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择优理赔”,兼容的进步

今天来说说重疾险政策调整后,我们究竟要不要现在买保险?还是要等新政执行后,再买保险。

一、重疾险的理赔条件

保险公司的“择优理赔”,兼容的进步

重疾保险,理赔时通常是三种情况:

1、确诊即赔付:以癌症,即恶性肿瘤为主;除此以外,还有肢体缺失,严重烧伤等。这些都是可以直观诊断出的,或者是通过病理可以直接确认的。

2、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比如移植类,比如开胸手术或颅脑手术类;

3、达到约定状态:这应该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一类,各种标准,不容易统一。

二、政策的变化

1、从各自规定的多数量的轻症到至少要有三种轻症,增加必选,但控高了

就像从前,约定的重大疾病是25种,但各个公司自己增加到几十种,因而这一条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影响在于从前有的公司把轻症约定可以赔到40%甚至更高,而以后不能超过30%。(政策前更好)

2、高发的甲状腺癌分级,给保险公司减负。

对于甲状腺癌,只是分级,并未踢出重疾范围,或轻症,或重疾,总会有一个。

3、新治疗方法的引进

比如从前必须开胸,而现在可以切开心包。方法更先进了。

保险公司的“择优理赔”,兼容的进步

三、划重点

保险公司的“择优理赔”,兼容的进步

1、新政执行后,重疾险肯定要调整。都要按照新规定来执行。

2、从前的保险怎么办?当然是原来有的,就保留;原来规定的严的,那就按照新的来。一切从优。

这就是咱们日常所说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有人说,那既然这么好,那是现在买最合适?

要我说,如果你没有买过重疾,或者说对于轻症的赔付比例和甲状腺癌看重,那可以入手了。

如果你已经有了保险,只是加保,那再调整后价格应该会降低。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2014年后,给孩子买重疾险比从前买要便宜了。

原因在于从前的重疾险,带身故责任,是赔保额的。孩子买重疾带身故的保险,北京等地如果买的超过10万,是要有特别约定的,那就是只按规定的额度来赔。

而2014年后,孩子买重疾,18岁前只赔保费,或者约定的几倍保费,等于18年没有身故保障,当然价格会低。

有句话叫做,错过的,都是觉得好的。

想买,那就抓紧买。

我是悠悠妈,因为喜欢保险而走上保险销售之路的代理人,买保险,不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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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心包   颅脑   糟粕   恶性肿瘤   保费   烧伤   新政   保险公司   从前   年后   手术   孩子   政策   价格   甲状腺癌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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