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被判凌迟,刽子手是如何割3000多刀,还能保证犯人不会死

1644年,“快递小哥”出身的李自成攻破了紫禁城,逼死了明末崇祯皇帝,抄了各部官员的家,又霸占了吴三桂的老婆陈圆圆

远在山海关的吴总兵“冲冠一怒为红颜”,直接剃头降清,反打大顺军,带着切齿的国仇家恨一路南下,于湖北九宫山,亲自一刀一刀“活剐”了敌将刘宗敏

作为尽人皆知的満清十大酷刑之首——“凌迟”,可谓是名不虚传。

将活人零割碎剐,一刀一刀片下身上的血肉,号称总共需要3357刀,而且还要等到最后一刀才将对方杀死,才算得上完事功成,实不愧为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更为残酷的是,传说中行刑过后,犯人的肉体会被肢解贻尽,受尽折磨却气息尚存,筋肉离断而人形尚在,整个过程还要悬挂在街市展示。最后,肢解后的残骸收入篓子里,头颅则要砍下来再悬挂示众,大限无期。

但是,残酷之余,问题也来了,一般人被砍上几刀可能就会流血而亡,而古代的刽子手是如何施展“刀法”,才能保证犯人挨到最后的?

这一刑罚,到底真实存在过吗?

陵凌来迟

说起“凌迟”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妇孺皆知。后代的妻子打骂起自己的丈夫,偶尔也会“亲昵”的喊上一句“杀千刀的”。

但是对于研究古代刑罚的现代学者而言,光是这一个名字,便有诸多晦涩难辨的解释。

一者,它从来都不属于传统的“五刑”系统,在“笞、杖、徒、流、死”的主流刑罚中,属于“非刑之极”的处罚,也违反了正常的法学精神。

二者,它的名字释义模糊,难以辩解。战国时期《荀子》书中便有了“陵迟”二字的出现,但是意为“延缓的斜坡”,后来“陵”改成了“凌”,也就有了“缓缓凌虐”的解释,但一直到了隋唐之后,这一名词才正式被编入了刑律。

据史书记载,先前古代数不清的刑罚中,有过最为残酷的肉刑“脔”,也就是将人身上的血肉割尽,再分配给仇家或者百姓分食。

这种案例虽不用保存行刑时罪犯的活气,也已经极为罕见和独特,常常也只是载于文史书籍,作为残忍、可怕的暴君范例,警醒或者震慑后人,大部分都只是民间轶事,甚至可能只是传言。

唐朝可以算是酷刑的过渡期,因为这一朝代政治开明,所以刑罚也有明显的减轻,甚至还差一点打算废除死刑。

但是,物极必反,自安史之乱后,战乱频仍,为了巩固皇权,加强统治,各类古籍记载过的旧法极刑也都被真实地搬上了台面。

到了辽宋时期,这一刑法才正式进入了《刑统》的名录。王安石变法时,凌迟,腰斩等一类刑罚都成了党派之争互相威吓的手段。所谓“分其肢体,乃绝其吭”,也即是砍断四肢,挖出喉咙之类的手段。

但大部分时候,仍旧是官场里虚张声势的“噱头”,即便到了十分歧视汉人的元朝,“凌迟”也只是死刑的一种,虽然经过了数代皇帝的“合法化”和“常规化”,但即便是对付那些恶逆大罪的刑犯,“把犯人零割百余刀”,也已经足够骇人听闻的了。

最后,就是货真价真,有着真实刀数记载,割上三、四千刀,罪犯仍旧气息不绝,喊声不断的“明清版凌迟”来了。

千刀万剐

不得不说,“要饭皇帝”朱元璋,确实是个狠人。

明太祖除了一统江山,“鸟尽弓藏”之外,还亲自编纂了《明律》中所没有的、额外附加的残酷刑罚《明大诰》

诸如凌迟、剥皮、挑筋抽肠、阉割为奴等等酷刑皆在其列,为了维护得之不易的江山,为了后代子孙的绵延,朱家皇帝打击起官民来,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这一时期,“凌迟刀法”正式出炉,零割的刀数远远超过了前朝历代。

正德年间,宦官刘谨因为“谋反”被判处了死刑,皇帝亲自特批,要将他“凌迟三日”。据监斩记录所述:他最后总共身挨3357刀。

第一天时,监斩人吃过早饭,便开始行刑。刽子手的每一刀都很微小,一刀削出,灵巧的一转,便旋下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

每隔十刀,便要休息一下,刽子手会用刀尖扎住肉片,高举过肩,周围的助手就在一边大声报数。从胸口开始,到四肢结束,控制好血流,避开要害和动脉,从早割到晚,总共是三百多刀。

为了避免体力不支,晚餐还照常供给,而接下来的两天,这位兄台被麻桃塞口,手足肉尽去,一连上千刀,直至断气,实实在在的千刀万剐。最后当胸一大斧,挫骨扬灰,再分给仇人食之。

从朱元璋到崇祯,凌迟大都是皇帝亲自批示,从进士郑鄤到武将袁崇焕,再到民间起义的各路首领,但凡沾上了“大逆不道”罪名,全都是死无葬身之地。

清之前被凌迟至死的囚犯可能还算幸运的,若是赶上了后来刀法越发娴熟的刽子手,再加上更为先进的止血技术,囚犯只会更加凄惨。

如果是女人被行刑,还会在处死的当天被脱光全身衣服,插在木驴囚车上游街示众,然后才押回刑场一刀刀割死。

下身重要的器官都已磨烂,肌肉再被割尽,她们的意识会很清醒,身体却一动也不能动,耳朵能听到割剪碎肉的声音,眼睛也能看到自己残破不全的肢体,绝望和痛苦之余,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最后要讲的是,这一刑法从始至终都没有固定明确的手法。即便到了清朝,凌迟被广为推行,但其执行的刀数和延续时间都各有不同。

轻者“分裂手足”,重者“千刀万剐”,无论怎样,这一野蛮的封建酷刑随着民主革命和变法运动,总算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

血国三千

古语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然而,违反人权的各类酷刑却是真实存在过的。

19世纪末,最后一次的“凌迟”,却是八国联军对中国人的“观赏礼”。这一刑法因其独特和残酷开始在西方声名大噪,各国兵士甚至拍摄了现场的照片,还以明信片的形式修订成册,大肆发行。

新中国成立后,另有一名张姓的汉奸也被施行了此刑。只不过这一次,行刑者却是群情激愤的人民大众,被处理的也只是汉奸被枪毙后的尸身。

从施虐分食,到鞭尸泄愤,作为政治手段的“凌迟”消失了,而血国三千的恨意和暴力,是否还残留在人的本性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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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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