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

晴雯不过是个婢女,却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这得赖于贾府这个好环境。


贾府为丫鬟们提供了一个十分优良的生活环境

第五十一回,晴雯受了风寒,宝玉派人请大夫来为其诊治,当时请来的是胡大夫。晴雯从幔中伸出手去,胡大夫见这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得通红的痕迹,以为眼前的病人是个小姐,赶忙回过头来,不敢唐突。

胡大夫没有经常来贾府走动,对贾府的情况并不了解,见到稍微贵气点的女性,便以为是主子小姐。而实际上贾府不单只是小姐们尊贵,就连近身服侍主子的丫鬟也是有些派头的。凤姐就曾说过:“便是我们的丫头比人家的小姐还强呢。”


贾府从不曾作践下人,只有恩多威少的。且凡老少房中所有亲侍的女孩子们,更比待家下众人不同,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十九回

贾府本就宽待下人,对近身服侍主子的丫鬟又更加好,不但给予她们体面和尊重,还为她们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丫鬟们在贾府吃的喝的穿的都不错,还不会让她们做苦活累活。她们所享受的待遇之高,就连普通官宦人家的小姐都比不上。


当然,但凡能享受高于寒薄之家小姐待遇的丫鬟,也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这些丫鬟都长得不错,人也聪明能干。自身条件优越,再加上贾府的好生活好待遇,便造就了她们“比人家的小姐还强”。


第七十八回,贾母说:

“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晴雯长的漂亮,性格爽利,言辞伶俐,做得一手超绝的针线活儿,在诸多优秀丫鬟中还是拔尖的。这可是非常难得的好苗子,当然也是享受高等待遇的那一拨人其中之一。


胡大夫见到那手上有两根三寸长的用金凤花染红的指甲,便以为这是小姐的手,可见在当时一些家庭的小姐有养长指甲的习惯。晴雯是贾府的优质丫鬟,她被贾府培养的比“人家的小姐还强”,享受着比普通官宦人家的小姐还优渥的待遇,完全有条件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


晴雯是宝玉屋里的丫鬟,且是贴身大丫鬟,比起其他屋里的丫鬟,更方便养长指甲。

近因柳家的见宝玉房中的丫鬟差轻人多,且又闻宝玉将来都要放他们,故如今要送他到那里应名儿。——第六十回

宝玉一共有十六个丫鬟:八个贴身大丫鬟及八个做洒扫粗活的小丫鬟,另有媳妇婆子若干,这仆人数量是非常可观的,比黛玉、探春等人屋里的丫鬟要多出很多。


第三回黛玉初来贾府,贾母为其按迎春、探春、惜春的规格配备了两个贴身掌管钗钏、盥沐的丫鬟,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除自幼的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

宝玉有李、王、赵、张四个奶妈,奶妈的数量比黛玉迎春等人就多出几个,估计使唤的老妈妈和较年轻的媳妇也比黛玉等人多。黛玉迎春等人只有两个大丫鬟,而宝玉有八个,另外负责洒扫喂雀儿等粗活的小丫鬟亦比黛玉等人多。


柳五儿如果进了怡红院,会从小丫鬟做起。小丫鬟们做的活比较粗,也比较杂,但就是这样,在柳家的眼里仍然是“差轻人多”,可见宝玉屋里的丫鬟平时是很轻松的。

做粗活的小丫鬟尚且轻松,像晴雯这等级的大丫鬟便更轻松了。晴雯所处的环境在整个贾府都算得上更轻松自在,她比许多丫鬟更有条件蓄长指甲。


晴雯手上的长指甲不需要藏着掖着,这是贾府的环境所允许存在的。贾府为了自家的体面,让丫鬟们过得比一般家庭的小姐还好,晴雯便是借了这东风,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晴雯的长指甲侧面反映出贾府的富贵,也可以作为将来贾府落败后的强烈对比。贾府落败之后,别说丫鬟,就连主子们也无心蓄养指甲了吧。




《红楼梦》里,再没有一个丫鬟如晴雯一般,能让作者不吝笔墨,强调她身上某一处特点,如黛玉的罥烟眉和宝钗的酥臂一样,晴雯的指甲也被作者所珍摄,故才有两次特写。

关于晴雯的指甲,文中分别在第五十一回和第七十七回。

袭人回家探母,晴雯和麝月被安排代理袭人日常工作,是夜,两人在玩闹时,晴雯着了凉,次日宝玉回过李纨后,从外面找来大夫为晴雯看病。大夫来后,众丫头都回避了,几个嬷嬷则放下暖阁中上的绣账,晴雯则从账中伸出手来,文中写道晴雯的指甲:

那大夫见这只手上有两三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凤仙花染的通红的痕迹。

而到了晴雯被王夫人撵出,宝玉偷偷前去看望时,晴雯已经在土炕上奄奄一息了,两人哭着说话,宝玉拉起晴雯的手,见那一对指甲直叹可惜,文中写道:

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

两根葱管般的指甲,被晴雯用凤仙花染得通红,在古代,女子以留长指甲为美,但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指甲不若头发容易护理,日常中沾水软化后或触碰他物都极易断落,故而在一般富贵人家,一些太太奶奶们都会带护甲。

可晴雯虽身处豪门,却不过是个丫鬟,怎么就能养出两根葱管般的指甲来?还有闲情用凤仙花染得通红?说来不过两个缘故罢了。


首先,贾府的丫鬟比别家的不同

王熙凤曾说过,贾府的丫鬟比外头小家户的小姐还要体面,这真不是吹嘘,当初黛玉进府前,贾母派了男女船只去接,而这些三等奴仆,其吃穿在黛玉眼中已是不凡,更何况常伴主子的贴身丫鬟?

王善保家的在状告园子里的丫头们时,称“一个个像受了诰封似的,真成了千金小姐了”,王夫人却只是道“这也是常情”,可见贾府的丫鬟着实娇贵,袭人亦跟家里母兄说过,贾府宽待下人,不仅没有朝打暮骂,吃穿更是和主子一样。

而作为贾府的凤凰蛋,宝玉的饮食起居规格仅逊于贾母,仅仅贴身服侍的丫头就有七八个,个个分工明确,连那粗使丫头林红玉,在晴雯等人盘查工作时也道“今儿不该我喂鸟”。在这一众贴身丫鬟中,袭人负责留心宝玉穿戴、夜间茶饮之事、麝月负责为宝玉铺床叠被,碧痕、秋纹视其名字与水有关,应是此后梳洗之事,那么晴雯呢?

在王善保家的状告玩晴雯后,王夫人将其唤来问话,在王夫人故意问及宝玉近期之事时,晴雯回道:

我原是跟老太太的人。因老太太说园里空大人少,宝玉害怕,所以拨了我去外间屋里上夜,不过看屋子……至于宝玉饮食起坐,上一层有老奶奶老妈妈们,下一层又有袭人麝月秋纹几个人。我闲着还要作老太太屋里的针线,所以宝玉的事竟不曾留心。

有此可知,晴雯被贾母与了宝玉时,贾母已经给出了工作内容,主要是做针线。这里就得说个有趣的事儿了,纵观全文,我们仅仅极少看到袭人为宝玉做针线,而是一有活就去拜托她人帮忙,比如史湘云、比如薛宝钗,这要么是袭人懒,要么是其针黹女工堪忧,饶是如此,袭人却指着晴雯称其“横不沾线,竖不动针”,可是我们却看到雀金裘这等名贵衣物只有晴雯会补,而在晴雯死后秋纹和麝月更指着宝玉身上的衣物称“物在人亡”,这些细节都在证明,晴雯确实是宝玉屋里针线的主力,而以晴雯的针线技术,她自称为贾母做针线,完全是可信的。

如此,晴雯的主要工作就是针线,而针线活根本用不会伤及指甲,所以晴雯能留指甲,并不奇怪。

严格的来说,除了晴雯,麝月和袭人也是完全有条件养指甲的,但这两人生得粗苯,并非娇俏伶俐之人,养长指甲,无异于东施效颦。再者这两人心机深沉,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不肯招摇免得令人侧目。事实也证明,晴雯被摧残,与她的那一副“夭夭乔乔”的模样不无关系。

其次、除了工作不影响养指甲,也需要晴雯有一颗爱美的心

晴雯十岁的时候被赖大买来做个奴才的奴才,后应是被贾母看中,便送了贾母。在贾母眼中,贾府一众丫头“针线、模样、言谈爽利多不及她”,一句话点出晴雯在众人之上。而凤姐在王夫人问道晴雯时,也是说道“若细说起来,这些丫头里就数晴雯长得最好”。晴雯的美是合府上下公认的,正是这样的美人,才会想着锦上添花养一对指甲,而只有晴雯养指甲,才不会让人觉得是作怪,只会感叹美得相得益彰。当然除了养长指甲,晴雯还做了主子小姐才能做的事,那便是裹小脚,在第七十回,怡红院几个丫头在打闹时,文中写到晴雯穿着一双红睡鞋,而这睡鞋只有裹小脚才会穿。

晴雯在怡红院过着大家小姐的日子,贾母又怎么会不知道?我们非常有理由相信,这是贾母默认的,毕竟晴雯是“将来只她恁给宝玉使唤的”人,娶妻娶德,纳妾重貌,晴雯要做的,就是让自己保持美美的样子吧。

如此说来,老话说的“宁娶大家奴,不取小家女”似乎又多了一层解释呢。




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两三寸长的指甲?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晴雯的原型是谁,如果找到了这个人物原型,也就会有了答案。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里的典型形象都来自于现实中,是有参照和原型的。而《红楼梦》又是将“真事隐去”的小说,象晴雯这样形象上饱满丰富鲜明的典型人物,如果认为她没有参照、影射和原型,无疑是自欺欺人,也是在与《红楼梦》唱对台戏,不承认表面故事是假语村言,背后是真事隐去。

古代与现代的一寸在长度上虽然有点出入,两三寸长的指甲依现在标准起码也在两寸左右,真要是有这么长的话,就会卷曲得象蚯蚓鸡肠子一样,对一个十六岁爱美爱俏的姑娘来说,还不够恶心的,哪里又谈得上美了?

这就牵扯到意象、象征、隐寓的问题了,也就是说,如果真的相信晴雯留有两根葱管一样两三寸长的指甲,那就如同相信愚公一家人真的在用箩筐扁担,把太行王屋二山搬运到勃海里去一样。

说到这里,晴雯的长指甲有什么象征和寓意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她到底在影射谁。

晴雯夭亡后,贾宝玉为她写的祭文《芙蓉女儿诔》中说她只活到十六岁,与自己共处“五年八月有奇”。按照《红楼梦》的笔法,所谓只活到十六岁,和与宝玉共处五年八月有奇,当然只能是“假语真隐”,不可以完全按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其中一定是别有隐情的。

可是关于晴雯的故事,十岁时被赖大买回家中,后来因贾母喜欢她聪明伶俐,赖嬤嬤便将其留在了贾府,以及后来她撕扇子,病补雀金裘等,都很难从中找到《芙蓉女儿诔》里那两个具体数字的答案线索。

那答案到底在哪儿才能找到呢?难道书中就是无头无脑、无根无由写了这两个数字,没有答案,或没有关于答案的提醒和暗示吗?如果说没有,这两个具体数字还有什么意义呢?

第七十七回写了晴雯被逐出大观园到夭亡的情节,第七十八回的后半个章回贾宝玉写《芙蓉女儿诔》祭奠晴雯,这此中间的前半个章回里,却插入了一个与全书表面故事毫不搭界,甚至是格格不入的林四娘的故事。这段看似跑偏的插曲有没有什么作用和用意呢?

原来,在林四娘的故事中,便隐藏着“十六岁“和“五年八月有奇”的答案,这也就是这段插曲的作用和用意。


关于林四娘的故事,最初是这样的,康熙二年(1663年),福建泉州人陈宝钥任职于青州期间,与十七年前为青州衡王殉节的林四娘的人鬼相恋,而林四娘为陈宝钥弹奏的曲子,发出的总是“伊凉之调,其声哀婉”,给人感觉这就是一个表达故国之思的故事。

其实,林四娘故事的始创者陈宝钥,正是为纪念郑成功和悼念南明永历政权而创作了这个故事,把陈宝钥与林四娘的“人鬼之恋”设定在1663年,因为这是南明永历政权灭亡,和郑成功去世的一周年;让故事从1646年跨越到1663年,这十七年正包括了郑成功在永历时期坚持抗清的十六年;又把林四娘写成自己的老乡,也是因为郑成功为泉州人。

如此看来,晴雯的十六岁就是在隐指存世十六年的永历政权,可是,晴雯是否在影射郑成功呢?“五年八日有奇”这个数字表明,

另有其人。

原来,孙可望将永历帝朱由榔在“安龙府”软禁了三年,永历十年(1656年)正月,晋王李定国攻入安龙府将永历帝救出,发誓从此一定会保护好朱由榔。哪料想五年零八个月后,李定国营救因“咒水之难“陷落到缅王手中的永历帝会以失败而告终。

由此可见,晴雯与贾宝玉相处“五年八月有奇”,暗隐的就是李定国发誓保护朱由榔,至从缅王那里营救失败的这段时间。从而也确定了晴雯的原型或影射之人就是李定国。


那么,晴雯那两根葱管一样两三寸长的指甲,难道不是在隐喻李定国所训练象队的象牙吗?而指甲被凤仙花油染得通红,难道不是在隐寓李定国的象队在“两蹶名王”,攻打广州等抗清的战役中屡建战功吗?




晴雯,原是贾府奴才赖嬷嬷买来的小丫头,因颜值高,针线好,口齿伶俐而被赖嬷嬷送给了贾母,贾母又将晴雯给了宝玉,成了宝玉身边最受宠的贴身大丫头。



晴雯做为奴才的奴才,却非常爱美,不但裹了一双小脚(这在当时,只有无事可干的富家小姐才能追求的时尚),还养了一双只有富贵闲人才养得起的葱管似的指甲,甚至临死前,还在瘦骨嶙峋的腕上戴三四个银镯子。她为什么有条件做这些奴婢很难做到的事情呢?



一,晴雯做为宝玉的身边人,她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服侍好宝玉,让宝玉开心。而晴雯因长相好,被宝玉爱宠,甚至让宝玉替代她做一些事。又因来自老太太那里,资格较老,众姐妹也让着她,甚至她不曾打理过宝玉的鞋袜衣饰等方面的事,因而,她有大把的时间去修饰妆扮自己。



二,而贾府的大丫头们生活在主子身旁,相当于是主子的脸面,因而地位非常高,其吃穿住用不比平常的富家小姐差,是典型的副小姐,特别是晴雯的主子宝玉是贾府的凤凰蛋,晴雯的地位更是不可小觑。



三,晴雯虽出身卑微,却心比天高,一直渴望与宝玉站在平等的高度,因而,她追求富家小姐样的主子一般的生活,拒绝宝玉邀请她共浴的请求,不愿起身为宝玉倒茶,宝玉责备她几句她会反唇相讥,她一直想靠着想洁身自好,傲娇不群来抬高自己的身价。因而,对晴雯来说,费半年光阴,养两管指甲,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晴雯死前,贾宝玉去看她,两个人生死离别依依不舍。令人印象深刻的物件有三个,第一是晴雯主动要求二人交换内衣;第二是晴雯瘦骨嶙峋的手腕上挂了两只银镯子;第三是晴雯将两只养了两三寸长葱管一般的指甲绞下来交给贾宝玉收藏身边,留作睹物思人的念想。那么,晴雯作为伺候人的丫头,没什么能养出大小姐一般的指甲?这与晴雯在贾宝玉身边的位置有关系。

贾宝玉身边八个丫头日常相处,分工不是太明确。但每个人还是有具体工作责任。比方袭人总领全局,照顾贾宝玉的生活是总管。麝月是袭人的副手。秋纹、碧痕主管贾宝玉的洗漱仪容。晴雯最主要的工作有两个第一是红袖添香,伺候贾宝玉学习。第二是分管怡红院的小丫头们。

像坠儿这种小丫头,必然有人管教,除了袭人就只有晴雯掐腰教育打骂。看似晴雯很刻薄,实则贾家的丫头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怡红院的人都不爱得罪人,只有晴雯性子直嘴巴厉害,小丫头们都怕她。晴雯渐渐成了小丫头们的教练。王夫人看见她“掐腰骂小丫头子”,平儿得悉坠儿偷了虾须镯说不告诉晴雯等袭人回来。贾宝玉半夜读书,小丫头困的头撞墙以为被晴雯打了,吓得哭起来等等斗证明晴雯日常管理她们很严格,是严师!

晴雯伺候贾宝玉读书,在第八回贾宝玉大早上吩咐晴雯研磨后只写了绛云轩三个字看出来。平时贾宝玉不读书,晴雯这份工作可有可无,令她在怡红院除了淘气也不干什么。她针线那么好,却从来不怎么捻针线。以至于袭人都抱怨晴雯“懒”。

(第六十二回)袭人笑道:“倘或那孔雀褂子再烧个窟窿,你去了谁可会补呢。你倒别和我拿三撇四的,我烦你做个什么,把你懒的横针不拈,竖线不动。一般也不是我的私活烦你,横竖都是他的,你就都不肯做。怎么我去了几天,你病的七死八活,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你到底说话,别只佯憨,和我笑,也当不了什么。”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晴雯有贾宝玉宠她,大可以任性而为。哪怕袭人求她做点贾宝玉的针线都不做,养尊处优不啻“大小姐”。女孩子长的美,当然就会更愿意修饰自己。晴雯的容貌、装束、仪态是贾家丫头中最好,皆因她有宠有闲!换成天天干活的傻大姐,让她留两三寸长的指甲,根本不可能。

晴雯被王夫人蓄意召见后,王夫人左看右看不顺眼:

“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

晴雯打扮好看也是罪过,是她万万没想到。贾母当初将袭人和晴雯赐给贾宝玉,袭人户口还在贾母名下,表明是借调。晴雯却直接过户给贾宝玉。贾母事后也说晴雯就是她要留给贾宝玉做妾的候选。

贾母看好的准姨娘身份,令晴雯心中有所依仗,自然自娇自贵起来。她每天除了和姐妹们玩耍,也就是修饰自己的仪容。贾宝玉关于晴雯的指甲,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并非晴雯最早的指甲,她的指甲不断留长,不断折损。第五十二回胡庸医来给晴雯看病时,“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

两寸长、葱管一般,表示洁白。三寸长,金凤花染红,红艳艳。两种不同的形态,代表着晴雯两种不同的遭遇。三寸长时,红艳艳万千宠爱,千娇百媚。两寸长时,今时不同往日,大难来临无暇修饰,葱管一般固然可爱,何尝不是一种苍白。

看曹雪芹塑造人物,往往于细节处起惊雷,两次描写晴雯指甲,都是病在床上。一次有人嘘寒问暖,无限恩宠堪比金枝玉叶。一次无人问津,凄凉濒死堪比蒲柳糟糠。人生的境遇就是这样戏剧和无常。从晴雯的遭遇,怎不叫人一哭?而两根指甲看似一笔带过,却是曹雪芹大笔隐慈悲,令人鞠泪!

以上观点为君笺雅侃红楼主观理解,线索都为原文所引用,是否符合曹雪芹原意,见仁见智,多歧为贵。欢迎大家多提意见。

「文/君笺雅侃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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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资料重点引自: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80回本 ;

《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80回本 ;

《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1990/2018 ;

《红楼梦》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红楼梦》绘全本·清·孙温 ;

《红楼梦》程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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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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