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各地多管齐下

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各地继续加强监管。

医保基金监管,多管齐下

近日,安徽省桐城市多部门联合、全覆盖排查、加强曝光,打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新格局。目前,共排查违规问题数129件,追回医保基金72.02万元。

医保基金监管,各地多管齐下

多部门联合。桐城市由政府牵头,联合医保、卫健、市场等多部门,进行“网格化”排查、全覆盖起底,强化“不敢骗”的震慑。

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并制定详尽基金监管职责清单,确保各司其责、协同配合。

同时,实行联合惩治,对16家基层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予以约7万元行政处罚,并对情节较严重的12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医保、卫健及纪检监察部门三方约谈;

移交市卫健部门处理违规行为2次,涉及近200家基层医疗机构;暂停服务协议机构3家,解除协议机构1家;处理医保医师1名,并使用信用积分手段同步进行惩戒。

全覆盖排查。桐城市的的医保监管渗透到每一个“神经末梢”,深入镇、村。目前,已完成民营医院大彻查、乡村末梢全检查、连锁药店严筛查等,实现桐城市医药机构全覆盖,共发现违规医药机构24家次。

加强监督。据悉,桐城市已向医共体派驻2组监管骨干、选聘10名社会监督员,推广镇、村医保监管专干制度,提高“人防”强度;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1次监管行动,提高“技防”能力;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防”积极性,夯实“不能骗”基础。

此外,桐城市运用媒体监督,利用“973”阳光热线等方式,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曝光违规行为人,共同促进形成“不想骗”的自觉。

联合监管成趋势

多部门联合监管、跨地区联合监管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监管形势。

事实上,桐城市并非首个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击欺诈骗保的地方,多部门联合监管在地方上已经较为普遍。此外,不止在地方上,多部门联合行动在国家层面也不鲜见。

公安部10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自今年4月9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与医保、卫健部门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

医保基金监管,各地多管齐下

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公安部成立由分管副部长任组长,新闻宣传、经侦、治安、刑侦、食药、网安、法制、科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依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可疑线索,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联合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秘密摸排,走访特殊疾病患者、医保报销数额异常偏高人员等重点人员,全面摸排违法犯罪线索。

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5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19名,破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1246起,追缴医保基金2.3亿元,联合医保部门关停处置医药机构277家。

此外,除了现在较为普遍的多部门联合监管,还出现了跨地区联合监管。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签署《川渝医保基金监管合作事项备忘录》,未来川渝两地将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联合检查机制、共享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智力资源等6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双方将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智力资源共享机制,共享两地执法骨干和临床医学专家库资源;建立欺诈骗保案件线索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涉及两地的欺诈骗保案件线索,实时曝光跨省异地就医典型案例,不定期开展两地典型案例评查工作;建立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交流机制,共享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实现信息互动、经验互动、检查方式互动;推进川渝毗邻地区基金监管合作,打造一批合作先行区、示范区,为推动成渝地区战略合作发展探索新路、作出示范。

社会监督受欢迎

医保局除了各部门之间开展联合监管,更是引入了社会监督,多方面收集欺诈骗保线索。

如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聘请第三方监管。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干部、新闻媒体记者、企事业单位代表及参保群众等社会各界选聘15名同志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黑龙江省鸡西市医保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检查。完成了第一轮对医疗机构的第三方大数据检查工作,涉及的违规医保资金都已经追缴到位。下一步将开始第二轮的第三方大数据检查工作。

医保基金监管,各地多管齐下

另外,鸡西市通过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机制、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渠道、制定举报奖励制度,营造人人关心、共同监管的社会氛围,并向社会公开聘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人民群众等在内的106名社会监督员,充分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监管医保基金;

同时,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曝光力度,2021年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了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广东省东莞市打造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障监管新格局。

贯彻落实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在线开通举报专栏、设立举报电话,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和群众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进行广泛深入监督,发挥“吹哨人”线索提供、举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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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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