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能赚三百元,民国时期上海滩舞女的生存与归宿

民国时期的上海滩因为发达的娱乐夜生活赢得了“东方巴黎”的美誉,而在这些娱乐夜生活中,舞厅的火爆堪称夜生活的王者,与之诞生的就是舞女这个新的职业,在鼎盛时期,上海滩的各类舞场超过五十家,从事舞女职业的人员超过一万五千人,以至于一段时间内,舞厅和舞女成为民国时期的都市生活的象征。

舞女们

然而舞女毕竟是以身体作为工具和男性舞客们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甚至不少达官贵人和舞女谈起了恋爱,但这种依附于男性舞客的生存方式不仅没有婚姻契约的保障,更没有道德和感情的羁绊,遭到很多人的反对,繁华的背后只剩下一地的鸡毛。

不会跳舞的上海人不是上海人

1843年,随着上海的开埠,西方人的生活方式随着租界传入中国,而传统的上海也因此逐渐发展,为了延续自己的生活方式,在租界生活的西方人为了打发闲暇的时光开始在上海租界内举办舞会跳起了舞。

百乐门舞女

1846年,全国第一家招待西方人的饭店礼查饭店正式开业,同时营业的还有舞厅,不过当时这个舞厅并没有舞女,女伴需要来宾自己带进去,随着西方人在上海人数的增加,各种西方礼仪也进一步的渗透,充满异国风情的交谊舞也进入上海人的圈子,从1860年开始,上海就有外籍教师教授舞蹈的先例。

礼查饭店

1898年11月4日,上海道台蔡均为了和西方人搞好关系,以庆祝慈禧太后寿辰为名义在上海安寺路开了一场“中外亲善”的大舞会,不仅邀请了各国领事,还邀请了一些有名望的商人和家属,很难想象当时蓄着长辫子的清朝官员和外国人一起跳舞的场景。

不过当时还处于清王朝的统治时期,女子还未参与这些活动,直到民国后,女子在新思潮的影响下从旧家庭的种种束缚中解脱出来,参与西洋舞这一全新的娱乐活动。

1915年,上海新世界游乐场开幕,拉开了国内营业性舞厅的序幕,在新世界里,大家可以欣赏各种评书、大鼓、杂耍等传统节目,也可以吃西餐、看电影、打台球等新式娱乐活动,1918年新世界游乐场开设了“跳戏场”,可以看西方美女们的跳舞,当然也可以让她们陪客跳舞。

上海新世界游乐场

作为交际舞,它需要男女配合着一起跳,一下子就把传统的“男女授受不亲”的界限给打破了,让人有了一种男女平等的意思,对于追逐新文化的青年人来说无疑是一股潮流。

1922年,上海一品香旅社的业主徐惠霖看到国人的需要,仿造西方人举办了“交际茶舞”,至此拉开了上海人跳交谊舞的序幕,不过这个时期,上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舞厅基本都是隶属于饭店、旅社和游乐场等等,而且大都是外商经营,很少提供伴舞的女郎,就算提供也大都是白俄或者日本女子担任,中国女子很少涉入。

大东舞厅广告

随着跳舞成为追逐新文化的潮流日益蓬勃,众多商人也嗅到了巨大的商机,1927年上海第一家专门营业性的歌舞厅“大东舞厅”正式营业,随之大批营业舞厅竞相开设,到了1928年,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上海居然开了大大小小200多家舞厅,到了1930年,上海跳舞的风潮更盛。

有远东第一乐府之称的百乐门

当时上海的报纸是这样说的:“今年上海人的跳舞乐热,已达沸点,跳舞场之设立,亦如雨后春笋,滋茁不已,少年淑女竞相学习,颇有不能跳舞,即不能承认为上海人之势”。可以说当时已经有不跳舞不是上海人的说法了。

舞女的诞生

随着舞厅大众化的趋势不可避免,舞女也应运而生,早期的舞女都是电影演员、当红名妓和女学生,后来逐渐走向平民化,旧社会中能够提供普通女孩的工作很少,一般都是折锡箔、糊火柴盒或者当纺织工人,但这些微薄的收入无法满足家里几口人的生存需要。

舞女的合影

虽然舞女的名声不好,但收入毕竟比这些工作高,于是他们主动或者屈服于生活的压力,在其他人的介绍下去舞厅当舞女,在舞厅上班的时候,他们会坐在舞池边的座位上,等待舞客的挑选,因为跳舞需要搂着腰,她们是靠着卖腰来挣钱,因此有了“货腰女郎”的外号。

月收入惊人的舞女

1937年,上海滩的舞女人数已经超过15000人,加上舞厅众多,竞争不可避免,老板们也发现仅仅是卖门票、酒水的利润根本填不饱他们的胃口,于是开始转变生意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取消门票,取而代之的就是各种舞票。

舞票

舞票一般由侍从帮客人代卖,一般一本舞票是一元钱,一本有五张,每跳一次就给舞厅一张,但很多出手阔绰的客人一次就会给一本,这样舞厅老板赚的就更多了,不过舞女是不拿固定工资的,每次客人跳舞,他们消耗的舞票就是她们的收入,但一张舞票需要舞女、舞场和舞女大班一起分,舞女拿到手的实际上并不多

所谓舞女大班其实相当于现在的经纪人,是为舞女介绍舞客的存在,并且帮助舞女和舞厅确定上班的规矩和价钱,是联系舞厅、舞女、舞客之间重要的角色。

1928年,有人统计过上海的舞厅消费,平均每夜的消费达到5万元左右,周末可以达到10万元以上,每天进入舞厅的客人有数万人,是一个巨大的收入。

跳舞中

为了获得更多舞客的青睐,赚更多的钱,舞女们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虽然舞艺、才艺和交际必不可少,但她们最重要的生存利器就是“迷汤”和“姐妹淘”。

所谓“迷汤”其实就是一种吸引舞客的方式,保证自己客源,比如一位舞女遇到三个客人分别邀请她去不同舞厅跳舞的时候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大家可能只选择一位,那么另外两位放弃。

但舞女全都要,她会先答应其中一个舞客,随后招呼其他两个舞客,在赠送媚眼的同时然后道歉说已经有客人买好舞票等她了,第二天一早就会打电话给这两个舞客中的一位,先抱歉昨天的事情,然后问他今天能否一起来,而且言明今天只会招待他一人,拒绝其他客人,如果客人没空,不能到来,那么在后半夜过来也一样的。

上海舞女的潮大家在影视剧中多次见到

最后在打电话给最后一个客人,一样的说辞,不过如果第一个打电话的已经应允了,则这个电话就没必要打了,防止时间冲突,等今晚和这个客人跳过舞后的第二天再打给他,这样三个客人都不得罪,而且保证了自己的客源。

除了“迷汤”之外,舞女们还会联合在一起形成“姐妹淘”,毕竟跳舞的很少是单独来的,经常三五成群,如果其中一位客人是舞女的常客,那么这位舞女会想尽办法拖住这个客人然后将自己的其他舞女姐妹介绍给他,或者某位熟客一段时间不来,还可以委托其他姐妹的舞客喊他过来,继续保证自己的客源。

舞女姐妹淘

最重要的是,姐妹淘们还会充当“僚机”的角色,会让姐妹舞女出面让熟客买东西给舞女,自己则假装不要或者不开口,欲擒故纵,另外如果带舞女去其他舞厅,舞女们会想方设法的带上一位自己的姐妹做个照应,防止一些客人不守规矩,多了一份顾忌。

靠着这些技艺,舞女们的收入令人羡慕,1938年的一份记录中,当红舞女跳一次舞只需要五分钟,这五分钟就可以收入一角七分钱,一个小时可以跳舞六次,那么一个小时就可以赚一元钱,她们从晚上跳到半夜,一天就可以赚八元,加上其他客人的打赏,一个月收入可以超过300元买当然这个只是普通的舞女,如果是最顶级的舞女,比如周红梅,光一个月舞票收入就高达8000元,堪称舞女的天花板

普通女工的工作

而当时上海普通女工一个月的工资很少超过15元的,而当红舞女的月收入是她们的40倍,高达600元,甚至普通的舞女都可以在当时上海最繁华的高档住宅霞飞坊租房上一套有电话机的房子,这个房子每个月只要80元。

赚得多,花的也多的舞女

如果舞女是单身,这么多钱可以获得很好,但如果需要照顾一个家庭,这么多钱可不够,毕竟付房租给家人生活费之外,她们还需要打扮自己,外表光鲜亮丽的背后都是钱,比如1937年《电声周刊》上刊登了一则《舞女的皮包》消息,里面列出了舞女里的日常打扮物品。

舞女的皮包舞票、钞票、当票、饭票、粉盒、手帕、唇膏、画眉笔、香烟、口香糖、照相片、衣服订单、首饰订单

舞女的皮包

舞女的花销

房租:25元

伙食:30元

应酬(电影票在内):20元

衣服:54元

补贴家用:200元(多或者少)

储蓄:25元

共:354元

1934年1月出版的《时代漫画》杂志中关于舞女生活费计算

当然这是一般或者红舞女,也有赚不了钱的舞女,比如“汤圆舞女”,这类舞女一不会说话,二姿色稍差,因此可能在舞厅坐了一晚上也没有客人挑选,一晚上都没钱,因此被称为“吃汤圆”,她们也被称为“汤圆舞女”

而且舞女也是吃青春饭的,16-20岁的舞女被称为“小旦”、20-25岁的舞女被称为“花旦”,这两个时期也是舞女最好的青春年华的时候,但一旦上了年纪或者超过三十岁就被称为“老旦”,当然也有常青树,这就是四十年代初“百乐门”的舞厅的周红梅,年过三四,每月的舞票收入就高达八千元以上,当然这么幸运的舞女寥寥无几,毕竟三十年代享誉上海滩的“梁氏四姐妹”也在四十年代的时候黯然离去。

梁氏四姐妹部分合影

一地鸡毛的舞潮案

为了避免自己人老珠黄,生存威胁了每一个舞女的未来,因此她们都极力的寻找自己的归宿,虽然恋爱在舞场里随处可见,但是结婚却并不容易,首先就是舞女家庭会阻止她们过早的结婚,尽可能的让她们为家庭赚钱,因此不少舞女都选择了私奔。

殉情的贺蝶

另一方面,舞女的名声也不好,社会舆论都认为舞女不是良配,很多报纸都警告青年人不要和舞女恋爱,毕竟他们任务舞女大都是虚荣的,和舞女恋爱充满危险,其次舞女的物质享受欲望大,一旦婚后生活不如意与势必会离婚,最后就是舞女社普遍的社会评价较低,至此,舞女结婚这个归宿实在行不通,最后只能成为年轻舞客的小妾,当然也有结婚的,但习惯舞厅奢靡生活的舞女并不甘心婚后的生活,因此不少结婚后的舞女选择离婚重新当舞女。

杨怀椿父母反对,双双殉情

由于舞厅的秩序直接关联社会的治安,多次出现为负心郎自杀的舞女事情,且舞厅也是一些势力不安分的场所,因此租界和日后的国民政府多次制定和公布了一些规则,对舞厅和舞女的营业方式进行了规定和限制。

早在抗战时期,由于前方将士抗日,后方却大跳特跳,舞厅里那淫奢的风气与国势的危难显得格格不入,最先首倡禁舞的是原西北军将领张之江,随后就是很多当官的禁舞,毕竟他们很多子弟也嗜舞成癖,甚至做出了很多有辱门风的事情。

1946年,上海登记的舞女只有3300人,而这时候解放战争已经打响,国民政府依靠抗战结束后接受的各种日伪产业也花的差不多了,钱一下子紧张了起来,1947年7月4日,国民政府颁布了所谓的“戡乱”救国动员令,要求大家团结一致不要乱花钱,尤其是通过了《厉行节约消费办法纲要》,明确规定“禁止营业性之跳舞场”。

梁赛珍姐妹,梁赛珍做过舞女,后从影

当时上海的舞厅不仅养活舞女,还有大量的舞厅职工家庭,最重要的是还有赚的盆满钵满的舞厅老板,因此政策刚推出的时候,没有太多人当回事,毕竟之前也禁过,但大都不了了之,但1947年这次不一样了,国民政府事关自己存亡,铁了心要禁舞。

但如何安置靠舞厅吃饭的一批人呢?国民政府给出的这样答案,第一让舞女当护士,但这个想法一提出就遭到强烈的反对,毕竟舞女和护士这个跨越太大了,而且成为护士,需要学习十余种必修的医学课程,对于舞女来说,明显不适合,毕竟她们一学不来,而习惯早睡晚起的散漫生活突然变成严肃的护士是不切实际的。

其次就是主张舞女嫁人,但也遭到反对,毕竟舞女的生活过于糜烂,加上名声问题,之前就难以嫁出去,现在更别谈,就在国民政府为解决舞女问题奇思妙想的时候,上海的舞业从业人员开始抱团抗争,多次参加请愿大会,为了避免事情扩大,国民政府提出抽签决定关闭的舞厅,但抽签结果被沦为是舞弊,一下子点燃了大家的怒火。

舞女请愿

1948年1月31日,众多舞业从业人员开始聚集,对国民政府进行抗争,在斗争现场,秩序时空,疯狂的人群将国民政府社会局大楼所有物件都砸了,仅仅40分钟,社会局三层大楼就成为空壳,这就是民国时期著名的舞潮案。

一地鸡毛

这场风波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国民政府逮捕了69名相关人员,虽然国民政府进行了惩治,但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被迫收回了禁令,上海的各个舞厅依旧夜夜笙歌。

舞女们的战斗力

《申报》的报道

舞女的归宿: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上海解放后,对舞厅进行了限制经营和逐步收缩的方式让其逐步的消亡,对于依赖舞厅生活的舞女则是进行培训改造让她们重新成为劳动者,曾经的百乐门舞女成立了舞女联谊会,在妇联的同志帮助下识字和学习缝纫技术,其他的舞女也去纱厂工作,或者改行当了托儿所阿姨,在习惯就社会的生活后,绝大部分舞女经过培训后成为新中国的劳动者,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5

标签:舞女   舞客   新世界   上海滩   国民政府   西方人   舞厅   上海人   上海   归宿   客人   姐妹   民国时期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