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蓝再出事,男幼师发男童闻脚照,已触犯多条法律


这几天,红黄蓝又出事了,而2017年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就曾引发过全民讨论。


红黄蓝再出事,男幼师发男童闻脚照,已触犯多条法律


4月12日晚,江西瑞金一男子在其朋友圈内发布了三张男童闻大人脚丫子的图片,并配文称“从小培养M”。


随后该男性幼师还在图片下面自己给自己评论称,“你品你细品”并称“已经屏蔽了家长、校领导”。


红黄蓝再出事,男幼师发男童闻脚照,已触犯多条法律


目前,瑞金市红黄蓝幼儿园发布情况说明证实称:该男子刘某是其单位助教老师。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


红黄蓝再出事,男幼师发男童闻脚照,已触犯多条法律



刘某作为幼儿园的教师,在校期间,竟然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让幼童闻自己的脚,其行为简直毫无师德。


并且,不仅不以为耻,反而还光明正大地将这些照片发布到网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教育部门的调查,刘某最终被辞退。


然而,刘某强迫幼童的行为,除了学校、教育部门的处分外,还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是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


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红黄蓝再出事,男幼师发男童闻脚照,已触犯多条法律


作为刘某的管理组织,红黄蓝幼儿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应该加强管理,例如:


1、教师在入园时要加强资质审核。


2、定期的培训,要老师明白师德的重要意义。


3、定时与孩子沟通,及时发现问题。

4、利用幼儿园开放日等时间可以开一些生活会,家长可以和老师多多交流。


幼儿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除了教育外,更重要的就是树立孩子的品格成长,因此每一件事都不容小觑。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6-07

标签:瑞金市   瑞金   前款   幼童   幼师   男童   师德   教育部门   有期徒刑   拘留   刑事责任   幼儿园   情节   老师   孩子   教师   法律   学校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