、舞蹈都直接来源于上古人类巫祝祭祀鬼神的仪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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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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