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为什么会成为女性最不安全的国家?

在印度,平均每3分钟发生一起针对女性的暴力犯罪,每22分钟就发生一起强奸案。然而,由于有很多受害女性羞于和不敢报案,实际上印度的强奸案远远大于官方披露的数据。

为什么印度女性会成为性暴力最大的受害者?从印度的社会、历史和文化探讨和分析,就会发现,印度女性总是被强暴概括而言有几点。一是印度由来已久的男尊女卑的文化和宗教,二是印度的法治不彰,执法不严。

宗教的影响

一个社会女性受歧视是不民主不公正的表现之一,而印度男尊女卑的文化和制度要从历史深处寻找答案,其中的种姓制度是最大的渊源。

公元前3200多年,住在印度次大陆上的是达罗毗荼人,他们肤色黝黑,身材粗短,却孕育出辉煌灿烂的“印度河文明”。公元前2000-1500年,来自中亚的雅利安骑兵跨越开伯尔山口,摧毁了印度河文明,霸占了印度河、恒河流域的膏腴之地。

从中亚沙漠远道而来的雅利安人认定这就是天赐之地,不再游牧转而定居于此。

在这段征服达罗毗荼人的时期里,雅利安人虽然有黑科技的加持(骑兵的发明),但达罗毗荼人雄厚的物资基础,以及大量的兵源令雅利安人的人力捉襟见肘。为了开疆拓土、决胜疆场,雅利安妇女的生产力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印度为什么会成为女性最不安全的国家?

男人们在前线见血,女人们则纺织、耕种、喂养牲口、制造军需。军衣、军粮、军马、弓箭、战舰,妇女通过自己的知识和勤劳,为雅利安军队最终胜利增添了种种的砝码。由于需要参加制造业和后勤的运输、管理,雅利安的妇女必须接受教育、储备知识。

当时的一部诗集——《阿达婆吠陀》就强调了女性只有在接受教育后,才能步入婚姻。这时的雅利安妇女地位,可谓是印度历史上巅峰。她们腹有诗书、婚姻自由、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涌现出大量的人才——女祭司、女诗人、女学者。她们和男子一样拥有财产继承权,哪怕丧夫成了寡妇。

从公元前900年到公元前700年,雅利安人东征西讨,几乎彻底征服了印度河流域和恒河流域的达罗毗荼人。达罗毗荼人提供的丰富劳动力,让雅利安妇女不需要在奔波于田垄上、也不必加班加点为军队赶制被服、箭矢。许多雅利安女人不再从事任何社会劳作,安心在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转而成为全职妈妈,以至于后来雅利安女人觉得教育是多余的——毕竟在她们看来脑子不是生儿育女的器官。

为了实现少数雅利安人对多数达罗毗荼人的统治,罪恶的种姓制度被婆罗门教发明了出来。战败的达罗毗荼人沦为种姓制度下的贱民,世世代代以奴隶的身份为雅利安人劳作,随后建立了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即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社会地位最高,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吠舍是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首陀罗是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就是奴隶。除了这四个阶层,印度还有另一个阶层——贱民。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贱民,或称不可接触者,最受鄙视。

印度为什么会成为女性最不安全的国家?

印度种姓制度


印度为什么会成为女性最不安全的国家?

为了维系种姓制度万世一系,印度的雅利安人规定不同的种姓之间不得通婚。为了防止雅利安高种姓妇女和低种姓男子发生“道德败坏”的感情,印度女性的经济活动被彻底取消,印度雅利安女人一生唯一的使命就是侍奉丈夫、繁育子女。

从此,印度女人沦为生育工具的历史拉开了序幕。高贵的雅利安女人如此,位于社会底层的达罗毗荼妇女更是印度食物链的最底端。

“女性是孕育生命的沃土。”为了进一步榨干印度女人生育机器的价值,“聪明”的印度男人引入了童婚制度。印度女子在青春期甚至接近青春期就被迫嫁做人妇。

种姓制度下的印度,女性的地位与贱民相当。作为印度文化的代表作之一、印地语诗人杜勒西达斯所作的《罗摩功行录》对印度女性的地位作了描述:丈夫是妻子的天神,服侍丈夫是妇女最崇高的天职,没有丈夫的妇女等于没有生命的躯壳和无水的江湖。


作为维护种姓制度的法律文本《摩奴法典》规定,小姑娘、青年妇女、老年妇女虽在自己家内决不应随己意处理事情。妇女少年时应从父,青年时应从夫,夫死从子,无子从丈夫的近亲族,没有这些家族从国王,妇女始终不应该随意自主。这比中国古时要求女性的“三从四德”还要严厉。

公元前六世纪到公元前五世纪,佛教教义完全推翻了婆罗门教的根基,众生平等的思想受到了平民阶级的欢迎,不论已婚未婚还是寡居、富裕抑或贫困、高种姓或者贱民,在佛教思想的影响下,印度社会焕然一新。

脱离了婆罗门教的桎梏,女孩们走出家门,追求思想的解放和知识的洗礼。生儿养女不再成为累赘,取而代之的,许多女孩选择收养;男婚女嫁也不再由父母一言而决,女孩本身的情愫也得到社会的尊重。

童婚被广泛地抵制,印度女孩结婚的年纪被向后推移;女孩人格再次得到家人们的尊重,即使寡居,她们仍然可以参与家庭聚会和遗产继承。


印度为什么会成为女性最不安全的国家?

然而到了八世纪,婆罗门教出现了一个叫商羯罗的人物,他把婆罗门更新换代,进阶成为婆罗门2.0版本——印度教。商羯罗舌辩滔滔,到处找佛教大师踢馆,把印度佛教最高学府辩得哑口无言、闭门授课。佛教从此一蹶不振,印度教成为了印度次大陆上的主流宗教。


佛学的退潮,印度教的抬头,使印度女人的命运再陷多舛之路。女子是邪恶不祥的象征,因此女性不得参与政治,不得过问家族大事,更不得参加宗教祭祀活动,遇到可以彰显社会地位的事情,女性都要回避,这就意味着在印度的女子没有任何发言权,她们毕生的最高任务,就是嫁给一个男人,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丈夫就是信仰和神明,女子人生幸福与否,全部的可能性就都压在了夫君的身上。


印度为什么会成为女性最不安全的国家?

对于女性来说,更为残忍的是寡妻殉葬的习俗。这种习俗在印度被称为萨蒂仪式,即寡妻要在丈夫的葬礼上殉葬的仪式。这种殉葬仪式源于印度教中的故事,湿婆的妻子萨蒂在丈夫受到侮辱时,跳火自焚之后转化成了印度教美丽高贵的帕尔瓦蒂女神,最后和湿婆永远在一起。因此在古代印度,如果丈夫早亡,妻子必须在葬礼的火堆里跳火自焚,即所谓的“萨蒂”仪式。寻常人家如此,王室贵族更是变本加厉,遗孀们跳入火堆前还要在宫墙上留下自己的手掌印。在王公火葬的当天,遗孀们沐浴薰香,穿戴整齐,手沾着染料,拍到已经有很多同样手掌印的宫墙上。这种在外人看来惨无人道的殡葬仪式,其实在古代印度人的观念中是非常神圣而浪漫的。


在种姓制度下,只允许“顺婚”(高种姓男子娶低种姓女子),而“逆婚”(高种姓女子嫁给低种姓男子)则是要受到诅咒和惩罚的。如此等级分明的婚姻枷锁之下,怕是没有几个男人会对自己的妻子有足够的尊重和善意,这也造成高种姓女子和低种姓男子过剩,因此也开启和长期甚行一夫多妻和丰厚嫁妆现象。高种姓男子多娶妻子既体现其较高的社会地位,还会获得更多嫁妆。高种姓女子为了找到与其地位相配的男人不得不陪以厚嫁;低种姓女子为了攀结高种姓也需要送上丰厚嫁妆以博取夫家的欢心,婚姻成了女性最重要的改变人生的一条出路,女儿出嫁造成的巨大经济压力,更加重了男女地位的不平等。


法治不彰,执法不严

法律法令的缺失和不周,以及法治的不严是把印度女性推向被强奸境地的最直接也是最后的推力。

1、历史问题导致中央政府和土邦之间政令不通,好政策无法落实


大英帝国撤出印度时,英属印度和数百个印度土邦组成联合政府,成立印度共和国,推行民主制度。土邦由高种姓的王公贵族代表,为了维护土邦利益,中央政府与土邦之间一直无法政通人和。印度的独立没有经过打土豪分田地,也没有过任何的文化革命,种姓制度下的封建遗毒和奴性思维后劲长存。


然而,在法律和法治方面,印度并非不是没有做出努力来让整个社会公正公平对待女性,这在英国殖民印度时代就开始了。

1829年英国殖民当局推行种种法律制止印度社会的陋习,颁布了禁止寡妇殉葬的法令;

1856年颁布了《印度教寡妇再婚法》,规定禁止种姓会议干涉寡妇的再嫁;

1872年颁布《特别婚姻法》,禁止童婚和一夫多妻并认定跨越种族界限的婚姻为合法婚姻;

1900年宣布低种姓可以和高种姓相互通婚,结束了种姓婚姻的历史;

1929年通过童婚取缔法;

1931年制定了印度教徒离婚法;

1937年颁布了《印度教妇女财产法》等等。使印度女性的地位有了提高。

1947年印度独立后, 制定了新宪法。在宪法中, 女女性获得了以下权力:年满21岁、思想健全者皆拥有选举权;有权利进入社会管理阶层,有权参加公共或者社会经济事务, 影响政府决策;女性有权参加竞选, 成为候选人。宪法的第37条和第42条对从事生产的女性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并对其福利待遇作出规定;

1956年通过了《印度教婚姻法》,禁止一夫多妻,重婚者以犯罪论处且其婚姻无效,准许离婚,妇女享有继承财产权。在后来的宪法第42条修正案增加了公民基本义务的相关内容,如摒弃有损妇女尊严的习惯等。

1978年,印度议会再次修改《萨尔德法》(禁止童婚法),制定了《禁止童婚补充条例》,规定不论宗教信仰如何,一律将男女婚龄分别提高到21岁和18岁。1961年印度制定的《全印度禁止嫁妆法》规定,给予、接受、索取甚至约定给予或借用嫁妆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1984年印度议会再次通过新的《禁止嫁妆法》,对索取嫁妆者处以6个月至2年监禁并处以10000卢比的罚款。

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女性地位,但在真正执行时却和传统观念严重冲击,无法有效实施。

印度为什么会成为女性最不安全的国家?


2、封建的“长老会”制度依然普遍存在

在印度司法机构之外,偏远农村地区存在盛行了几百年的“村长老会”,司法系统腐败、昂贵、效率低,大多数纠纷村民都会找“村长老会”解决。长老会的构成一般都是村里的地主士绅,他们严格遵守古印度教的教义,思想保守且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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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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