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洋诀4.2.2汉法之高峰-汉武帝七岁断案与“春秋决狱”

4.2.2汉法之高峰---汉武帝七岁断案与“春秋决狱”


小武诧异道:“中国第一个法制高峰?不应该是秦始皇时期吗?不是说,汉法只是秦法的延续吗?如何高峰却在汉朝?”


八角摇了摇头,捋须笑道:“《秦律》只是给《汉律》打下了基础,但其本身是有很大缺陷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秦律》完全是法家思想的产物,因而比较偏颇,无法让社会长期保持稳定。然而汉朝更流行的是道、儒等思想,社会稳定才是法制成效的第一追求。”


“从本质上看,纯法家的法律内容里没有注入‘仁’的思想。而‘仁’的思想才是中国自上古以来长期坚持的社会准则,并且早在商朝法律里就已经体现出来了。”


“‘仁’的思想,再加上儒家意外产出的‘天人合一’、‘大一统’等思想,帮助确立了汉朝的伦理。这也同西方朴素的‘自然法’思想所依据的哲学大体一致。”


小武苦苦思索,半晌才道:“是不是说,法律也应该反映正确的道德观?而且要人民乐于接受,如此才能长久?”


八角微微点头,微笑道:“汉朝初年,为了收拾秦末大乱的烂摊子、也为了从匈奴的武力威胁中喘口气,采用了道家清净治国的策略。秉持黄老思想的人,便结合道家、法家理论,主张约法省刑、休养生息。”


“于是,开国宰相萧何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三篇:户律、兴律、厩律,形成了《汉律》核心的九篇---又称萧何九篇。”


“户律是有关户籍、赋税和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兴律则是徭役征发、城防守卫等内容。厩律则规定牛马畜牧和驿传的内容。也有人认为这三篇并不是萧何原创的,即便如此,这些内容也是秦末汉初的法学家总结了社会发展新需求而创作出来的。”


小武点了点头,思索道:“也就是说,秦律的范围比较窄,需要再好好地拓展一下?这才跟得上国家发展的需要,对吧?”


八角点了点头,咧嘴微笑道:“是‘宽’还是‘窄’,这是个问题!世人都知道秦法严苛,这并非仅仅体现在适用范围方面。”


“如果把法律比作‘天网’,则秦法的网眼太小,人民很容易被‘有罪推定’,而不是现代人普遍认可的‘无罪推定’。”


“反过来看,汉朝初年的法律则网眼极大,所谓‘吞舟是漏’是也---这是夸张说法,意思是能够吞下船只的大鱼都能被渔网格子漏过去,那这张网基本上也就不会逮住几条鱼了。所以这个时期全社会都能够自由发展,人们很少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


小武想了想,皱眉道:“法网如此‘宽大’,莫非就体现了‘仁’的思想了?”


八角未直接回答,却道:“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很快就会发现,法律太窄(法家思想)也不好,太宽(道家思想)也不好。太窄则处处碰壁,太宽则无所适从。好在汉朝文化毕竟是三位一体的,到了中期儒家思想就登场了。”


小武颇为诧异道:“儒家思想能解决‘既不太宽、也不太窄’的问题?不过,我想儒家至少能提供‘仁’的思想,那本就是它所长。”


八角捋须微笑道:“当汉高祖刘邦刚刚建立汉朝的时候,君臣上朝时、朝堂闹哄哄的就像一个市集。君不像君、臣不像臣。”


“好在有叔孙通老夫子及时出现。他亲自按儒家之礼教习了官员们君臣秩序,从此汉朝君臣百姓才找回了被秦朝抛弃已久的上古礼仪,刘邦这才终于尝到身为皇帝的甜头。”


“而叔孙通编撰的《傍章》十八篇,也叫做《汉仪》。属于朝觐、宗庙、婚丧等方面的礼仪制度,从此也成为了《汉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个典型范例,礼仪虽然繁琐,但却是可用来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


小武思索道:“你是说,法律也应该给人民提供一个可遵守的规范?”


八角点了点头,笑道:“法律的制定经常会面临着‘太宽’和‘太窄’的两难选择。若是过于严苛,既容易造成轻易违法、又容易面临条文覆盖不到的窘境;若是过于宽泛,则虽然不容易触犯法律、但又会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与道家和法家的学术理论不太一样,儒家人物最擅长引经据典、告诉普通人在复杂情况下如何去做,因而特别擅长提供理论指导。”


“无论是指导皇帝、大臣、还是普通百姓,儒家的人总是能从先秦的历史中找出依据,以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甚至是成语、寓言,在法制理念包括判案中体现出‘春秋大义’!”


小武大为奇怪,惊疑不定道:“莫非是说,儒家思想也可以渗透入法律的;并且不仅包括叔孙通老夫子代表的那些礼仪制度,而是实实在在影响判决的那些依据条文?”


八角捋须点头,呵呵笑道:“正是。汉朝不仅仅是‘三教治国’,而且也是‘三教入法’的,儒家当然不例外。”


“不能片面地认为法律、或者法制,就是法家的事情;而道家、儒家被排除在立法、司法之外。事实上,儒家思想不但可以入法,而且还专业独家解决‘疑难杂症’---即具体法律条文应付不到的方面。”


小武忙谦虚道:“请举例说说。”


八角点头含笑道:“就拿汉武帝刘彻本人为例吧。刘彻小时候只是汉景帝诸多王子中普通的一个,与皇太子的身份相差甚远。”


“但在刘彻(当时叫刘彘)还是7岁孩童的时候,就已经跟舅舅田蚡学习了汉律,还读了许多圣贤古书,思维灵活。”


“由于汉景帝欣赏小儿子的机灵,出去游玩时喜欢带着他。一次在华清池洗温泉的时候,廷尉(汉代最高法院)将一个轰动全国的疑难案件送交汉景帝预览。案情也不复杂,但是廷尉查考现行法律条文来做判决,总觉得不妥。”


小武兴奋道:“是什么案子?”


八角捋须道:“是一起‘方年弑母案’,当时的社会影响不小---却是正面影响。”


“说是咸阳有一个少年,名叫方年。在很小的时候,他的亲生母亲就过世了,随后父亲再成亲、给他讨了个后妈。但不久以后,方年的继母出轨,还伙同情人一起害死了他的父亲。”


“当时方年的年纪还小,但当他长到18岁懂事以后,就杀死了继母、为父亲报了仇。随后方年便去地方衙门投案自首,请官府治罪。”


“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完备,然而地方官难以判决;一路递上到廷尉,令所有法律界人士都大感头痛。”


小武诧异道:“这不是很简单吗?情况属实的话,那都无需审理!”


八角微笑道:“廷尉递交御览之时,也初步拟定了判决词---方年的罪名是‘大逆’,这是所有杀人案中量刑最重的一种,即使投案自首、也不能减刑。”


“毫无疑问,方年将被依法处死、甚至是腰斩之刑。原因是根据《汉律》,继母也是母,与亲母没有区别。那么方年杀人就是‘弑母’,此乃至重之罪,无可从轻处理。”


小武恍然大悟道:“原来是这样!民间舆论肯定认为方年替父报仇、是个孝子!西汉特别提倡‘孝’---汉文帝、汉景帝的谥号都给加上了‘孝’字---叫‘孝文帝’、‘孝景帝’呢!”


“而且方年又是主动投案的,肯定不该被判死刑!所以若将方言腰斩的话,一定会让百姓大哗!”


八角呵呵笑道:“然而秦汉之法规矩森严。虽明知判决不妥,廷尉也没有什么办法,因为总不能没有依据地宽解‘杀人犯’吧?好在按照惯例,社会影响大的案子在宣判前总要呈递给皇帝预览请批,这样便能减轻自身压力。”


“但是当洗完澡的汉景帝看到卷宗的时候,7岁的刘彻也看到了。于是他侃侃而说出了自己的意见:方年的继母并不能算是他法律意义上的‘母亲’。原因是两人并无直接血缘关系,只是因为存在与其父的情爱关系,继母才能成为其母。而当继母杀死其父成为事实后,情爱关系已绝;故对方年来说,杀的只算个陌生人。”


小武身躯一震,大悟道:“也就是说,方年杀死的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是自己的母亲!这样一来,‘弑母’的相关刑罚就用不上了!”


八角微笑点头道:“不仅如此,按刘彘说,方年虽然杀人、却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再加上主动自首、没有其它危害性,这是双重减刑的节奏!故按其主意,方年判个有期徒刑四年即可,各方面就都有了交代。”


“汉景帝听了小儿子的意见,竟惊诧莫名!不仅深表赞许,而且将此意见、原封不动地随卷宗退还给廷尉,让他们重判!此外还加上一句直击灵魂的话语:‘廷尉的水平连7岁小孩都不如’!---让最高法的专家们直接颜面扫地!”


小武长吐了一口气,笑道:“我终于明白,刘彻为什么能从一众王子中脱颖而出,成为千古一帝---‘汉武帝’了!7岁就能辩折‘最高法’,不是悟性绝高、又怎么可能!”


八角微笑道:“其实此事也说明了秦汉之法的缺陷,就是只有律令、没有解释。这导致其操作性不强,甚至可能达成南辕北辙的效果。然而法家思想偏于刻板,在伦理道德方面一向不擅长,故往往无法解释、也不敢随便解释。”


“而中国人最习惯和易接受的伦理、或者说法理,却一直与儒家先贤理论水乳交融,所以自诩‘伏羲以来所有圣贤书无不读’的汉武帝刘彻就很容易领悟《汉法》中的疑难。”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汉武帝掌权之后,会采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原因是他能熟练掌握儒家伦理的解释权,从而令早已习惯于道、法两家学术的大臣们、不得不低头接受他的‘英明指导’。”


小武恍然大悟,笑道:“原来是法律解释权的问题!不错,要解释得为全体国民所接受,也的确是很不容易、很考验能力的事情。”


八角捋须微笑道:“运用儒家的伦理思想、或者简称为‘春秋大义’---对法律的具体应用进行解释和指导,就叫做‘春秋决狱’。”


“从汉朝开始,‘春秋决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指导了中国的法制,使得法律不再只是抽象的律令,而是有据可循的法理、法例。”


小武叹道:“原来儒、法之间居然可以这样交融的!‘内儒外法’就是这个意思吧?”


八角呵呵笑道:“儒家思想入法,自汉武帝招‘独尊儒术’、‘天人合一’的提出者、董仲舒老夫子入朝之后,就达到了高潮。”


“董仲舒预先总结了232个先秦典型案例,汇编为《春秋决事比》---基本上决狱碰到疑难都可以参照其中进行类比。这也等于创作了中国最早的《案例法》,却不让法家学者专美。”


小武吃惊道:“董仲舒是来者不善啊!明显是想让儒家成为显学,取法家而代之!作为一个儒家宗师,他竟然花了这许多心血、从法律层面去深刻研究先秦的历史和文化!”


“显然他早想清楚了---秦汉以来重视法制,故一定要用儒家思想来指导法律,破除掉法家学者解释法律的专利!一旦成功赢得了法律的解释权,儒家弟子就拥有了大半的朝政权威!”


八角点了点头,咧嘴笑道:“正是如此。而且不同于一般儒家人物的温和风格,董仲舒极富于攻击性;他抛出了《春秋决事比》的232个案例,等于一入朝就对法家学者发动了总攻。”


小武也咧嘴大笑道:“可以理解!自秦始皇以来,儒家已经被法家压抑得太久了。此时才终于得以翻身!所以,老董的身上极具攻击性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又奇怪了,汉武帝为什么既接受了董仲舒的理论,又将老董提前下放诸侯国、致其退休了?我看董夫子还是很愿意在大汉朝堂上多干个几年,为儒家子弟们多多开道的。”


八角捋须诡笑,道:“这里头的确有暗藏的原因。汉武帝虽起于法家、但又很喜欢儒家,也有很大原因在于:儒家更强调‘君权’,法家更强调‘臣权’!”


“对于雄才大略、喜欢亲自指挥军政的皇帝来说,自然会喜欢儒家。然而当朝堂上下一致公认、董仲舒为当代圣人的话,又会产生一个新问题:即董仲舒的政法解释权可能比汉武帝本人更大、更权威,这就让皇帝难以接受!”


小武恍然大悟道:“说到底,汉武帝还是要自己说了算,最终解释权留在我这里!当然,这也是他对自己的能力极为自负的缘故。”


“然而董仲舒的性子倔强自负,老夫子只肯当人老师、绝不会察言观色的。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口号,就能看出他的风格!”


“既然无法妥协,那就别说董夫子了,就算是孔夫子还在世,刘彻也肯定让他提前退休,待边上去写书就好!”


八角笑道:“对于强调‘君权’优先,汉武帝刘彻是极其在意的。甚至连幼年给他启蒙法律的舅舅田蚡,后来也终日担心亲侄儿将自己满门抄斩、并且罚没全部家产---长时间的恐惧最终导致宰相田蚡变成了疯子。”


图表4臧儿亲属关系图

图表4臧儿亲属关系图

【汉武帝刘彻之母舅为田蚡】


小武点头道:“这事儿前面也提到过。知徒莫若师---估计田蚡是最清楚侄儿、学生、兼皇帝刘彻的内心的人。”


“刘彻读过哪些书籍,能够应用哪些理论、来将自己绳之以法,田蚡大致都能够猜得到。所以他才会一直恐惧着,即使身为宰相、家财万贯,也没有半点安全感。”


八角笑道:“另者,汉武帝时的曲阜考古,在孔子家的夹墙里挖掘出了自秦以来失传已久的儒家《五经》。自此,汉代儒家分裂为‘古文经学派’和‘今文经学派’两家。而只有‘古文经学派’在研究春秋原版的儒学书籍。”


“不幸的是,董仲舒属于‘今文经学派’---意味着他所依据的基础经文不是春秋时期的儒家经典,而是伪造的或‘再创作的’儒家经书。”


小武不禁哈哈大笑,眼泪都快要笑出来了,喘气道:“董老夫子喊了一辈子的‘独尊儒术’!最后被人揭发他只是假懂、不是真懂‘儒术’---还能再‘黑色幽默’一点吗?”


八角微笑道:“此外,著名的‘天人合一’、以及‘大一统’等思想,孔孟从未提到过,极可能是董仲舒等人编造出来配合皇帝需要的。”


“因为儒家弟子需要入世夺权,而且一向身段柔软---‘儒’者,‘柔’也;进行再创作什么的并不困难。”


“这一点上,估计汉武帝阅读了考古文献、也是心知肚明;‘今文理论’经不起推敲,也就没必要再去‘人造’一个圣人了。”


小武好半天才缓了下来,道:“原来如此。但是意外产生的‘春秋决狱’,没想到却对中国古代法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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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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