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包工头确实赔钱了,那他是否还有责任付给工人工资?

包工头对工程预算都是很精明的,而且都是有经验的,是不可能赔钱的。这首先包工头只是包工而不是包工程材料及其它成本核算,包工头只是个带班干活的,只要干了活,做了工就会有钱,只要发包方给付了工程工资款,包工头就有工资发,不存在赔钱的事,只是赚的提纯多少而已。如果工人做事的工效慢,开资又开的高,包工头的提金没有了,但他做事的工资还是会有的。包工头不承担房子造价与售出的差价风险,也不占有房子销售的盈利股份。因此,包工头应当按原协议的工价给付工友,不得有误。包工头领到工钱打牌输掉了,或者被偷被抢了,也是包工头对工友工资负全责,应从家里拿钱来足额发放工友工资,不得拖欠分文。




这个问题有些“跑调”,也不着调。如果包工头确实赔钱了,他就没有责任付给打工人工资话,那反过来呢?

如果包工头挣了大钱了,他会给打工人多付钱吗?

包工头当然不会。

这不结了?多挣了,包工头不多给工钱,赔本了,就可以少付工钱?

没道理嘛。

如果这样可以被允许的话,我估计,天下就没有几个包工头会说挣到钱了。

包工头确实赔钱了,原因也赖不到干活人身上。只能说明,这个包工头自身能力不行。

比如,工程预算不够精确,导至赔钱,比如管理能力欠缺,导至亏本……等等。

所以说,人人都觉着做个包工头很挣钱,但包工头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了的。

有些人,在建筑工地上干一辈子,小工、大工的也都精通,但就是不敢干包工头,也说明了,包工头也并非就是那么轻而易举的就干的成的。

他们也是在这一行当里跌打滚爬出来的,其间的酸甜苦辣,和艰辛与不易,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但是,这里要说一句,不管你这个活儿里挣了还是亏了,打工人的工资你一定还是要付的,第一是法律上不允许你不付,第二是良心上也会过不去。

如果你不付工钱,那么也就到此为止了,你想通过干包工头挣钱的想法,也就从这中断了。

因为你不诚信,往后,既便你找到一个稳挣钱的项目,也没人给你干了。




建筑市场的水深得很,举几个纠纷例子,你就知道有多乱了。

我在乡镇基层的综治办工作了五年,每年都面对很多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各种各样的人都打过交道,给大家说几个案例。


一,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的修建。

先后两次,都是总施工方承包给甲方,甲方与乙方(打桩团队)签了合同之后,引进打桩团队,由乙方承包了几个工区。

没过多久就有了纠纷,互相指责对方违约,扯到工地现场管理问题,扯到地质问题等,一看合同,很多模糊不清的条款,没办法判定谁对谁错。

那好,既然合作不下去,就终止合同呗,打桩团队把费用一算,包括打桩机来回运输费用、误工费、工人工资等,合计好几百万。

甲方当然不愿意,赚的钱都不够赔偿给乙方。

于是双方扯皮,打桩团队就用打桩机占着位置,一大堆工人耗着,耗着也要发基本工资的呀,甲方着急,总施工方也着急工期的事情。

于是火急火燎,三方找到ZF,要求ZF协助处理。

可是乡镇基层政府能有几个真正懂工程施工的?只听得各有各的道理,无法裁定对错,调解N次也没有效果,引导去法院,工人们不去,说法院起诉需要的时间太长。

于是工人集体到县里去,到市里去。为了避免更大的影响,只能领导出面,让项目业主出钱,总施工方赔钱给打桩团队了事。

一年内,同一个项目,发生了两次这样的事情,两次都是赔了好几百万元。

两宗案件都结束之后,听说总施工方的一个高层离职了。


二,村民建房,老王承包了一栋四层楼房,与房东签订合同,按工程进度付款,验收后付30%,最后剩10%是质量保证金,要验收满一年之后才付款。

楼房建好了,工人跟老王要工资,老王先拖着,说等房东结算了工程款,就给工人结工资。

终于,楼房验收了,房东把工程款打给了包工头,只保留了10%,准备满一年之后再付。

老王拿了工程款就回老家了,工人们打电话给老王,老王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接了电话继续拖着,问老王在哪里,一会说在东北,一会说在西北。

工人们只能围堵房东,最终闹到乡镇ZF来。

政府能怎么办?也找不到老王,软硬兼施,老王就是不出现。叫工人们去法院起诉,工人们不去,起诉的时间太长了,等不起,耗不起。

ZF只能施压给房东,让房东将剩余的10%作为工程款,绕过老王,支付给工人们,ZF作为见证人,双方签协议书。

一年之后,听说那帮工人跟老王又在另一个工地合作了。


回到问题本身。

简单来回答,无论什么级别的包工头,无论是一包、二包、三包、四包,无论包工头是否包工包料,无论包工头是否自己亲自下场干活,无论包工头是否赔钱,都必须给工人付工资,就好像开工厂一样,订单赔钱了,也要给工人付工资,客户没有及时回货款,也要给工人付工资。

但实际中,情况错综复杂,上下勾结,内外串联,还有见利忘义,有利益就找借口违约,都是常见的伎俩。




我的回答:包工头有责任付给工人工资。

从两个方面回答

其一

“包工头”这个词汇,现在成了有钱人的代名词,一说某某某是包工头,人们立马会肃然起敬,因为这年头还没听说有包工头赔钱的。

包工头在不赔钱的状态下,一年或几年十几年下来,他赚的钱是工人们望尘莫及的,有的包工头住豪宅、开豪车、送子女出国留学。他挣的再多,花不了甚至在外面养小三,还给小三买豪宅。他什么时候可怜过工人?花不了多给工人开点?

包工头挣得盆满钵满的时候,尽情享受荣华富贵的时候,他早把辛辛苦苦干活的工人忘在了脑后。

其二

包工头确实赔钱了!但他有责任给工人开工资。

暂时给不了,可以以后慢慢还。

做生意、包工程都有赔有赚。总不能挣了高兴赔了赖账吧!

工人是没有生产资料的无者,工人就靠这点工资活着呢!吃苦受累不说,他得养家糊口,他的老婆孩子也得活呀!总不能辛辛苦苦风吹日晒挣得那点血汗钱都泡了汤了!!!

再说了!就算包工头这次赔了,不还得继续干下去吗?这次赔了就不干了?只要还干,只要还活着,就有责任把工人的工资给了。

这不单单是责任,更是人品的体现。




各归各,应该付,但前提是必须签有合法的合同。




这个问题,我有发言权,我本人就是包工头。人要靠诚信,守信生存。不管自己赚不赚钱?答应的承诺就必须要兑现,当你赚钱的时侯,也没给工人多分钱。当你赔钱的时候,不要找理由。自己力说能已的情况下,必须倾其所有。如果是自己的甲方出了问题。帐讨不回。那就另当别论。要号招工人和自己组成讨债大军,向有关方面反映,尽快促成解决方案。当个包工头其实很难。经常垫资开支,陈帐死帐也很多。每年都会遇到死帐烂帐要不回。就象农民种地一样,谁能保障年年丰收?总体一年下来是嬴利就是好收成了。




包工头不管挣不挣钱都要给工人工资,暂时没有可以欠着或打欠条。国家也对不付工人工资的人会有处罚,但国家只针对个人,国家现在对付甲方还是一种模糊状态,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工程但最后会有一小部分给不清原因,因为甲方都算死了,给你的钱绝对够给工资了的,但是对于材料和包工头那部分利润会压榨不给




当然有责任付给工人工资。建筑工人提供了劳动,就应当得到报酬,与包工头是否赚钱没有任何关系。

你的这个逻辑很奇葩,因为包工头赔钱了,工人工资就不需要支付了。那如果赚钱了呢?是不是要双倍支付工人工资啊?

按照你的这个逻辑,房地产开发商房子亏本卖了,没有赚到钱,是不是工程款也不用支付了?让总包单位和包工头都倾家荡产,喝西北风去。

再依次推理下去,这么多亏损企业,是不是欠的钱都不用还了?因为我亏本了。

总包单位承包了甲方的工程,无论甲方赚与亏,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总包单位无论赚与亏,都应当将款项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亏本了,也应当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这样,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才不会被打乱,才能够正常的运行。

如果按照你的这个逻辑,会造成人人自危,整个社会信用不复存在,所有交易全部钱货两清。就包工头雇佣的工人而言,工资必须日清日结,否则,谁还会继续为你干活?

建筑工人不容易,起早贪黑,风吹日晒,挣的都是辛苦钱,血汗钱。你现在一句赔钱了,工人工资就不支付了,良心何在?!

总结一句话,我看你是来找骂的。




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条例,即使包工头赔钱了,工人的工资还是需要支付的,虽然现在在推行总包代发工资,但是这个钱最终还是从包工头的合同里支付的,如果出现包工头的合同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一般是由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然后再用法律手段找包工头依法追偿。

当然,一般来说,包工头赔钱是不可能赔钱的,最多是当个过路财神,材料、设备款的支付可能会出问题,但是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问题的,只要不挪用,总包拨付的进度款是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我们常看到的或者听到的农民工拿不到钱,其实更多的是包工头或者班组长把应该给工人支付的工资挪用了,然后再利用农民工要挟总包单位或者属地劳动监督管理部门来达成他们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必须看到的是,即使他们利用农民工拿到了不该拿的钱,这个帐最终也是记到包工头的身上。

同时也必须承认的是,包工头虽然利润很高,但是风险也很大,一个工程干下来,可能车子房子都有了,但是也有可能一个工程干下来,车子房子都没有,甚至老婆都没了,当然,这其中更多的是两口子在玩财产转移的游戏。见过一个包工头,心比天高,但是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驾驭项目,最终被下面班组坑了,虽然由总包单位清偿了农民工工资,但是材料供应商、总包单位纷纷把他告上法庭,车子房子就全没了,老婆也离婚了,下场很是凄惨。

建筑工地很赚钱,但是不是谁都能干,尤其是包工头,很多几十年经验的老油条,为什么宁可只做班组,不做大包,也就是包工头,怕的就是一个工程做不好,几十年积累的财富都会化作泡影。




首先回答题主,不管包工头赚多少赔多少,支付工资报酬都是应该的,包工头能赚,赚多少是由其自己管理水平,包括和接活时商谈的工程款决定的,因素很多,所以你赔钱是你的问题,和给你干活的工人有什么关系,工人的工价不管是计日,计时工资,都是血汗钱,肯定不能欠。这个在法律上也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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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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