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把别人打成轻伤二级,现在对方要20万,能否告对方敲诈勒索?

出这个题目的人,你说他懂法律吗?他懂,还知道有敲诈勒索这一罪名。你说他不懂嘛,的确也不懂,你弟弟都构成刑事犯罪了,伤者只是在诉求赔偿,哪里构得成敲诈勒索罪?

都已经出鉴定报告了,警察应该也找你们双方几次了,打人方心里没点数?你看头条也看了几年了吧,上面很多类似的故事,也该学到些了。

轻伤二级,已经构成犯罪,只有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作出不起诉,你们才可以赔钱了事,不用蹲“牢”,这点大家都应该清楚。现在一拳五千至一万元(不构成法医鉴伤等级的情况下)),基本上成了社会共识。打架打不起的,打架就是花钱,而且是花大钱。。

像这种情况,以当下的社会经济共识,20万真的不多,如果你弟弟是公务员、事业编,对方要100万,你们也只有给,不然已经构成犯罪,不赔偿到位,进了牢就失去公职。打人方自己惦量吧。

最后,你反告敲诈勒索罪,法院是不会立案的,所以你告不了。假设对方要一个亿,假设,警察在调解的时候,也会明确告知受害方,这个数不合理,受害方也不会笨到要死认一个不合理的金额!!如果受害方非要这么做,那么你们拿不出一个亿,受害方只能上诉,请律师,到时候律师也会做工作,让受害方提出一个合理的赔偿。当然上诉,法院开庭后,打人方不但要赔偿,还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就是坐牢!!!




把别人打成轻伤二级,还想告别人敲诈勒索。

我告诉你,告不了。

人家是受害者,这叫索赔。

别说二十万,就是两百万,两千万。只要人家告你,索赔这个数,都是合理的。

当然了,法院判多少是法院的事。

如果是私了,甭管是他找的你还是你找的他,还是构不成勒索。谈不妥罢了。

这边建议你上法庭,轻伤二级不多,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半。然后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加上这费那费,赔个四五六万。

长长记性。

最后再说一句,你们一家子xx。我要是伤者,冲你们这态度,别说二十万,就是四十万,八十万,我也不和解。非得让你进去蹲一年半载,然后三代留污点。




都把人打成“轻伤二级”了,还在质疑对方是否是在“敲诈勒索”?先考虑一下你弟弟作为打人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吧。

弟弟把人打成轻伤二级,对方索要20万,算不算敲诈勒索?这钱给还是不给?

首先, 把人打成轻伤二级,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现实生活中,因为一点琐事,一方动起手来的案例确实不少,有些情况下可以直接赔偿了事,有些情况下则是拘留或罚款,更有甚者被判刑。

都是打人,为什么处理方式上存在如此之大的差距?原因就在于被打者的伤情程度,以及受害人“追责”的决心。

从法律的处罚层面来说,“轻微伤”和“轻伤”完全不一样,轻微伤不涉及犯罪,不构成刑事案件,最多只接受治安处罚;但轻伤则不同,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加害人大概率要承担刑事责任,你弟弟就属于这种情况:

1,轻微伤

首先,凡是把人打成轻微伤的,都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轻微伤案件中,公安机关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加害一方自愿赔偿,双方之间达成协议,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不做处罚了;

如果双方之间达不成协议,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加害一方可以被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处以罚款,同时受伤害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自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方面的损失。

2,轻伤

相较于“轻微伤”,“轻伤”在处罚上存在本质区别,已经属于“犯罪”的范畴,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然,至于最后被判处几年的刑罚、或者最终被判处实刑还是缓刑,与被害人是否出具了谅解书有很大的关系,而出具谅解书就牵扯到经济赔偿问题。

一种情况是被害人在伤情鉴定前,加害一方主动赔偿、主动认错,被害一方在接受赔偿、达成谅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不予立案,加害一方除了经济赔偿上的损失之外,不会被提起公诉,也不会限制人身自由,这事就算是以治安案件的方式处理完成了。

另一种情况是被害人去做了伤情鉴定,警方也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了,这个时候性质就变了,属于“公诉案件”,即便加害一方主动赔偿并取得了谅解书,也只能起到“从宽”的作用,还是避免不了被公诉,不能私了。

举个例子讲,假设把人打成轻伤,拒绝对方20万的赔偿要求,被害方自然不会出具谅解书,那么加害方可能被判处1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实刑;如果加害方主动赔偿20万,且取得了谅解书,按照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可能就会被判处缓刑,不用实际收监。

现在的问题就是你弟弟把人打成了轻伤,人家已经做了伤情鉴定了,如果你不赔偿,人家随时可以报警立案,到时候大概率会被判处实刑,而且对方可以同时提起民事附带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抚慰金等,你还是要承担经济成本。

如果你主动赔偿,法院在考虑到对方谅解的前提下,同时有犯罪情节轻微、间接故意等情况,很有可能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这就是20万的意义。

第二,如何赔偿、在什么时间点给予赔偿是一门学问

现在对方已经做了伤情鉴定,如果警方那边还没有收到伤情鉴定结果甚至还没有立案,那么个人建议你马上赔偿,满足了对方的要求后,这事大概率走不到“公诉案件”的程序,加害人就不会被判刑,相当于私了了。

如果对方做了伤情鉴定,且警方已经收到鉴定结果并立案了,那么20万换回的谅解书在法院裁决时只能起到“从宽”的作用,公诉案件不可能私了,但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所以在什么时间点赔偿是一门学问,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冲动行为发生之后,在对方做伤情鉴定之前主动上门道歉、主动赔偿的原因所在,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刑事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三,对方构成敲诈勒索吗?

敲诈勒索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对方采取恐吓、威胁或要挟的胁迫方法。

从这个具体事例中,被害人要20万有其正当的理由,索要的费用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法的项目,不属于非法占有;二是人家采取胁迫的手段了吗?给与不给的决定权在你这里,人家并没有说“非给不可”,当然也就不构成“胁迫”,那又何来“敲诈勒索”一说呢?

这事从现实角度出发,实际上对方是在给你机会,如果对方不要赔偿,那才是麻烦事,说明对方铁了心要追究你弟弟的刑事责任,到时候走上公诉程序,不仅可能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实刑,还会留下“案底”,影响的可不只是自己。

写在最后:综上来说,打人的成本是很高的,加害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后期很难掌握主动了,赔偿事小,失去人身自由事大。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的,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千万不要一时冲动酿成大错,到时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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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二百万也谈不上敲诈勒索,经济赔偿法律上又没有标准,嫌人家要的多你倒是可以不给




你应该是想让对方出谅解书吧,这东西不算敲诈勒索你可以选择不给,没强制你必须付这钱。至于这20万你觉得值不值那就要看你弟现在是做什么工作的,如果是公家单位如果不给铁定要坐牢那么工作肯定没了,如果是私人企业那就看会判几年,这几年你弟能不能挣到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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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标签:敲诈勒索   轻伤   误工费   弟弟   人身自由   被害人   有期徒刑   伤情   医疗费   公安机关   打人   案件   鉴定   法院   主动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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