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辈子还有希望走出监狱吗?

有人对死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存在一个误解,以为是判处死刑,让你活两年,两年以后再执行死刑。那么,究竟什么是死缓呢?

死缓其实就是死刑的执行制度之一,是相较于死刑立即执行而言的,对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需要处死的,可以给他设置两年的考验期,如果他在这两年内没有再故意犯罪,那这条命就算是保住了。

两年的考验期满之后会怎么处理呢?主要有两种情况,通常情况是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就会被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被减为无期徒刑,也不是意味着一定要把牢底坐穿,因为被减到无期徒刑之后,只要满足条件,仍然可以继续获得减刑的机会。但是,并不是说可以一减到底,而是有一定的限制:

比如说,在没有被限制减刑的情况下,减为无期徒刑之后,最少也要再服刑13年,这就意味着,对被判处死缓的人,最少都要服刑15年。

司法实践中,那些被判处死缓的人,大多比较珍惜这种机会,很少真的因为过不了考验期而被执行死刑的,但这也不等于没有。

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发生在河北唐山的一个案例。

赵志良,1999年因为犯抢劫罪被唐山中院判处死缓。在服刑过程当中,得知妻子再婚,而且还带走了他们的儿子。由于他想去找自己的儿子,就想尽办法越狱,结果在试图逃跑的时候,被值班人员,当场抓了回来。

越狱的行为在刑法上称之为脱逃罪,是一种故意犯罪,由于赵志良在死缓期间再次故意犯罪,最终被执行了死刑。

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你表弟虽然被判处死缓,但仍然有希望走出监狱,前提是他在服刑期间好好表现。

总而言之,被判处死缓的人,只要不作死,那就不会死,甚至可以重新获得人身自由。愿你表弟早日自由。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只要他想,他这辈子一定可以走出监狱,前提就是好好接受劳动改造,争取立功赎罪。

死缓就是最后再给你一次活的机会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从这两个条件不难看出,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基本上称得上罪大恶极,距离被处以“极刑”也就一步之遥。

所以死缓这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就是给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最后一次活的机会,而这个机会是否能把握住,则完全在其本人自己。

假设在两年缓刑期内,犯罪分子未故意犯罪,就符合减刑的标准,缓刑期满,则可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

这两年实际上并不难,只要不故意违法犯罪,就符合标准。

遵守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接受劳动改造,只要做好这些原本就需要做好的事情,就算“达标”。

如果在这两年内,有故意犯罪的事实,那么就将重启死刑。所以通俗地讲,是死是活完全在自己。

理论上极限是12年之后回归社会

很多人以为被判了死缓,基本上这辈子就很难走出监狱了,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被判处死缓之人,最快可以在12年之后重获自由。

死缓没有执行死刑的话就是转为无期徒刑了。

表现好可以减刑。

判刑的过程如下: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备注: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从死缓转为无期肯定还经历了2年的考察期。上面说的十年是另外算的。加在一起,最少是12年。

所以,如果真心悔过,认真劳动改造,再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早日出狱并非不可能。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不知道你这表弟犯了什么罪,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他之前做了很大的错事,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要责怪任何人,成年人的一切行为都需要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当然也包括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

虽然他犯下弥天大罪,但是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得以保命。

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旦错过就再也没有了。

如果他能深刻地意识到这点,并且从内心深处接受这个事实,并且真心悔改,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他还有救。

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他自己。俗话说,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事已至此,真正到了自己命运自己掌握的时候了,任何人都帮不了他。




缓期两年后是无期,然后再是15年,以后再减刑就很难了,除非重大立功表现。看你表弟身体条件了,出来的希望很大,劝你表弟好好表现,在监狱学门技术吧,要不出来没法生活




表弟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辈子还有希望走出监狱的。

你表弟虽说已被法院判为死刑犯了,按理说死刑犯是不能减刑的。可缓期两年才执行这个事,那就有说法了。意思说死刑犯在两年内认罪态度好,坚决服从狱警工作安排,不在监狱打架、斗殴,愿意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争取成为社会有用之人,对将来生活充满信心,有这个信念,从死缓到有期徒刑转变是有可能的。

对杀人犯判死缓,就是争取他认清现实,好好改造自己就能减刑。在身上的死罪枷锁一旦解除,死刑犯就能脱胎换骨,重拾自己的理想,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死刑犯没有“缓期”这两个字,那死刑犯是罪大恶极是无机会减刑的。

你表弟很幸运,法院未直接下令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是多加了“缓期两年执行”这六个字。只要你表弟在监狱任劳任怨接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你表弟罪不致死,自然就能减刑重新做人了。




我从事监狱工作有十多个年头了,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首先我很明确的告诉你,判了死缓意味着刑法留了你表弟一条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属于死刑的一种,标准的解释是判了死缓,在正式服刑以后,两年期间没有重新再犯罪,则可以呈报改判为无期徒刑,然后再过两年,如果这两年期间没有重新再犯罪或者在狱内没有重大违规,则可以改判有期徒刑,看这里面几年他的表现来决定改判为有期徒刑多少年,但最低也是有期徒刑21年。然后在有期徒刑期间,每两年减刑一次,每次不超过九个月,以此类推,在监狱里面如果能顺利改造,没有或少违规,则基本可以算出你表弟大概在狱内一共要服刑多少年。

当然也不要太乐观,从现如今刑法条例来看,死缓一般要在监狱待25年以上才能出来,一般来说,基本上是判了死缓的每个人最好的那段时光都在监狱耗掉了!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辈子能不能走出监狱,我们必须分为几个部分来说明:

一,死缓的意思通俗的来讲就是所犯的罪行还没有达到罪大恶极,不用立即执行枪决,留了一条命给你。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那就是靠自己了。

在两年缓刑期内,如果你没有再次犯罪,那么是可以减刑到无期徒刑的。这里的再次犯罪门槛比较低,有可能只是普通的打架,偷盗,抗拒改造,恶意诽谤,都可能会定为再次犯罪。

所以要想活命,你只能服从监狱的各种规章制度,低调处事,干部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哪怕是别人故意欺负你,打你,你都只能忍着,不能还手。一切都交给干部来处理。

熬过了两年缓刑,开始减至无期徒刑了。无期徒刑不是真的遥遥无无期,无期徒刑也有两年考察期,在这两年里面你任劳任怨,积极改造,会被减刑至最高有期徒刑二十年。

这样你就已经平安渡过了四年了,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监狱里面是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想要四年内一直保持初心,一直不惹是生非很不容易。如果坚持下来了,那么你的性格价值观其实也就慢慢发生了改变。

二,在两年缓刑期间查出了其他案件,有你参与的其他案件,而且还是大案要案,每次都有你的参与。

很遗憾,你的案子会被发回重新审理,极大的可能会被数罪并罚,立即执行死刑。

曾经跟我同号子的小谢,犯了人命官司被判处了死缓,他在看守所自学了一知半解的法律知识后开始上诉。为什么留了他一命他还要上诉呢,因为在他的认知里,上诉是不加刑的,反正也死不了,何不给自己创造一个机会呢?

很可惜,确切的说应该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上诉以后加刑了,被判处了立即执行。他上诉书的内容是检举了几起十年以上的大案,每个案子都有他自己的参与。

所以说,死缓是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也是继续对你深挖的考察期。确定你没其他大问题,可以留你一命。

三,这里说的就是身体上的问题了,在确定了你没有其他的罪行以后,最终能不能出来,必须看你的身体素质了。比如年龄多大,有没有急性疾病。

从死缓到出狱,一般需要最少十五年的时间,看守所羁押的时间不算,两个两年的考察期就花去了四年,改为有期徒刑二十年以后,表现好每三年都有一次减刑的资格。

但是最高减刑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二十年你最少要坐满十年,加上考察期四年,看守所的一年多,算起来有十五年左右了。

这需要一个强劲的身体素质来支撑着,漫长的刑期也需要一个好的心理素质,要学会乐观向上,用积极的态度来改造,而不是恨天恨地恨社会。只有心胸宽广了,人的身体才能健康。

当年亲眼看见两个狱友没有走出来,他们和我一个小组的。时间都不长,三年的刑期只剩下不到三个月了,其中一个慢慢的疯了,整天穿个三角裤套鞋装超人,站在厕所旁边做起飞的姿势。

另一个还剩一个月的时候得了脑溢血,被送去了病犯监区,最后结果怎么样,我并不知道。

综上所述,判处死缓以后能不能走出监狱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两年缓刑期内不再重新犯罪。

二,查证没有其他的罪行。

三,身体是否有毛病,能不能以积极的心态应对漫长的改造刑罚。




以下这几种情况走不出来了(附真实案例)。剩余的靠自己努力就能出来!时间早晚的问题。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

该规定制定的初衷是少杀、慎杀!体现了法律对于生命的尊重!



死刑缓期执行是不死的死刑。距离死刑仅一步之遥。一个不留意就会踏上不归路!但是只要不是以下几种情况就能够出来。如果改造努力,表现积极,可以提前出来。详细的下面说。

真实的由死刑缓期执行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真实案例最后描述!

先说几个时间:

死缓最低服刑时间不低于的年限是:x年+2年+15年=17+x年。x年是指犯罪被抓后x年内拿到死缓最终执行通知书的时间。

两年的缓刑期起算时间是省高院终审的裁定书结果出来后,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时间。所以说在拿到最终执行通知书前的时间无效!

这个时间段不确定,有长有短。最长的三年多很正常,最短的也要两年多。所以是x年。因为不确定!

假如犯罪类型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旦被裁判限制减刑,那实际服刑年限是x年+2年+20年=22+x年。

也就是说,不被限制减刑最低也要坐牢20年左右,限制减刑的最低坐牢25年左右!



再聊聊有哪几种情况后将再也出不来:

1、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两年考验期内重新故意犯罪的;视为毫无悔过之心。应当重审、合并执行死刑!

因为死缓的两年考验期是在监狱服刑接受考验,所以即便有故意重新犯罪也是在监狱内。比如在考验期内故意越狱、多次故意打伤狱友等故意的、恶劣的犯罪行为。

所以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监狱里都是安分守己,积极改造。安全平稳的度过2年考验期。因为谁都怕死的。

2、在缓刑考验期或者事后发现罪犯有尚未交待的重特大犯罪行为的。

比如一人因杀人判处死缓,但是在死缓考验期或者服刑期间发现其有多起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尚未交待的。那毫无疑问最后会被重新审理合并执行死刑!

这个很好理解,有些人犯罪后不交代全部罪行。故意隐瞒。但是最终被全部查清,且隐瞒的犯罪事实重大。当诛!

以上就是被判死刑缓期执行后再也出不来的情况。因为一旦符合以上情况就会被执行死刑!



死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典型真实案例:

2004年8月12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云南省曲靖中级人民法院对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王维亮、和国达二人进行公开宣判并送达裁定。2004年8月14日,王维亮、和国达被执行死刑(注射执行)!

王维亮的案例:

2002年3月20日,贵州省印江县农民王维亮,采取体内藏毒的方式携带毒品海洛因389克,乘坐瑞丽开往昆明的长途客车,途经木康公安检查站时被抓获。

同年7月29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王维亮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云南省高院裁定核准,其死缓执行的期限从2002年9月2日至去年9月1日,随后王维亮在中安监狱接受改造。

服刑改造改造期间,因琐事与狱友发生矛盾,用事先藏好的扁铁朝狱友头部、胸部、腹部连刺3下。导致狱友轻微伤!

和国达的案例:

2001年12月21日夜里,牟定县农民和国达,在县城嫖娼时因嫖资纠纷,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杀死卖淫女。2002年8月6日,楚雄州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被告人以具有自首情节上诉。同年11月7日,省高院终审改判被告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随后和国达在中安监狱接受改造。

在服刑期间,因琐事与狱友发生争执,事后伺机报复。趁狱友不注意,用劳动工具击打狱友。导致狱友右腿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



写在最后:

自作孽不可活,国家在他们犯下重罪的情况下,给了他们俩一次重生的机会。但是生性残虐的他们不知道珍惜。自己把自己送走了。

基本上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都会夹着尾巴做人。沉淀自己的内心。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归社会。

基本上,只要自己不作死,接受改造,有一天回归社会还是没有问题的。但不能已是恶贯满盈的身。否则法网恢恢,终有一天还是会被判决死刑!




这样的真实案例就发生在身边,我们村里有一个男孩子,2003年在武汉青山犯事了,当时判处的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那种。他进去的时候还是一个二十六七的年轻小伙子,回来的时候头上已经有很多的白发,非常明显,看起来整个人虽然很精神,但是能够看到头上与年龄极不相称的白发。这大概就是少年白头,听说进去不到一年就满头白发了。

记得当时听人讲过具体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因为没有什么来往所以印象都比较模糊。但是随着他去年年前突然回家,他的事开始在村里的风言风语里暗中流传着。大概的事情就是他年轻的时候,和哥哥去武汉上班,后来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开始羡慕别人表面光鲜的生活,就跟着别人一起瞎整,听说是明令禁止和严打的HDD。自己虽然不沾,但是是帮人在管理的那种,就是混社会的样子,每个月收入不错。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后来东窗事发了,让老大栽赃了,在被围追堵截的过程中,还涉及到袭警方面问题,整个团伙的那些事,就搞他身上了,关键是还证据确凿,毕竟是现场人赃俱获,说起来也不算冤枉。接下来的结果就是被正义所制裁,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收到宣判结果后,整个家就塌了,因为他和哥哥当时都被人说好了媒,年底要结婚的。人家听说了后,哥俩的对象不约而同连夜去他家退了亲,唯恐避之不及,他父母真的像电视剧里一样一夜白头。

当时只有少部分人知道内情,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我们偶然知道还是他家一个亲戚来讲的,他那个亲戚说得玄乎其玄,说自己会看相,以前就觉得那个伙子面相不行,说什么眼睛是一双蛇眼什么的,而且额头怎么样的,说得我当时一阵冒汗,我当时就疑惑真的有面相这种说法那么玄乎的事吗?

在去年年前一天,他突然回到家了。我那天正好从他家门前路过,他的妈妈算是我的长辈,在门口跟一个五六十岁的白头发大叔指着我说这是谁谁谁,然后他叫了我的名字,我就问他您是哪位?他说了他的名字,我当时吃了一惊,仔细一看,还真是他,样子变化不大,但是整个人精神面貌变了,赶紧上前打招呼叫哥。他整个人显得特别紧张和拘谨,感觉手都不知道放哪里,端茶倒水的时候手还有点抖。但是人皮肤变得特别白净,和以前黝黑的他有区别。感觉像他又不像他,说不上来的感觉。聊天也特别老实,而且很客气,完全没有往日凌厉的影子。

后来听说他过完年后,就跟哥哥出去打工了,平时也很少回来,基本回来后就呆家里也不露面。




从法律意义上讲,缓期死刑,主要看被执行人在两年内有没有好的表现,痛改前非的行动。多做好事,有可能改无期。然后在教育配合改造,多做好事,有可能改有期。反正,就是一门心思努力改造自己,多做好事。

但是,能判死刑。哎,罪过也够大了。我是不希望存在什么缓刑的。




判处死缓的罪犯,要想走出监狱,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走出去,一种是抬出去,先说走出去,要多长时间吧!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看守所羁押等待判决这段时间是不计入罪犯刑期的,不像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看守所羁押一天就抵刑期一天。由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一般都是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所以,从侦办到逮捕,然后到公诉,一审二审宣判,然后到交付监狱执行,这一过程一般要2年以上,有的甚至更长。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监狱服刑后,由死缓改为无期又要2年以上,由无期改为有期,又要2年以上。现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从严控制减刑,一般无期改有期都是20年以上。

咱们来做个加法,看守所关2年,死缓改无期2年,无期改有期2年,也就是说,在监狱表现好,7年左右才可改有期徒刑20年,表现不好,甚至9年后才可改有期徒刑23年!

无期改判有期徒刑后,才算真正有了走出监狱大门的一线光。在随后的20多年里,只要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遵守监规队纪,正常减刑可能有5至6年左右,所以无期改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还要实际服刑14年左右。14年加上白坐的7年牢。所以,得出结论,被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的罪犯一般要实际坐牢20年至25年。

举个真实例子,我有一个同学姓彭,2003年上大二时将同系同班的女朋友杀害,随后自己切腹自杀,可是未成功,被医生救过来了,后来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取得谅解后被判死刑,缓刑2两年执行。

前几天在街上遇到他的妈妈,问了一下彭姓同学还有多久出来,他妈妈黯然神伤的说道,还有4年多呢!我这个同学2003年进去的,现在是2021年,已经17年了,进去时19岁,出来快45了!

所以说,违法犯罪的成本是巨大的,人生最好的年华都在监狱度过了,出来什么都没有!还好我这彭姓同学还有一个姐姐,虽然早已经出嫁,但对父母还是照顾有加的,还有彭某坐牢这么多年,在监狱里的生活费都是他姐给的。

最后,回到问题上来,你表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进监狱后,只要积极改造,不破罐破摔,少则20年,多则25年,就会走出监狱与你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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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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