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贼吃肉
就怕贼惦记
一、入职新员工,被忽悠当法人
张某去年进入一家小微企业任销售经理一职,公司规模不大,但薪水可观。
张某凭借自己在业务上的突出表现,入职一个月内,超额完成了自己的销售目标。
公司领导对此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并提前将张某转正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总经理更是扬言让他继续努力,公司会把他往副总的方向去培养。
张某刚开始以为是公司的“画大饼”战术,但是没想到在入职后第三个月,总经理以公司有太多的裙带关系,自己不好出面制裁的理由,让张某代替自己,成为公司法人。
同时提拔张某为总经理,自己“降职”任副总经理,让张某代替自己去开除这些“亲戚”后,再通过同样的方式,法人再更改回来。
当然,更改法人期间只是挂名。
公司的各项开支还是领导自己出。
如果是你,你会答应老板这样的要求吗?
不要犹豫,赶紧拒绝!!!
二、老板为什么忽悠“你”当法人?因为风险责任全都归你
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翻译过来就是:你名下的公司,要是犯事儿,第一个找的就是你。
举点例子开开胃:
拖欠工资被员工告了,找你。
员工在岗期间加班猝死了,找你。
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被查出来了,找你。
公司偷税漏税被逮住了,找你。
总结:哪怕你是被忽悠当了法人,但是企业涉及违规、偷漏税、企业负债等一切与企业有关的责任,都要你(法)来(人)代表承担!
案例
王某在职期间被老板忽悠当了“古文科技”的法人,后因个人发展辞职去了外地。但是营业执照上面的法定代表人还是王某。
后来公司欠了很多外债,每次被告的都是王某。并且王某已离职,没有办法更改企业法人。
而真正的老板,通过香港公司控股的方式入了“古文科技”,涉外追债太难了,现王某已被列入失信名单;真老板天天在中国境内吃喝玩乐逍遥快活。
三、如果挂名成为法人已成定局,给你两条路
假设天真无邪的张某,真被坑爹领导忽悠成了法人,这事儿还能怎么补救?
做人以和为贵。
1:和领导协商,要么将公司转让,要么更换法人
2:如果协商未果,法人可以挂失公司章和法人章,然后再重新申领一套,把公司目前所有证照公章都变成无效章
3:再带上公司相关资料,股东签字,到工商局注销公司
但!这事儿还有骚操作:
1:找律师咨询兜底!
2:老板要是不愿意把法人变更掉,你就自己举报自己的公司,让税局稽查,工商稽查,让“真老板”心慌
3:依旧去挂失公司章和法人章,然后再重新申领一套,把公司目前所有证照公章都变成无效章
4:向公安报案大股东和管理层侵吞公司财产
5:找律师走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6:拿协议和所有自己能拿到的资料起诉实际股东索赔
最后想想领导提出这个要求,就离谱!
公司挣钱了没你啥事,公司出事了,你得担责任。
反正法院不会管你是不是挂名的,你任的这个职务,就要担这个责任。
这么“好”的事儿,凭啥放过老板啊。
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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