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档案:明朝威清卫朱伋家族探索

——基于《武职选簿》分析

《武职选簿》是明代兵部武选清吏司修造于隆庆四年(1570年),后又于万历、天启、崇祯年间补入,是记录明代武官家族世袭过程中,资格审查的官方文书。

2016年,我查阅《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60册《武职选簿》威清卫卷时,看到档案中有很多专有名词不知所谓,令我多次望而却步,但发现了我族十辈先祖的明朝档案,只能硬着头皮啃了下来,发现档案中有很多重要信息而又一直没有引起族人们的足够重视的重要问题,它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它是研究明朝卫所制度重要史料,而且对于后世修谱去伪存真有重要的意义。

我以《武职选簿》威清卫卷指挥佥事朱伋档案结合家谱、明史、地方通志等进行解读,如图所示的红框中有“外黄查有”字样。外黄是贴黄的一种形式,贴黄是明代重要的公文制度,是武选时所凭据的最权威的档案资料,其性质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干部履历档案。贴黄主要记载武官的姓名、旧名、年甲、贯址、从军归附来历、征克地方、杀获次数、受赏名目、升授职役、调守卫所并给授诰敕等内容,分内黄、外黄、正黄等形式。

贴黄的制作,首先要立黄。凡是新立功升授的官员都要立黄。根据武官本人提供的亲供(从军履历),兵部参考历年征克册、诰敕簿、选簿,升除册等册籍通查武官的立功来历、征克地方、升授职役、时间、给授诰敕等互相查对,相同时才能准予立黄。《明太祖实录》中记载可知,武官武选规定:武官升调、袭替、都要先申取从军履历与贴黄查对,相同者才能袭替或迁转升除,如:

朱伋•指挥佥事 外黄查有:朱辉,庐州府人,有父朱禧旧名澄养,(至正十四年)甲午年(1354年)归附。(至正十八年)戊戍年(1358年)(担任)旗手。洪武二年(1369年)(充当)总旗,三年(1370年)(授予)百户。四年(1371年)授世袭。二十二年(1389年)升世袭副千户。二十五年(1392年)有长兄朱贵为不法事典刑(处以极刑)将父提取赴京,钦蒙宥罪。老,告替(退休)有次兄朱庸替任世袭副千户,故,无儿,辉系庶弟,永乐三年(1405年)正月袭授威清卫前所世袭副千户。

上面文中甲午年“归附”,归附是明朝卫所武官来源之一,据《明史》记载:卫所武官来源主要有四种:即从军(从开始就投到朱元璋部下为军士者,即诸将所部兵)、归附(元朝军队及元末群雄部队中的降附者),谪发(犯罪充军者)和垛集(佥发民户三户出一丁者)。从上可以看出,威清卫朱禧,1354年归附,是元朝军队或元末群雄部队中降附的军士。

记得初次看档案时,发现旗手、总旗、百户、副千户、指挥佥事、指挥同知等时,我当即傻了,搞不清楚这些是什么。要弄清明朝军队的官职,就要弄清明朝军制,朱元璋军制继承元朝军制。在明太祖朱元璋统一中国后,采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明太祖设置五军(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戌、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

通过上图,我就知道了,贵州属右军都督府所辖区域。

在卫所,都指挥使>指挥使或指挥同知>卫指挥(管5个千户共5600人>千户(管10个百户共1200人)>百户(管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管5个小旗共50人)>小旗(管10人)。

从家谱中我们发现还有招勇将军、怀远将军、武德将军、武略将军等,这些和卫所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正千户、百户等是什么关系呢?下表为明朝武职品勋禄阶表,可以方便对卫所武官职级的了解。

“选簿”就是在每次武选之后,选过武官基本情况的登记簿。选簿主要记载武官的除授年月、职事、每次武选后就在武官选簿中添写一辈,如:

一辈朱禧,旧选薄查有: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三月朱禧系西安右护卫后所世袭副千户,钦调威清卫前所。

二辈朱庸,旧选薄查有,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九月,朱庸系威清卫前所世袭副千户朱禧嫡次男。

三辈朱辉,旧选薄查有:永乐三年(1405年)正月朱辉系威清卫前所故世袭副千户朱庸庶弟。

上文中,可以发现,朱禧系西安右护卫后所世袭副千户,在洪武二十五(1392年)钦调威清卫前所。

据家谱记载,入黔始祖是洪武八年奉命来黔征讨镇远、思南等处,诰封武略将军,洪武十六年,镇守威清驿,结合上文记载,我们不难发现,朱禧武职关系在西安右护卫后所,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因朱禧嫡长子朱贵不法事被处以极刑,朱禧被提取赴京,蒙皇恩赦免罪过,同年由西安右护卫后所钦调威清卫前所任世袭副千户,朱禧被调卫了。

调卫实际上是对犯法武官的一种处罚措施,就是将犯法的武官调离本卫所,到别的卫所带俸差操,有发配、流放之意。调卫之所以成为一种处罚措施,是因为调卫者被革去现任职事,失去了本职所拥有的权力,不许管军事,到所调卫所后只能领取本职俸禄。调卫一般是调到条件艰苦的边远卫所,远离家乡亲友,而且子孙袭替也得到所调卫所,不能回原来所在的卫所。朱禧由西安右护卫后所钦调到边远的威清卫前所,这样的处罚无疑是很严重的。

关于世袭,明朝军户制有规定,武官亡故,子孙承袭武职叫做袭职;武官因年老、患病等不能任职,由子孙承袭武职叫做替职;正因为有了武官的袭替,武官世袭才得以世代延续。

明朝武官年老替职年龄在《明太祖实录》卷130有记载,洪武十三年规定:“文、武官年六十岁以上者,皆听致仕(还禄位于君,告老回家),给以告敕(通告文凭)。”不到六十岁是不准替职的,不过,武官虽然未到六十岁,但确实因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任职时,经官方确认核实后,充许子孙提前替职。

《武职选簿》威清卫卷记载,朱禧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年老告替,由次子朱庸替职。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朱禧大约出生于1338年,1354年朱禧16岁归附朱元璋,1358年21岁,担任旗手。朱元璋统一全国后的第二年1369年,朱禧31岁升总旗,32岁担任百户,1371年,朱禧33岁被授予世袭百户。1389年,朱禧51岁,升为世袭副千户。1392年,朱禧54岁时,因嫡长子朱贵不法事被处以极刑,被提取赴京,蒙皇恩赦免罪过,由西安右护卫后所钦调威清卫前所。洪武三十一年即1398年,朱禧60岁老退休,由次子朱庸替职威清卫前所世袭副千户。

永年三年即1405年,朱庸去世,因为无儿,由朱庸庶弟朱辉袭职威清卫前所世袭副千户。

四辈朱暹,旧选薄查有:宣德元年(1426年)七月,朱暹系威清卫前千户所故世袭副千户朱辉嫡长男。正千户功次:功次薄查有:正统三年(1438年)征麗川杀蛮贼有功威清卫副千户升正千户贰员内壹员朱暹。

五辈朱昭,旧选薄查有:成化元年(1465年)三月,朱昭年6岁(天顺三年,1459年,朱昭出生)庐州府人,系威清卫前所故正千户朱暹嫡长男,钦与全俸优给至成化九年(1473年)终住支。

成化十二年(1476年)八月朱昭年十七岁庐州府人,系威清卫前所故正千户朱暹嫡长男,钦与世袭先因年幼优给,扣该成化九年(1473年)终住支,今出幼,多支俸粮贰年照例袭职仍行该卫将,多支俸粮照数扣除还官,毕日开支。

指挥佥事功次:功次薄查有:弘治十七年(1504年)朱昭获功普安等处擒斩获功升为威清卫正千户升指挥佥事壹员朱昭。

指挥同知功次:功次薄查有:正德六年(1511年)征剿乖西清水江苗贼,威清卫壹人自斩贼级叁名颗,肆名颗官旗捌员内壹员实授指挥佥事升指挥同知朱昭。

当看到“钦与全俸优给至成化九年(1473年)终住支”,我又傻眼了,这是什么意思?原来这是明朝的优给优养制度。

优给优养制度是一项世袭武官所特有的抚恤制度,通过给予优给、优养者一定的俸禄,来保证年幼武官的顺利成长,或者为残疾应袭舍人(世袭武官的子孙,其中应承袭武职者,通常指嫡长子,称为应袭舍人)、老疾武官、故官遗属等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武官世袭能够得以顺利延续。优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年幼应袭者顺利成长为武官。优给到一定年龄,优给者须结束,袭任武职,这就是“出幼”,朱昭是成化十二年(1476年)17岁出幼。

我们仔细阅读四辈朱暹和五辈朱昭时发现,朱昭是1459年出生,朱暹是宣德元年(1426年)七月袭职威清卫前所世袭副千户,1459 -1426=33,假设朱暹袭职刚好年满16岁,16+33=49,也就是朱昭出生时,朱暹快50岁了。为什么朱暹会这么晚要孩子?疑云重重。

后来查阅了万历《贵州通志》发现名宦中有朱暹的记载:

朱暹:前卫千户,少尚儒雅。正统间,副使李睿以将才荐,力避不就,尚书王骥征思仁至金沙江,暹以利涉之策进,骥用其言,深器之,班师授武德将军,署黄平所,令肃政平,兵民安堵。

同时在《黄平州志》和《明实录》中也有贵州朱暹的记载。

《明史》记载,正统六年,王骥被任命为总督军务,率蒋贵、杨宁在麓川之战火攻击败麓川(今云南省瑞丽)首领思任发,凯旋后被封为靖远伯。

《明实录》186卷记载,景泰元年(1450年),少保兼兵部尚书于谦奏闻总兵官都督同知宫聚驻军水西安,土官深有效顺中国之心,愿出军马杀贼,聚不能作兴鼓舞;乃听信从随千户朱暹、欧观等勒取安宣慰及毕节卫金银子女马匹等,以致激变,罗罗聚众十万有余,烧劫毕节卫各处屯堡房屋抢杀人财,宜令巡按贵州监察御史及总督军务左侍郎侯琎将聚等执问(拘留讯问)角□羊京明正典刑(依照法律处以极刑),以警将来,从之

《明史》卷61记载,景泰元年,兵部尚书于谦认为边警未息,令杨洪等呈兵策。其陈四事,均命兵部议行。都督宫聚、王喜、张斌此前因事连坐,杨洪与石亨均举荐此三人均善战,请释放立功,得到批准。

如果威清卫朱暹和贵州前卫朱暹是同一人的话,看完上述《贵州通志》、《黄平州志》和《明实录》中朱暹的信息,朱暹为什么50多岁才有朱昭这个疑问就顺理成章了。

我们从上文可推出一个假设:如果他们是同一人的话,威清卫朱暹正统三年(1438年)征麗川杀蛮贼有功由副千户升正千户,正所谓前卫千户,少尚儒雅。经查阅,王骥三征麗川,最早是正统六年,尚书王骥征思仁至金沙江,因朱暹在三年前参加了麗川战役,熟悉情况,才有了利涉之策略进献,王骥用朱暹策略,深器之,班师授武德将军,署黄平所。因此前卫千户朱暹执掌黄平所,最早是正统六年(1441年)。

正统十三年(1448年),王骥率宫聚三征麓川,兵锋远至缅甸境内的孟养,回师途中奉命率军平定湘西和贵州一带的苗族起事。

《黔记》记载:正统十四年(1449年)苗族攻陷黄平所。

景泰元年(1450年)朱暹随宫聚驻军水西安,宫聚因听信从随千户朱暹、欧观等勒取安宣慰及毕节卫金银子女马匹等,以致激变,罗罗聚众十万有余,烧劫毕节卫各处屯堡房屋抢杀人财。少保兼兵部尚书于谦上奏朝庭,奏请朝庭令巡按贵州监察御史及总督军务左侍郎侯琎将宫聚等拘留询问以明正典刑,获批准。

同年,兵部尚书于谦认为边警未息,令杨洪等呈兵策。其陈四事,均命兵部议行。都督宫聚、王喜、张斌此前因事连坐,杨洪与石亨均举荐此三人均善战,请释放立功,得到批准。

由此可知,1450年,朱暹随宫聚、王喜、张斌等一起被拘留以待明正典刑,因边界战事未息,杨洪、石亨举荐下,戴罪立功,才得以释放。

也就能解释朱暹在正统年间忙于远征云南麗川、执掌黄平所、镇压罗罗等战事,无暇顾家,在景泰年间才得闲暇下来,终于在1459年,50岁左右才有了朱昭的原因。

现在关键是要证明威清卫朱暹和贵州前卫朱暹有没有关系,是否为同一人?但手中资料匮乏,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转机出现在2018年,在清镇遇到清镇黄四寨、惠水硐口朱氏、平坝朱氏等族人告诉我,他们是贵州前卫朱暹(添轮)的后人,朱暹(添轮)是黄平所武德将军,我收集了相关的家谱资料和碑记,并和我们的家谱及《武职选簿》威清卫朱氏档案进行了对比,有了非常惊人的发现。

首先,朱暹在正统年间由滇(云南)入黔。麓川之役是明朝朝廷征伐云南麓川宣慰司思任发、思机发父子叛乱的四次战争。四次征讨分别发生於1438年(正统三年)、1441年(正统六年)、1442年(正统七年)、1448年(正统十三年),明朝经过连年征战,仍未彻底平息叛乱,最终以盟约形式结束;值得注意的是威清卫朱暹正统三年参加麓川之战,功升正千户,正统六年朱暹参与了尚书王骥挂帅的麓川战役,凯旋后授武德将军,执撑黄平所,威清卫朱暹和惠水、六枝、安顺朱氏先祖朱暹(添轮)从云南进入贵州路线一致。

其次,各地朱氏臣字辈以上都有断代,世系紊乱,在贵州各地家谱都记载了这种现象,如暗流河《朱氏家谱》中,二世祖朱辉变成了三世祖,五世祖朱经变成了二世祖,朱辉变成鼎臣、嘉臣、良臣等的父亲。在六枝《朱氏家谱》中记载,朱天元(朱暹弟弟)生朱喜(禧),喜生良臣、汉臣和彦臣。在清镇黄四寨朱氏传承中,则是朱暹(添轮)直接生良臣、汉臣和彦臣。

家谱明确记载先祖洪武征南,如暗流《朱氏家谱》洪武八年奉命入黔,朱高先祖墓志铭也写到祖籍征南;正统年间朱暹由滇入黔,在短短的三四靠人就走完了整个明朝都感到不可思议,这给后人在修谱过程中,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因此造成了很多错误在所难免。如某家谱中这样写到:朱氏自天伦祖公于洪武正统年间率师南征以来住黔省三块田间生三子;又有某碑记记载:贵州先祖朱天伦原籍江西省吉安府庐陵县大水塘边,明代万历年间辗转缜黔任职…。我们会发现,朱暹(天伦)入黔时间就有了多种说法,有的是洪武年间,有的是正统年间,有的是万历年间,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家谱中看到前辈们认真态度的批注。

威清卫(今清镇市)、惠水、六枝和安顺朱氏家族的寻根问祖,从清朝道光年间开始,百余年来,前赴后继多次聚会共同探究朱氏源流,都有多次交流,都认为有可能是同属一个老祖宗,但一直都对不上。当我们看到《武职选簿》威清卫卷朱伋档案时,答案就开始浮出水面。

1、《武职选薄》:朱禧→朱贵/朱庸/朱辉→朱暹→朱昭→朱经→朱伋→朱嘉臣(臣字辈)→朱永年→朱乾清。

2、暗流《朱氏家谱》:朱陆→朱经→朱辉→朱嘉臣(臣字辈)→朱永年→朱乾清。

3、六枝《朱氏家谱》:朱暹(天伦)→朱喜(禧)→臣字辈。

4、惠水碑记:朱暹(天伦)→臣字辈。

5、清镇朱氏:朱暹(天伦)→臣字辈→朱召。

另外,根据《大明律》规定,文武官员子孙承袭、恩荫官职时,如果没有嫡长、嫡次子孙,方许庶长子孙及弟侄袭荫。从上面可以知道朱庸去世时,因为无儿,才由朱庸庶弟朱辉袭职就是遵循的武官袭替制度。在上述各支传承中,只有暗流朱氏是军户,其余不是,同时除了朱暹外,这也是其余各支朱氏都没有找到军户的记载的根本原因。所以我们把各支朱氏和《武职选簿》朱氏作一个对比,不难得出结论,上述各支都有共同的先祖朱禧、朱暹,是同一支人。

六辈朱经,旧选薄查有: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朱经合肥县人,系威清卫老疾功升指挥同知朱昭嫡长男。

七辈朱伋,旧选薄查有: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六月朱伋合肥县人系威清卫老疾指挥同知朱经嫡次男,查伊曾祖暹麓川功升正千户壹级不係斩首相应减革与本舍指挥佥事。

在明代卫所武职袭授过程中,有“武职非军功不得授袭”的制度,在朱伋替袭时得到了体现,所以朱伋在替袭时由三品指挥同知减革成四品指挥佥事。

八辈朱嘉臣,万历十四年(1586年)八月朱嘉臣,年三十岁,合肥县人,(生于嘉靖三十五年即1556年),系威清卫年老指挥佥事朱伋嫡次男,比中三等。

九辈朱永年,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二月大选过威清卫指挥佥事壹员朱永年,年十七岁,(生于万历二十一年即1593年),系故指挥佥事朱嘉臣嫡长男,比中三等。

十辈朱乾清,崇祯十四年(1639年)二月单选过威清卫都指挥佥事一员朱乾清,年二十六岁,(生于万历四十一年即1613年),系指挥佥事朱永年嫡长男;查伊父于天启二年(1622年)三月内防守贵阳亲斩苗功23颗已经巡按核实在部。今老,该卫结保本舍替升前来察判核实相同及察条例斩苗功三名颗升一级,至三级而止,合准本舍于祖职指挥佥事上加伊父亲斩苗功三级替升都指挥佥事一辈,以后子孙止袭指挥使,系武举不比。

“大选、比中三等、武举不比”代表什么意思呢?这是明代武官世袭比试制度中出现的,是明代武官世袭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试制度主要有二点:

一是凡要袭(替)职的武官应袭子弟,都必须参加比试,如果年幼已袭职者,至二十岁时,须参加比试。

二是只有通过比试方许袭(替)职,支给全俸。否则,初试不中者,虽准袭(替)职,但只能署事且领取半俸。二年后再准补试一次,中者支全俸,再不中者谪发充军,即取消其世袭武官的资格,降为军卒。可见,比试制度促使世袭武官不得不重视弓马武艺的问题。

武举不比是因为武举比试难度要大于武官袭替比试的难度,既然能通过武举比试,证明该武官的素质不仅是合格的,而且是出众的,因此通过武官袭替的比试也应该不成问题,朱乾清就是这种原因不参与比试。

以上通过基于《武职选簿》对明朝威清卫朱伋家族探索与分析,期望对族人了解先辈和编写家谱有所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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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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