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国风·鄘风·柏舟》——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侧。髧彼两髦,实维我特。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注释

1、鄘(yōng):今河南省汲县北。邶、墉、卫都是古国名,说是国名有点不对,应该是古地名才对,都是商朝都城朝歌的附近。据说周武王灭殷以后,便将纣的京都沬(今河南淇县西北)附近地区封给纣的儿子武庚禄父,并将其地分而为三:北为邶(今河南汤阴县东南),南为墉(今河南汲县东北),东为卫(今河南淇县附近)。武王并派他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霍叔分别守卫三个地方,以监督武庚,号为"三监"。经前人考定,邶、墉(yōng)、卫都是卫国的诗。《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听了鲁国的乐队歌唱了"邶、墉、卫"以后,评论时便将此三诗统称之为"卫风"。可见他是把"邶墉卫"作为一个整体,以区别于其他国风的。

2、泛:浮行。这里形容船在河中不停漂浮的样子。中河:河中。

3、髧(dàn):头发下垂状。两髦(máo):男子未行冠礼前,头发齐眉,分向两边状。

4、维:乃,是。仪:配偶。

5、之死:到死。之,到。矢靡它:没有其他。矢,通“誓”,发誓。靡它,无他心。

6、只:语助词。谅:相信。特:配偶。

7、慝(tè):通“忒”,变更,差错,变动。也指邪恶,恶念,引申为变心。

这首诗反映了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一方面,人们在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仍享有一定的性爱自由,原始婚俗亦有传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礼教已通过婚俗和舆论干预生活。所以诗中女子既自行择欢,却又受到母亲的制约。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诗中也就表现了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这是一个很新很有价值的信息。

《诗经·国风·鄘风·柏舟》——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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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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