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兼领侍仪司事的官员,对于元代礼制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担任兼领侍仪司事的官员,对于元代礼制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根据史料记载情况,对于曾兼领侍仪司事的官员进行分析论述。何玮(1245-1310),字仲韫,元易州易县(今属河北)人。其父何伯祥死于对宋战争之中。十六岁时跟随蔡国公张柔觐见世祖忽必烈,世祖感怀其父之没,授易州太守。后又跟随丞相伯颜南征,部署帐前都镇抚司,迁为管军总管。

何玮的记载

至元十八年(1281年)何玮又被授予参议中书省事,出任为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大名路总管、湖南道宣慰使。何玮曾被任命为侍御史,因其母疾而辞官。

大德七年(1303年),改为御史中丞,寻兼领侍仪司。据《元史·宰相年表》,并以《成宗纪》及《何玮传》考证,何玮于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至大德元年(1297年)担任参知政事一职。大德十一年(1307)时被任命为中书右丞,固辞不拜。武宗时拜太子副詹事、加遥授平章政事,累官至荣禄大夫。

“皇庆某年某月,赠推忠佐理同德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梁国公,谥曰文正”。何玮既是南征大将,又是“可备顾问者”,孔庙建成之时曾向成宗谏言建国学于侧,还兼领侍仪司掌管礼仪之事,可谓是文武全才。

孛罗的记载

孛罗(约1246-1313),元初政坛上的著名人物,出身蒙古朵儿边氏。至元六年(1269年),孛罗奉命召集人员访习朝仪,与刘秉忠、许衡、徐世隆等人一起制定朝仪。

至元七年(1270年)二月,“丙子,帝御行宫,观刘秉忠、孛罗、许衡及太常卿徐世隆所起朝仪,大悦,举酒赐之”。孛罗一直掌管礼仪之事,“1271年建立侍仪司后,他便兼领侍仪司事”。

至元十四年(1277年)二月,“以大司农、御史大夫、宣徽使兼领侍仪司事孛罗为枢密副使,兼宣徽使,领侍仪司事”。

《通制条格》卷八《仪制》中“贺谢迎送·至元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条的记事:“大司农、御史中丞兼领侍仪司事奏:‘每遇圣节、元日、诏赦并各官受宣敕,除沿边把军官再行定夺外,诸路官员,合无令各官照依本品自造公服迎拜行礼。钦奉圣旨:除沿边把军官外,那般行者。钦此。’”

方龄贵的《<通制条格>人名考异》中提到这里的“大司农、御史中丞兼领侍仪司事”没有明举其名,经过与《元史·世祖纪》“至元八年十一月乙亥”条、《王磐传》及《刘秉忠传》等内容的反复核校,他认为此人应为孛罗。

“《条格》以他领衔而不列名,在当时或由于孛罗官位显赫,人所共知,不言而喻之故”。由此可见,孛罗始终主持朝仪之事,并且兼领侍仪司事,在朝仪礼成后三个月又奏请迎拜行礼之事。“后于1283年奉旨远赴伊利汗国,先后效力于五代伊利汗,并于1313年终老于此”。

余大钧先生在《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中对于孛罗的生平经历作出详细考证,并且认为拉施特主编的《史集·蒙古史》多据孛罗口述之史事录入。

不忽木的记载

不忽木(1254-1300),亦作卜忽木、不灰木,另名时用,字用臣。世为康里部大人。祖父海蓝伯为康里一部落长,曾臣服克烈王可汗,被成吉思汗所灭,不知去向。海蓝伯之幼子燕真被俘,时年六岁,分赐庄圣皇后育之,长从世祖征战有功,“未及大用而卒”。

不忽木为燕真次子,年少资禀英特,进止详雅,世祖命其作皇太子真金的侍从,因而师事太子赞善王恂。十二岁时,入国子学,从学于祭酒许衡。许衡认为其有辅器,为其起名为“时用”。至元十三年(1276年),与同舍生坚童、太答、秃鲁等上《请兴皇帝疏》,请求命蒙古及色目子弟习儒学。

至元十四年(1277年),授利用少监。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改工部尚书,九月,迁刑部,为桑哥所忌,以疾免职。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修国史。次年,权臣桑哥诛,世祖欲用为丞相,不忽木坚辞,乃拜为平章政事。

元贞二年(1296年),拜昭文馆大学士、平章军国重事。大德二年(1298年),特命行中书省事。大德三年(1299年),兼领侍仪司事。大德四年(1230年)六月,病逝,享年四十六岁。“武宗时,赠纯诚佐理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鲁国公,谥文贞”。

碑铭曰:“晚领台纲,朝廷是肃。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下毋证上,风俗益厚。”不忽木是元代前期政治家,受儒家文化影响颇深,因而有《请兴学校疏》和《请效法汉文帝克谨天戒疏》劝谏皇帝,同时也是当时著名的曲作家、诗人,但其作品大多佚亡。不忽木于大德三年(1299年)兼领侍仪司事,次年便病逝,兼领时间仅一年。

董士选的记载

董士选(1252-1321),字舜卿,龙虎卫上将军、左副元帅董俊之孙,中书左丞相董文炳之子。藁城董氏是元代著名的汉军世家,元明善作《平章董士选赠三代制》。其家族虽为军功世家,但也与文人交往甚密。曾召集老儒及西蜀遗士,在学院教授所学,为兴儒学创造了条件。

“董士选在江西,以属掾元明善为宾友。又得吴澄师之,延虞汲于家,又招汲子集、范梈等与俱,皆以文学大显于时。故世称求贤荐士,亦必以董氏为首”。

士选十分重视文化的传承,“至元九年,忠献(董士选之父董文炳)筑两城于正阳,以遏宋兵。”至元十年(1273年),董士选二十一岁时,代父攻宋。“宋降,从文炳入宋宫,取宋主降表及收其文书图籍,静重识大体,秋毫无所取,军中称之”。

这些文书图集的收集对于元代文化发展有重要作用。士选自愿效力师讨日本,世祖认为其为勋臣之子,有其他重要之事予以委任,此种偏远之地,无需动用士选。由此可见世祖极其重用董士选。董士选在战场上是“折冲奋力,洸洸武夫”,在朝廷上更是“立朝正色,侃侃文儒”。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世祖命平章不忽木与董士选商讨诛桑哥一事,士选直言进谏,以民心为由劝谏世祖严惩桑哥一党。世祖听后对其再三嘉奖,赐白银五千两,授骠骑卫上将军、江淮行省左丞。士选及其家族深受世祖重用,成宗朝依旧如此。

成宗即位,授董士选资善大夫、江西行省左丞。时御史中丞不忽木去世,朝议难以继续。成宗以士选“廉介公正”特授资德大夫、御史中丞,领侍仪司事。

崔彧的记载

崔彧(?-1298),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儿。文卿“负才气,刚直敢言,世祖甚器重之”。至元十四年(1277年),世祖遣中丞崔彧祀南岳,就访隐逸。

崔彧在中原文化的学习方面具有巨大贡献。至元二十年(1283年),复以刑部尚书上疏,言时政十八事,包括广开言路,重用南北耆儒硕望,规范起居注之书写,立定成规解决官冗问题,教贵族子弟国子学等事。“二十三年(1286年),加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同佥枢密院事”。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由中书右丞迁御史中丞。大德元年(1297年),闰十二月,兼领侍仪司事,与太常卿刘无隐奏:“新正朝贺,岁常习仪大万安寺。”于大德二年(1298年)九月卒。崔彧兼领侍仪司事时间不到一年。“至大元年(1308年)七月,赠推诚履正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郑国公,谥忠肃”。

《中丞崔彧赠谥制》写道:“故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御史中丞、领侍仪司事崔彧,山川闲气,簪绂名家。俾司绵蕝之仪,继被瀛洲之选。”可见崔彧在制订整顿朝仪典章方面有突出贡献。

脱脱的记载

脱脱(1314-1356),字大用,蒙古默而吉台氏,为国之元老。脱脱由某县达鲁花赤为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擢大宗正府郎中,出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累迁潭州路达鲁花赤、邵武路总管,召拜吏部尚书。

“寻由治书侍御史升侍御史,进御史中丞,领侍仪司事,出为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御史大夫,召拜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奎章阁学士院大学士。其在中台,则入侍经筵;其在翰苑,则总裁三史传。燕见之际,礼遇其优”。

《至正元年改元诏》中记载曰:“而知枢密院事脱脱,早岁辅朕,克著忠贞,乃命为中书右丞相。”至正元年(1341年),脱脱“告老祈闲,遂以翰林学士承旨致仕。上每念之不置,特拜平章政事、议枢密院事、提调屯田事。至正九年(1349年),以疾固辞,乃复以翰林学士承旨致仕,仍旧阶荣禄大夫,而食其禄。”

至正十年(1350年),命脱脱任中书右丞相,统正百官。曾更造“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后又请行征讨红巾军,被誉为“贤相”。兼领侍仪司事多为官员在朝为官的末期,担任时间较为短暂。官员或年事已高,或因疾辞官,无法担当朝廷要职,因其德高望重,知书识礼,从而兼领侍仪司事。

结语

由此可见,兼领侍仪司事可能是授予名臣为增添荣誉的闲职。虽为闲职,但是这些官员曾奏请策划礼仪典制,对于元代礼制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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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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