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人户口已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怎么办呢?

我的情况,就跟题主所提的问题一样。而我的房子,二十多年了,至今仍纹风不动地在那儿矗着。

我今年六十岁了,马上要办退休手续了。当了一辈子的公务员,却一直是位普通的一般干部。


但我很知足,也感到很荣幸,如果不是赶上好政策,我的人生不会走到今天,我这个八O年毕业的高中,也许一辈子都是农民身份。

一九八O年五月,我高中毕业了,高考落榜,回到家乡成了一名农民。当时,还没有落实生产责任制,也没有个体私营经济,我就在生产队里务工。

一年多后,分田到户,村里也出了第一位私营经济大户,我就被招为记账员,一边上班挣钱,一边帮父母耕种责任田。

在当时,作为一名高中生,在村里也算是有文化的人了,一个村也就几个。

因此,我不甘心就这么跟土坷垃打一辈子交道,我暗下决心,寻求机会,利用自己的文化水平,找一份比较稳定的脑为劳动职业,也不枉自己的那点一肚子墨水。

机会终于来了。一九八四年十月,村里大喇叭高喊,近几年毕业的高中生,有好消息给你们,想知道的来村里了解情况。

原来是,当时的县委组织部门,要从农村毕业两年以上的高中生中,招录合同制干部,补充到当时刚机构改革后的小乡镇工作。

我抓住这次大好时机,几经初选、定考、政审、体检等关键环节,最终得以录用。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在县委党校经培训后,被分配到距家四十多里地的外公社(当时叫办事处,也就是现在的乡镇)工作,并签订了三年的合同期。

虽然当时的身份是干部,工资及待遇跟正式干部(当时称为脱产干部)没有区别。

但合同明确规定,不转户口,不取消责任田,三年到期后,视能力和表现再做续签。

这就意味着,我仍然是农民身份,做的却是国家正式干部的工作。

其实,在我心里,我也并没有很高的心气,我喜欢农民,也喜欢农村,也愿意种地,只是别枉费了我的文化知识,干什么都行。

因此,后来,我心甘情愿地找了位农村且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本对姑娘为妻,并于一九八六年底结婚。

我的新房,是父亲于一九八五年,经村委会审批后盖的三间瓦房。然而,一九八六年,村里出台了新的新村规划,是每户四间瓦房。

而我的新房却不在新规划线上,需要西移。但我的西邻居,也是刚建好的,他不移动,我没法动。而其中的一间就占在四米街的路面上。

由于是新房,村里当时也没让我移和折房,而之后的审批宅基地,都是执行的新规划。

这样,我的房子,在经过了几年的时间后,就成了堵在街口的拦路虎,出口不得不从我的大门前拐弯出去。

由于我在单位的工作和能力,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在续签了两次合同后,于九三年机构改革中,取消了合同,又通过考试,被转为了国家公务员。

同年,镇政府又花钱购买农转非户口,我就把一家三口的户口,全部转为了非农户口,在居委会落了新户口,同对,办理了粮食供应关系。

隔了两年,村里调整责任田,就直接把我家三口人的取消了。从此,妻子就在村里的家私人企业做起了加工工作,一边照顾儿子上小学,一边工作。

直到儿子小学毕业那年,我就在单位申请了家属院住房,于二000年新学期前,把家搬到了机关家属院,老家的房子,也就闲置了起来。

在农村,大家都知道一个理儿,房子有人住着,门窗开着,就损坏得慢。一旦没人了,门窗紧闭,加之六月的潮湿天,就坏得快。

我的房子也不例外,加之,这些年来,本家的兄弟们把钥匙拿了过去,把我的房子当成了仓库,柴草、家什的都往里放。一五年的六月里,房上的瓦片就出了个露天窟窿,雨水直接灌进屋里去了。

眼看着房子就要塌掉,我就想着把它翻修一下。虽然从此以后,住的可能性不大了,但它是我的老宅基,我还经常地回老家,房子在,那就是个家,没了房子,回老家,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让人很落魄。

于是,一六年春天,我把房子的上顶全部掀了,更换了部木条、泊、瓦等,把它翻修了一番。

这么多年来,我的右邻居没有新建房,而我也无法移房,就这么一间半房堵在路口,村里也没要求我这样那样的,也算是对我的照顾。

象我这种情况,房子是在户口迁出前建的,尽管已不住人了,但那也是我的私人财产,宅基地地皮是集体的,村里也不能强行我去拆除。

但我只能维修,不能推倒重建。如果推倒重建,按照相关规定,是不符合条件的。如果村里确实需要通路,要我拆除,那就要赔偿我的损失,否则,我是不答应的。




农村这种情况多了去,不说是村里有房子,后期一家人把户口带出去了,就连村里没有房子,户口一直在外面的村民,他们还有很多人回农村买房子呐。

现在人好像更喜欢落叶归根了,那些年岁大的,在外面居住多年,户口在外面从村子里走出去的村民,他们现在有好几个回村买房子了。

我青岛有个大伯父,他是年轻时参军走出了大山,然后分配到青岛工作,在青岛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家,村里曾经的老房子,伯父把它卖给了别人,那时候伯父伯母打算一辈子不回农村了,毕竟青岛那么美,又那么繁华。

然而前几年年岁已老的伯父回老家探亲时,他去山里祖坟祭拜,发现祖坟依山傍水,环境特别好,于是动了将来老了以后能够葬在祖坟地里,落叶归根的思想在伯父年岁已老时迸发了。

后来伯父请老家的亲戚帮忙买了一栋房屋,第二年让小编的父亲给看着修整,除了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权,别的都有,村委对房屋改建也没有特意指出不可以,或者违章等各种说法。

房子修建好了到现在大概有四五年了,伯父如今也七十多了,他们夫妻回来居住加起来的日子大概有一个月,花销十几万,装修好几万,一栋农民房屋伯父大概用了有接近二十万块钱,却回来住了没多少日子。

其实伯父的意思就是老家有自己的家,回来以后再也不用被亲戚们当客人,让自己再也没有那种漂泊在外的感觉,最重要的一点是,伯父去世后可以回归故土,让孩子们回来有个住处,让儿子和孙子记住这里是老家。

其实房屋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差了若干若干年以后,后人不再愿意修整老家的房屋,它残破之后会被村委收回宅基地,只不过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这其中有可能还会被转手卖掉,到时候宅基地使用权和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农村房子如果维修妥当了,看到小毛病及时修整,房子应该在很多年以后也依旧存在着,大家不用纠结宅基地使用权了,城市里的楼房不也一样嘛。

所以想对题主说:农村老家有房子是好事,说明你还有村子,还是这个村里的人,虽然户口不在老家,但只要有房子,你就是这个村的村民,把房屋好好看住了,只要别倒塌了,它永远都是你的,宅基地就不会被收回去。




一家人户口都不在村里,但在村里有房子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因为好多农村人在农村盖了房子后又去城市发展,最后举家迁入城市,还有些农村青年通过升学、招工、参军、就业等离开农村,在城市结婚生子,但在农村有父母留下的房屋。我个人就是这样的,考学离开农村,但父母给我留下一栋民房,现在还好好的放在那里。有房子就有房子呗,那是我们的财产,怎么还问怎么办呢?难道,谁还能剥夺了我们的?

不过,房子这事儿,虽然说不能放臭了,但可真是能放坏了!放在不坏,好好的站在那里,就是我们的。但是房子如果坏了,倒了塌了,那些砖头瓦块的是咱们的,要了也没用,但房子下的宅基地就不是咱们的了,村里给收回了,咱想重建那真是没门儿,因为咱的户口不在村里,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所以,其实有人问,老家的房子怎么办呢,那也是有道理的。不能就那么干放着,要知道,房子用来住人的,是要有烟火气的,要有人经管的,没人经管的房子,往往几年就不成样子了,十几年二十几年就成危房了!要知道,对于我们户口不在村里的人,那房子连翻建的权力都没有,更不用说重建了。我们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是完全寄附在那房子上的,房子不在了,我们就彻底被农村撵出来了!

所以,我们打算把根留住,打算老了再回农村养老,或者按时回农村探亲访友祭祖扫墓,我们在农村的房子就要留住。那么怎么才能让农村的房子存在得更久呢?这就只有靠我们自己多用心了。比方说,我在农村的房子,已经有快30年没人住了,但房子完好如初。那是怎么回事呢?是因为我家里有个哥哥,这房子我就让哥免费使用,代为经管着,发现房子哪里有毛病,及时给我修缮一下。我哥在我的房子里从事石碑雕刻多少年,他不用租别人的房子,我的房子也有人经管,所有房子才会完好如初。所以,老家里有亲戚朋友的人,不妨借鉴一下我的经验,别把大门一锁了事,你这一锁,就只能任由房子败坏下去了!

农村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我们要经常回去走走,看看我们的老房子,就像年轻时回家看看父母一样。父母病了,我们会及时探望,送院就医。房子老了,我们也要多家照看,及时维修维护,让这念想,尽量长时间地持续下去。最重要的一点,我要提醒朋友们,农村的老房子,千万不要卖掉!老祖宅,永远是我们的根,没了根,我们就是浮萍,只能飘着了!




一说到农村人把户口迁到城市了,有些朋友可能就会觉得,哎呀!你放弃了农村户口,就算村里不能把你的老房子收回去,你将来也不能对农村老房子进行修补,更不能重建。

因为你户口不在农村了,也就失去了再次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你向村里提出对老房子进行维修、重建,村里因为你户口的改变,是不会同意的。

你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在农村的老房子慢慢地破旧、倒塌掉,从此之后再也不能回到农村老家生活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现今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也有了新的改变:

哪怕你全家户口不在农村,只要你在农村还保留有老房子,只要你愿意,这栋农村的老房子,是永远会属于你的,不会因为你户口不在农村,就失去了农村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权。

那么如果自己全家人的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在村里还保留有老房子,怎么办才好呢,将来能不能回村里重新盖房呢?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有两个选择方法进行处理。

第一个处理方法

有人说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成员才能使用的,这宅基地是不能进和地交易的,其实这种说法并不严谨。

农村宅基地,确实只能属于本村集体成员使用,这种说法并没有错,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子还是可以交易的,只不过这种交易,只限于本村的人。

也就是说,如果你把自己所拥有的房子,私下卖给外乡人,这种行为其实是非法的,村里一旦知道,也不会同意的。

但如果你卖给同村的人,因为你们都是属于一个村的集体成员,村里是会同意的,这相互之间的交易,也是合法的(房子一旦卖出去,就不可以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了)。

这也意味着一点,假如你在城市买房了,全家人想享受城市的福利,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户口虽然已经迁走了,但村里的老房子还在,自己家人又不常回农村居住,这时可以把这老房子卖给本村的其他人。

卖掉自己的老宅,后果有两个:

  • 以后再也不能向村里提出申请新的宅基地,这项规定也适合户口在农村的居民,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要求,必须是一户一宅,你把老宅卖掉,等同于你放弃了自己宅基地的使用,村里不会因为你卖掉自己老宅,就会给你批新的宅基地。
  • 另一个后果就是失去了祖辈留下来的房子宅基地,意味着,自己从此之后,再也不能回到故乡的土地生活了。

当然这个后果,可能有些人并不会在意,我都在城市有房子了,我常年也生活在城市,城市生活更为的便利,我就没想过将来再回农村。

如果你也是抱有这样的想法,完全可以在城市安家之后,将自己在农村老房子卖给别人,哪怕村里其他人不要,你也可以向村里提出,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村里会根据现今“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给予一定的资金。

但如果你觉得,虽然自己全家人的户口都迁到城市了,只不过农村是祖辈生活的地方,自己也打算将来在老了之后,回农村养老,落叶归根,那就可以选择另一种处理方法。

第二种处理方法

2020年,出台了一个关于农村房子的继承方案,这个方案对于那些把户口迁出农村的人来说,是一大福音:

根据2020年,出台的一项{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089号}文件中,明确说明,农村户口已经迁出去的人,只要他们在村里还有房子,本着宅基地房子是一体的原则,这些人现在是可以回农村,进行农村房子继承办理,有了合法的继承权,就可以对农村老家的房子进行确权。

这项法案说明一个问题,农村人的户口哪怕是迁到城市,只要他在农村老家还保留有老房子。

本着房子、宅基地为一体的原则,那些户口不在农村的人,也是一样可以在农村对各村民房子进行确权的时候,自己也去登记确权。

比如我结婚之后,我老婆户口是外省的,她的户口也没因为和我结婚,就迁到我所在的村里。后来我们两夫妻为了孩子上学的问题,在城市购买了房产,我也把户口迁到城市。

但在前段时间,村里对我家所拥有的老房子,进行确权的时候,我父亲要我把全家人的户口都拍照给他,他去村里进行农村房子不动产,产权确权登记。

我问父亲这样行吗,我夫妻与孩子的户口都不属于农村了,还能进行农村房子的确权呢?

我父亲说道,村里人说是可以的,因为现今农村房子的继承,是不看户口的,而是看房子使用权的家人关系,只要是自己的后代,哪怕后代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也是可以把继承村里的房子。

有人可能会讲,你户口虽然迁出农村,但你父亲户口还在农村,你们可以继承村里的房子,但人家是全家户口都不在农村,他们还能再继承村里的房子吗?

其实也是可以的,因为虽然全家人的户口都不在农村,但不代表,这栋村里的老房子,不属于你家,只要你拥有对这房子有合法的继承权,你一样可以在农村房子确权时,将家中所有人的户口资料,报给村里人,让他们为你们登记农村房子的确权。

在有了农村房子的确权,也会发一个本叫农村不动权产证,只要拥有这个证,说明这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是属于自己合法使用。

哪怕你户口已经不在农村,还是可以对自己的老宅,向村里提出修建、重建的要求。

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 因为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才是个人财产,继承是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如果自己家的房子已经破旧不堪,不能住人了,这种房子会被评估为没有使用价值,固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 农村老房子宅基地面积,存在超标的情况下,超标的面积是不能被继承的,对于农村宅基地多少面积才是超标,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是不一样的。
  • 农村老房子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下,超出的宅基地数量,也是不符合继承要求的。

总之,想要回农村继承自己的老房子,是需要符合继承的标准,才能对家中的老房子继承确权,如果不符合的话,也就无法继承了。

结论:

农村全家人把户口迁到城市里,家中还留有老房子在,如果不想要农村的老房子,可以将老房子卖给本村的其他村民,或者直接有偿退还给村集体。

但如果还想把这栋农村老房子保留下来,将来想要重新翻盖,就需要去村里办理老房子的继承问题。

房子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房子又是建在宅基地上面,在地随房走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了农村的老房子,就等于同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房子、宅基地是一体的)。




如果一家人户口已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目前有很多。根据当前的政策,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方法。

第一种,留着自用。一般就是周末或休假的时候,一家人回到农村的老家,种点菜和水果,其乐融融,其实也不错。不过,根据目前的政策,这种房主户口已经迁走的房子,可以继续居住使用,但是不能翻修(如果有办法让村干部同意,其实也可以翻修),将来房子倒了,村里将受贿这个宅基地。

第二种,出租。可以将房子大体收拾一下,租给村里有居住需求的人。这样好处是可以有点收入,缺点是,收入不多。当然如果是发达地区的较好地段,可能租金也可以较多。

第三种,卖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子,如果要卖,只能卖给本村的人家。如果本村遇到合适的买主,价格合理,切自己有无什么用途的话,可考虑卖出变现。

第四种,有偿退出。这种情况主要看自己和村委之间的协商,如果价格合理,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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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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