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不成就杀人,东莞杀人案你怎么看?

做人要知道对和错,要明白因果关系。要明白为什么杀人。讨薪不成就杀人应该改成讨薪不成才杀人。一“就”把杀人变成故意,改成“才”字就是被逼杀人。杀人的跟欧金中一样,底层老百姓被逼的。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要善待底层劳动者,形成制度,并行之有效。全社会形成不想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良好环境,否则这不是第一次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讨薪不成杀人当然不对,有句话叫杀人偿命,欠账还钱,杀人者铁定要偿命,欠账的至死没有还钱,如果法律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判杀人者偿命的同时,判诀欠钱的还钱,即使欠钱的被害他的妻儿老小也要偿还生前欠下的拖欠工资




首先,讨薪不成就杀人肯定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最后杀人者和被杀者都得不偿失。而有关部门在讨薪杀人事件中应该深刻反醒其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很多欠新问题反映到有关部门后,常常以协调会、开罚单形式结束,缺少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最后不了了之,从而导致少部分缺乏法律常识的讨薪者在讨薪无望、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最终走了极端。




  • 全国应该严历打击这种恶意欠薪行为,前阶段社会出现一个非常不和谐的名词叫“恶意讨薪”,请问如果不是老赖欠薪不给,哪来的讨薪行为?讨薪人员多数是底层的农民工或基层打工人员,欠薪的多数是想赖账不给的承包中间商。哪个人不愿意好好活着?又有哪个人愿意杀人?没有被逼到绝地,谁又愿意挺而走险?杀了别人自己也好不了,恐怕工资要不回来,还要搭上一条生命,这是傻子都懂的道理,这个问题还用讨论吗?不禁止恶意欠薪行为,这种刑事案件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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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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