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林生斌先生在头条发文,对自己的“冲动”表示抱歉。“今天我冲动了,医疗费用我愿承担,也愿意当面向她道歉。”
此事源于昨日(2月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重新开庭审理,就在举证、质证环节,被害人林生斌突然咆哮并将诉讼代理人的保温杯掷向莫焕晶,砸中一名法警的面部,且不听制止,审判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指令法警将林生斌带出法庭,被害人的二位诉讼代理人继续参加庭审诉讼活动。
别说是他了,就算是我这样一个和案子无任何关联的人,只要想着一个母亲带着三个孩子在布满烟雾与火焰的房间里,于痛苦与无助的恐惧中慢慢失去生命,都会忍不住心中剧痛!
更何况林先生一次又一次地被撕开这个伤疤,适时的冲动一下,有助于缓解内心的压力和剧烈的疼痛!
回过头来,再来简单谈谈庭审秩序的问题。
法庭庄严肃穆,代表的是国家法律权威,要在公正的秩序中,让法官冷静地审视控辩双方的证据和辩词。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不能有情绪上的影响,或者要尽量减少对法官情绪的影响,否则法官也可能在情绪的动荡下忽略了某些关键的细节,从而影响到最终的客观判断。
而法庭秩序的维护,也是对法庭权威形象的维护,对法官的尊重和权威维护,这关乎法治社会中每个人的根本利益。因此,对依法维护法庭秩序的行为,也应予以鲜明的支持态度。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庭将林先生逐出法庭,是依法依规的正常审判行为。
牙牙小语,与君同行!
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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