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不听话或调皮捣蛋,总会被父母责罚说“再不听话就打屁股!”古装剧里也常有“杖责”情节出现,行刑者会拿一根长棍,朝被处罚者的屁股用力狠打。然而,到底是谁发明打屁股这种惩罚,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唐太宗将长棍惩罚部位改为屁股。(图/翻摄自百科词条)
杖责则是一种用木棍打人脊背的酷刑,又叫做“仗脊”,受刑者轻则需要卧床旬月、重则瘫痪或者毙命,远比笞刑要严酷。但明清以前,杖责并不普遍,官府执行笞刑的时候更多。
据了解,古代的杖责一开始并没有固定位置,不少罪人因此意外被活活打死。
古代的杖责基本都是朝着背部狠打,杀伤效果可想而知。所以汉朝时的“杖刑”,说是为了体恤犯人健康,用“杖刑”替代砍人手脚的“肉刑”,可一顿噼噼啪啪打完,受刑者往往“率多死”。
隋文帝耍威风“杖刑”的那几年,官员们吓得纷纷辞职,他自己还大惑不解:“吾杖重乎?”朕打的很痛吗?实在是让人无语。
直到唐朝出现《明堂针灸图》一书,当时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读过此书后,发现人体背部为五脏经络孔穴集中之处,因此修改《唐律》中的“笞刑”,规定不得鞭笞罪犯的背部,改打穴位少、不容易致命的屁股。
▲古代杖责“打屁股”。(图/翻摄微博)
《唐律》更把“杖刑”分成了“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五个等级。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法律条文是一回事,但执行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有时皇帝上来脾气,还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比如唐玄宗在位时,一怒给官员“杖刑”,都是常见事,比如御史蒋挺,就因说了句真心话,就被活活“杖死”在朝堂。
此后的1200多年,官府惩戒罪犯杖打屁股,有时候还会脱下罪犯的裤子,裸着下身行刑,借此让罪犯倍感羞愧。
▲唐太宗李世民。(图/翻摄自百科词条)
相比之下,宋朝在“杖刑”的执行方面,比唐朝要严格的多,基本是该怎么打就怎么打。但“杖刑”的应用也更广,常用于其他刑罚的附加刑,比如流放等刑罚,都要附加一顿“杖脊”。甚至还有“重杖”,专用执行死刑。
北宋的“弟弟”辽国,也开发出了新的“杖刑”工具——沙袋。五十至三百的“杖刑”,都是用熟皮包裹的五十斤沙袋来击打。
然而,在宋朝的军队里,“杖刑”的应用,却是十分泛滥。一级压一级的军官们,常把“杖刑”当成立威手段。两宋军队打仗不给力,“杖刑”袍泽却是相当积极,也终于造成了严重后果:宋孝宗年间,志在恢复河山的宋孝宗,大力提高军官待遇,鼓励武举们从军,却不料武状元林飙等人纷纷拒绝——宁可一辈子仕途无望,也绝不去军营里挨打。
“杖刑”这个刑罚,虽说主要用来惩治奸恶,也常用来打官立威,但很多时候,也常被滥用。一支威武的刑杖,有时就是惩治百姓的名目。比如在明清年间,不止犯罪会被“杖刑”,甚至有时候横征暴敛,也往往是“杖刑”开路。
直到民国时期,孙中山认为“打屁股”处罚是一种很严重的污辱,才停止这种惩罚,但“有错打屁股”的做法仍流传至今,成为父母教训小孩子的手段。
参考资料:《旧唐书》《新唐书》
更新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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