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有句话叫“人贵有自知之明”,“清官难断家务事”;“好儿不吃分家饭,好女不争嫁妆衣”。

父母生养自己,辛辛苦苦把自己拉扯大,上学、买房、娶亲、照顾孙子,父母已经几乎付出了心血的全部。

中国的古老传统习惯是,父母的遗产第一继承人是嫡亲儿子、然后才是嫡亲女儿。然而,现在是新中国的新社会新风尚,父母养儿女就是为了防老,中国人崇尚孝道,“孝悌忠信礼仪廉耻”,中国人更讲究“中庸”,这就是中国的国粹精华。如果一个人不知“孝”字当头,中间部分你更有些糊糊涂涂,最后只剩一个“耻”字,这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原则了。

中国古代人作官,必须先举“孝廉”,才可以“入仕作官”,不然的话,你何以服众?你想当老百姓的父母官,门儿都没有!

国家应有这方面的法律,父母的遗产应由

父母自己决定归属,这样的话,可以根治教育那些“不孝儿女”了。







因为老人把老两口住的房子平均分给了儿子和女儿,儿媳妇便生气地说,以后家公家婆老了决不伺候。

这种事情,如果是发生在我家里,我会跟家里人说,她生气让她生去吧,她生的气,值几个钱一斤?

为什么这么说?是在欺负这做媳妇的吗?

当然不是欺负家里的媳妇儿。而是因为,家里这做媳妇的,也实在是太不讲理了,太贪心不足了。

这老人名下只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结婚时已经给买了110平方米的婚房,这是完全给儿子、儿媳的,完全没有女儿份的。

这做媳妇的,为啥就不念老人的好了呢?为啥就不提出来,这110平方米的房子应该分一半给小姑子呢?

还有,这媳妇儿连生两个孩子,都是家里老人帮着带,作为儿媳妇,你自己省了多少时间、精力?又省了多少钱呢?这笔账该怎么算?这笔账你为什么不提出来要算?

现在老人只是提出把自己居住的养老的房平均分给自己的儿子、女儿而已,他们做的完全对,没有任何问题。你这作媳妇的,凭什么生气?凭什么说老人家以后老了不伺候?

明明白白地告诉你,老人做的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完全符合人情、道德要求的。作为老人们的女儿、你丈夫的亲妹妹、你的小姑子,她是完全有资格拥有这份财产的。你生气不生气、你伺候不伺候老人家都没关系,小姑子理所当然地可以拥有老人家给予的这一半房产。

至于你说老人老了你不伺候,那也没关系,如果老人的儿子、你的丈夫也跟你一样,与你同声同气的话,一方面,老人可以去告儿子、儿媳不尽赡养之责,让政府、法院来治你们夫妇俩;另一方面,老人完全可以改变原来的主意,将房子全部给女儿,让你们一个子也得不到。

所以,生气不生气,伺候不伺候,完全是你这小媳妇儿自己的事,你就白个儿定吧,没必要拿出来说,更必要以此来要挟老人。

老人这辈子很不容易,而且已经做了自己该做的,应该是不会因为你生气、因为你不伺候而改变自己的主意的。再说了,你的自私自利、你的欲豁难填,老人们心里早已清清楚楚,是不会再让你极度自私的想法和要求继续得到满足的。所以,你还是歇了吧。




老人把房子按照这种方式分配,也在情理之中,儿子和女儿都是老人的后代,将来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三病六痛的时候,也是儿子女儿一起照料,凭什么就不应该房子平分呢?

就算儿子儿媳心有怨言,也应该体谅尊重。

而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儿媳作为儿子的合法配偶,与丈夫一起奉养孝敬老人也是一种人情之常。

至于她说老了不伺候,但愿是一时气话,或许终有一天,等她自己也有了儿女的时候,她会明白。

如果一味地执迷不悟,我觉得这样的自私自利,称不上一个好媳妇、好妻子,也未必能够教养出好子女。

话说回来,等老人真的老到不能自理的时候,自己还是不是这家的儿媳,还说不定呢?




我的观点非常赞同这对老夫妻的作法,将全部财产(包括房产)一儿一女来分配。一人一半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当今的社会己经打破养儿防老养老模式。新的法律规定女儿也有对父母赡养的权力和义务,这个当儿媳的也不要觉得心里不平衡。因为当公婆的为什么这样作,这里有他(她)的一定考量。这也是当老人在为自己儿考虑,他们‘也不想把整个一个抚养老人的重担压在儿子一个人身上。

你们的家庭和我的家庭情况一模一样,我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而且我也和你的公婆一样,把整个家产〈包括房产)按姐弟二人一人一份分了。和你公婆不同的是在沒有分配之前,我把儿子夫妻二人和女儿夫妻二人都叫到一起。把抚养老人中的有些厉害关系说出来,让他们姐弟二人有个协商余地以便达成共识。最后姐弟二人一致同意,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家庭中独生子女没有办法,如果家有两三个孩子共同挑起这副担子。就轻的多了就我的家庭而言,去年九十月份和今年的七月份,我的老伴在大连的两次手术就花掉近十六万元。这要是让我儿子自己承担,这将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压力。而且我老伴在住院期间,都是由儿媳和女儿共同服待的。而且他(她)们姐弟的关系十分好,这是我这个当父亲都意想不到的。

我为什么说这些,我家为什么这么安排。就因为我这一辈就我一个儿子,抚养老人的重担都在我一个人身上。一个姐姐和两个妺妹人家都没有这个义务,这里边酸甜苦辣只有我有自己知道。现在我是当老人的儿子和女儿都是我的孩子,绝对不能把这副担子压在他(她)们任何一个人身上。

因为家庭问题中国的面积这么广阔,在处理家庭问题上。南方和北方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不管怎么说当儿媳不要只看眼前不考虑长远。我的父亲卧病在床时我承诺每月三千元,我的姐姐妹妹都不干。如果我的父亲当初象我现在一样,她们不干行吗?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请大家评论。谢谢悟空的邀请。

感谢广大网友们的阅读和评论。





说一件我周围的一件事情,老夫妻有两女一儿,有三间半拆迁房,给了两个女儿一人一间,儿子一间半,儿子就气疯了,认为家产就应该是儿子的,凭什么还要给女儿,自此,儿子不再去老人家!过了几年,老父亲脑出血猝死了,老母亲年事已高,儿子不主动说养老 ,已经退休的姐姐主动说赡养老母亲,姐姐照顾了老母亲几年以后,老母亲心脏病也是猝死!这个儿子是既没出钱也没出力,妹妹还给了姐姐四万块钱,等于是姐姐替她尽孝了,感谢姐姐的!这个儿子不仅不感谢姐姐,还因为房产的问题和姐妹断了来往!天下还有这么没有人性的东西!后来可能就是报应了,这个儿子过的相当不顺,儿子结婚了,儿媳妇生不出孩子,经过多方治疗,后来生了一个女孩,但是孩子一岁的时候,他儿子离婚了,因为当初因为不生孩子,小夫妻俩闹的厉害,感情也不存在了,虽然生了孩子,感情也找不回来了!又过来两年,这个争房产的儿子也离婚了,因为他的人性在生活中各个方面都显现无疑,老伴对他也颇有怨言,最终也离婚了!他现在是又老又病,又离婚,生活非常不如意!这也就是天意,他为了一己私利抛弃了父母姐妹,抛弃了所有的亲人,那么生活最终也会将他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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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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