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金狗链引发的官司,本以为证据齐全,结果却败诉了。
一大早领着我“儿子”靓仔出去溜达,回来却发现他的项链丢了。我和老公赶紧出门寻找,却只发现了一根红绳。
这可是我给“儿子”在周大福买的金猪吊坠儿和福牌,加起来有4.75克重。
在询问了保洁阿姨和其他工作人员后,有人告诉我们,在十点左右看到了被扔的红绳。
锁定时间之后,我就报了警,并在警察的陪同下查看了视频。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一位妈妈领着一个孩子出门,弯腰捡起了我家狗狗的金首饰。
确定是邻居捡到的。于是我在群里发信息:希望他能够将东西归还给我。当然,我并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说是几楼的邻居,只希望她作为母亲,能给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能够将东西交给物业,拾金不昧。
就在大家还在群里观望的时候。这位捡到东西的邻居坐不住了。她在群里说,她并没有捡到任何东西。只是胳膊上挎着女儿的水壶,然后一直围绕水壶兜圈子,狗链子和水壶体积相差那么大,您可真会开玩笑啊!还说我的言论是在侮辱她,她也选择了报警,我在派出所里等着他们夫妻二人的到来。
一进门,这位水壶姐就哭哭啼啼,说我败坏了她在小区的名声,还非要看视频,自证清白,并且全程录音录像。
看完视频以后,她居然说自己不记得曾经蹲下过,关于蹲下后捡起来的是什么东西也一直没说。
警察调解不成,于是我选择提起诉讼。
诉讼也是一波三折。法官说给他们寄传票,但是被退回了,说是名字跟住址对不上。
好事多磨,慢慢来吧。学着秋菊打官司,反正我不会半途而废,死磕到底就对了。
终于到了开庭,我把证据交上去。
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一张光盘(物业提供给警察的),还有视频截图四张,证明水壶姐拾取了我丢失的金饰品;还有就是金饰品的发票复印件。
然而,水壶姐不同意我的诉讼请求。她说自己弯腰是无意识的行为,自己根本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儿,在看完视频以后才知道自己弯腰了,但是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还说因为视频不清楚,所以被我误以为她捡到了我的东西。
法院认为,从我提供的视频当中可以看到被告有弯腰捡取东西的动作,但是却无法确认,就是水壶姐捡取了我丢失的宠物饰品。
因为我的诉讼请求证据不充分,所以法院不予支持,驳回了我的全部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狗狗的配饰太小了,看不清是否就是我丢失的饰品。
水壶姐也一直说自己忘记了有捡东西的动作,也不承认她捡到了我家狗狗丢的金首饰。
所以,我败诉了。
事情虽然尘埃落定,但是却并不圆满。
对于这个结果,既在我的意料之中,也在我的意料之外。
因为按照法律条文分析,我的胜算并不大。但不管如何,我也决定告了。
因为经过这样的一番折腾,水壶姐也没有占到多大便宜。
法院讲求证据充分,但是公道自在人心。
水壶姐虽然死活不承认有过弯腰捡东西的动作,但视频不会撒谎的。
我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杆秤,也都已经心知肚明!
(根据材料整理)
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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