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犯罪分子,该是形成梯次的惩罚体系,还是一律严刑峻法?一个网友问我,他的室友认为犯罪重罚世界就会很美好,还举例商鞅变法,该怎么说服他?
这肯定是对商鞅变法的理解出了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对如何让世界更美好的理解上出了问题。
要说严刑峻法,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对腐败分子的处罚极其严苛,只要发现,多被处死。他的儿子甚至因此被他亲自活活打死。但是,整个有明一朝,其腐败程度却是在中国历史上所仅见。
可见,刑罚的轻重,并不是犯罪多少的关键,更不会是世界是否美好的关键。包括商鞅自己,改变不了整体的社会态势,他也只能接受被五马分尸的结局……
而题主室友所提到的,是其中一个方面,即法治是否健全完善的问题。由于“世界美好指数”是一个过于庞大的课题,我们就只就法治问题来简单谈谈。
法治社会的核心是规则的建立和执行。一套完善并能不断根据形态变化进行修正的规则,可以让人们对自己的行为的后果进行预判,让绝大多数人在规则的范围内活动。而对于不守规则的人,则让他们付出相应的代价。通过规则的有序运行,让社会保持总体平衡,世界就会更加美好。
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家可能会加大对某类或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力度,可称“严打”。“严打”可以在短期内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手术式清理”,但随后仍然要面临如何保持的问题。
因此,每次在严打之后,随之而来的不是“继续严打”,而是有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改革或者变化,以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态势。
一味追求严刑峻法,甚至把严刑峻法当做让世界更美好的良药利器,最终的结果是一叶障目,不见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反而会出大问题。
举一个个例:一个没有其他生活技能或者没有找到工作的小偷,原本只是想入室偷点东西,但如果入室盗窃一律死刑,那么,他有可能为了不被发现,干脆直接先杀死室内的人,因为这一杀人行为并不会让他盗窃行为的法律后果更严重——反正都是死刑!
因为单纯的严刑峻法并没有解决盗窃产生的根本性经济问题,一旦盗窃发生,就可能让盗窃比之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这样的话,比起单纯盗窃只是判几年时候他要考虑杀人的更大后果,对世界来说是更糟糕了还是更美好了呢?
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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