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鼓励当老赖!好经千万别被念歪了!

12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指引(适行)》,提出要积极探索通过附条件的债务免除、诚信财产申报、合理确定“生活必需品”以实现破产制度中豁免财产的制度目的等途径。这是继深圳通过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后,又一地区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鼓励当老赖!好经千万别被念歪了!

个人破产制度虽然已经深圳立法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虽然这个词语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但这个概念目前在国内绝对还是一个新兴概念,因为每次提到这个词语的时候总会引起网友们的热切讨论,有很多人表示支持,但也有很多人表示反对,这些意见老书都能理解,因为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不可能让所有人的都满意,必定会有一些人收益,另外一部分人利益受损,收益的人支持,受损的人反对,这也是老书常说的屁股决定脑袋。有小伙伴问老书怎么看待这个事情,老书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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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个人破产制度未来肯定是趋势。这一点从近两年的动作就可以看出来,先是深圳立法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然后再是浙江发布《工作指引》。这些地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经济很发达。政策可以牵引经济,经济反过来又会不断助推和修正政策,这本身就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经济基础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会产生新的意识和生活形态,而这些意识和生活形态又会通过贸易和交流等方式相互渗透。一般来说经济发达或者有钱人的意识和生活形态会成为当前社会的主流。比如满清的茶叶和生丝,又比如50-60年代美国的可乐,再比如现在的美国英雄文化等等,老书觉得等到兔子全面超越白头鹰的时候,我们的文化和意识会再次成为世界的主流。随着经济发展程度越来越高,直接融资代替间接融资是未来的趋势,而与直接融资相对应的个人破产制度肯定也会出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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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个人破产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让奋斗的人东山再起的机会。破产制度在国内是新词,但是在国外却有很长的历史。老书记得《股票作手回忆录》里面的主人公利文斯顿(原型利弗莫尔,工作于90年代初期),在因为负债束缚手脚和思考的时候,主动宣布个人破产,成为了“破产人”,然后在东山再起之后,又主动清偿了债务,恢复了个人信用。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很难通过抵押物获得贷款。腾讯在创业初期,也是举债创业,在跟债权人商定清偿债务的时候,提出用股权清偿,结果债务人直接说不要股权,如果实在还不上就不要了,不知道当时的债权人现在是不是肠子都悔青了。老书举例腾讯的目的是想说明创业创新型企业融资很困难,抵押贷款走不通,那就只能通过信贷或者找创投资本,也可以把两者理解为一码事,反正就是无抵押融资。在经济比较好的时候找创投比较容易,创投也舍得投票;但是在经济不好的时候,创投就会比较慎重,投资的时候就可能会有附加条件,比如签订对赌协议。这些对赌协议一般都是在规定时限之内完不成目标会怎么怎么样,比如前首富的王公子,还因为这个被限制了高消费。再比如俏江南,当年引进国内知名投资方鼎晖投资,签了对赌协议,协议要求如果俏江南不能在2012年上市,俏江南就要回购鼎晖手里的股权,结果最后还真没能上市,最后就不得不另外找人回购股份,然后就失去了控制权,最后被踢出了董事局。还有一些更加极端的例子,比如完不成协议目标,创始人要用个人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很多企业创始人都因为这些最后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可能有小伙伴会说,创始人怎么那么傻,不签对赌协议不行么?资本并不傻,而且比谁都聪明,你能想到的事情他们怎么可能想不到,如果创始人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和信心,资本是不会拿真金白银出来投的,毕竟他们手里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们也得为他们的投资人负责。而且连前首富的儿子在融资的时候都得签对赌协议,更何况其他人!所以必要的破产制度,能够保证这些创业创新的人才有再来一次的机会,这样他们在创业的时候也会放开手脚,没有负担。社会发展需要创业创新,经济发展也需要创业创新,我们要鼓励这样的行为。

个人破产≠鼓励当老赖!好经千万别被念歪了!

再就是别念错歪经。很多小伙伴认为个人破产制度会催生很多老赖,这个担忧很正常,老书也能理解。但是老书想说的是未来社会是信用社会,信贷也是先建立在信的基础上,然后才有贷,如果没有信的支持,那后面的贷也会跟着消失。像现在支付宝里面的花呗和借呗,其实就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小额贷款,你会用了花呗和借呗里面的钱不还么?老书认为要是花呗借呗真还不上,小伙伴肯定会到身边的亲朋好友先借钱先把它还上。而且随着经济的越来越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都与信用挂钩,不只是贷款、包括话费、水电费等一些日常的支出费用,未来都会和征信挂钩,可以说未来只要有货币交易,都会与信用挂钩,在这种情况下,你还会去轻易申请个人破产企图薅债主羊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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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个人破产不是自己想申请就申请的,还得债券人签字同意,然后还有3-5年的观察期,在这个期间是要限制消费的,比如不能做飞机,不能做高铁,不能住3星级以上的酒店。而且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你想先转移资产,然后再申请破产,几年后再把资产转移回来的做法很不行不通,这些做法在大数据下面都是透明的,所以根本行不通。而且老书觉得如果真的是创业的人,是不会用这种行为规避债务的,因为一旦被发现,基本上这辈子做生意的路子就堵死了,品行不好的人以后没有人会和他做生意,做朋友。

个人破产≠鼓励当老赖!好经千万别被念歪了!

这里老书再多说一点,前段时间永煤信用债违约的时候闹得满城风雨,后面直接影响了当地信用债发行,市场用脚投票拒绝购买当地区发行的部分信用债。之后,山西、陕西等地区表示要落实企业债券融资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发生债券到期违约事件。级别越高,生意越大的越重视信用,反而没多少资产的反而想违约薅羊毛,这点确实让老书有点费解……

最后就是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老书觉得制度的本意是好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肯定会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道德守卫不了底线,法律才可以。老书觉得为保障个人破产制度不跑偏,必须先完善信用体系,然后提高国民素质,​最后就是法律必须严打违规越界的事情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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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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