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护母伤人被羁押,庭审发声:到底怎么做才对?

2021年5月7日,很普通的一天,但作为母亲的王西云却难掩内心的激动:“终于等到重审开庭了。”她一天天数着日子,儿子陈文超至今已被羁押753天。


儿护母伤人被羁押,庭审发声:到底怎么做才对?


事情从2019年4月6日说起,在洛阳市金谷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值班室里,陈文超陪母亲王西云解决与胡海运之间的矛盾纠纷。到达时,胡海运包括大女婿王志超四人已经在场。


在调解的过程当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王志超右眼部受伤。事后王志超的伤情先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2019年12月5日,陈文超作为施害人,一审被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陈文超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2020年7月20日,洛阳中院以“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为由,将案件发回西工区法院重审。


该案件进入重审程序后,当时在事发现场的警务人员马腾、张居正作为证人,再次回忆了案发经过。


2020年8月18日,民警马腾再次出具情况说明,8月19日,协警张居正对事发经过回忆与马腾情况说明所述基本一致。


但两位证人对案发经过的最新回忆,与案发后两人最初的事发经过材料,尤其在关于陈文超的部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出入。


后记者曾多次拨打马腾、张居正电话,希望对事发过程进行详细了解,但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案件已在审理阶段,警方不便发声,所以两人均不接电话。


有意思的是,派出所值班室的监控摄像头坏了,所以只记录了事发经过的录音,下图是记者根据录音梳理双方言行对比表。


重审开庭,有多项证据遭到质疑,庭审结束后,案件未当庭宣判。


陈文超在庭审过程中当庭发问,称:“看着母亲被打,你会怎么办?除了制止他们救母亲,还有别的选择吗?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


儿护母伤人被羁押,庭审发声:到底怎么做才对?

我们也是子女,当我们的父母遭受伤害的时候,我们会怎么做?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父母被别人殴打吗?


这让我想起了在北京动物园,一女子下车后被老虎拖走,随后该女子的母亲追上前去,想要解救自己的女儿。


面对吃人的猛兽,人们都想着保护自己的亲人,更别说在派出所,还有民警在场的情况下,想着正义也会站在自己这边。


如果是我,不管要承担什么样的风险和后果,也会毫不犹豫的上前保护自己的母亲。


因为这是本性使然,就像母亲对孩子的爱可以毫不迟疑,孩子保护母亲也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上小学时,老师就教育我们,祖国就是我们的母亲。当国家遭受外敌侵犯,作为中华儿女的我们,就要敢于抛头颅、洒热血,保卫自己的祖国。


那当自己的生身母亲受到伤害时,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母亲呢?


这起事件发生在警务室,警察都还在场,不觉得很可笑吗?民警到底是在调解?还是在和稀泥?还是有意偏向某一方?


关键时刻警务室的摄像头坏了,派出所是不是也要负责任?


伤情鉴定也很有意思,先是鉴定成轻伤二级,后又鉴定为重伤二级。


我们是法治国家,希望法律能为善良的百姓创造一片清朗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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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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