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除了带走个人物品,别忘了带走这个

导语

“N+1”倍补偿金等词算是比较常见的,对于一些职场萌新,听过却未必有具体的了解,其实除了当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薪水作为代通知金这个情况之外,还是N倍补偿金。但很多职场萌新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与维权渠道,合法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来详细聊聊围绕用人单位辞退后给予离职补偿金的相关问题。


离职除了带走个人物品,别忘了带走这个


关于补偿金的主要三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什么是N+1?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金=月工资*工作时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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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支付双倍补偿(2N)

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终止合同,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而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赔偿的单位,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也就是2N。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因为补偿金额协商不成拒绝支付费用的,员工可在60天内向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1. 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薪资报酬;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3.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签;
  4. 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 用人单位采用其他不合法手段辞退员工的。
  1. 用人单位迫使劳动者离职

有些公司为了避免支出补偿金的费用,会采取别的方式达到让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最常见的就是调岗降薪,以待遇低、工作量大等不合理的变更使劳动者主动辞职。其他还可能出现一些类似冷暴力,孤立等方式。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双方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如若不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相关的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1. 试用期离职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N+1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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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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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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