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花2000包夜,强行发生四次关系,法院判强奸罪


明明是一桩非法的性交易,双方都有明确的价格,为什么这位卖淫女会主动暴露自己,还会起诉客人强奸她,弄得两败俱伤?这件事发生在陕西的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案件中。

走偏门的毕业生

2022年前后,疫情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中国经济有点低迷。在此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陕西的张女士也受到了这种情况的冲击,在她上大学时花费了相当多的金钱。除了吃饭的钱,还有衣服,化妆品,首饰等等。事实上,她每月的零花钱虽然不少,但也不够花。


张小姐坚持说,钱是赚来的,不是存起来的。她决定自力更生,想办法赚钱。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小姐认识了马先生,而马先生是做特殊服务行业,即帮助兼职小姐联系有生理需求的客户。经过和马先生的交谈,张小姐发现这种做事情来钱快,成本低(她不认为睡觉是成本)。

于是就生起了通过卖淫赚钱的想法,并希望马先生帮他介绍客户。马显示看中了张小姐,认为年轻、漂亮,又是大学生(研究生),于是同意了。通过商量俩人决定张小姐负责卖身,剩下的由马先生包办,他有丰富的经验和稳定的客源。

一夜四次

2022年的一天,张小姐收到了马先生的一单生意,和往常一样张小姐去到了约定的酒店。这次的客户是一位王先生,他是一名记者。王记者看到张小姐的容貌和身材都很出众,十分满意。

介绍人马先生已经收取了费用,价格是每晚两千元。他和张小姐很快就直奔主题,在酒店的床上展开了一场大战。为了让这个夜晚更有激情,更快乐,王记者来之前提前买了壮阳药,他在张小姐洗澡的时候就吃了药。

王记者在药物的作用下,变得兴奋起来,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位置,连续两次和张小姐上床。这一阵子,张姑娘也是累坏了,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整个人都虚脱了,就连下身都隐隐作痛。

本以为今晚就差不多了,但不知怎么的,王记者还是精神抖擞,意气风发,打算第三次继续来。张小姐只好忍着疼痛和疲劳,继续让王记者第三次来。第三次完成时,大约是凌晨两点,张小姐真的很累,她躺在床上。

只想好好休息,睡到天亮,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但王记者并不这么认为,在药效过去之前,他准备开始第四次了。这一次,张小姐坚持拒绝。她生气地说我已经三次,实在没力气了,王记者想,花两千块钱过夜,我能熬到天亮,张小姐的服务态度太不专业了。

张小姐一口回绝,说她不想再待下去了,可王记者却依然把她抱了起来,在张女士的抗拒之下,强行与她发生了第四次关系。完事后张小姐的下半身已经开始流血,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的创伤,王记者这才满意的走了。

张小姐忍无可忍,上了法庭

事后,张小姐越想越生气。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她决定自曝,报警称王记者强奸了自己。警察介入了这件事,马先生自然也被牵扯了进来。庭审中,三人卖淫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但是否构成强奸罪,还需要法院判决。

王记者他给了钱,而张小姐收钱了提供性服务,这就是一次普通的嫖娼怎么会是强奸呢?张小姐认为,第四次发生性关系时,她不愿意,明确拒绝,但王记者第四次强迫自己这样做,对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明显属于强奸。

最后,法院认为,两千元的夜间交易是非法的,这种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王记者的第四起案件构成强奸罪。记者王因卖淫和强奸而受到惩罚。张小姐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受到了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马先生是警方的意外收获。

警察被捕后,对马先生的交易记录进行了清理。要说最无奈的就是马老板,作为一个老奸巨猾的老鸨,他和无数的兼职小姐都是有过合作关系的,而这些都是由他一手促成的生意,不知道有多少。没想到他一个中介竟然栽倒了,这样一个无语的事情上,最终违法的三人都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结语

卖淫嫖娼是一种违法的犯罪行为,我们应该对此加以抵制。同时,也希望张女士这种人,别因为贪财而做出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同时,也要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不能被欲望所控制,否则就会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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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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