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摆在婚姻前的拦路虎,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曾听说过“彩礼”这回事儿。
女方表示:彩礼要的不是钱,就要男方的一个态度。
男方:我娶媳妇又不是买,这钱不给。
如果是你,你选择坚持还是僵持?
1、付了彩礼又反悔,彩礼必须退!
2019年9月,王某和女朋友李某协商结婚,在女方提出10万彩礼的时候,王某一家思考一周后,选择了为爱妥协。
两人举行了订婚仪式后,王某出国务工,不料半年后回来,女朋友李某要求退婚。
王某要求李某退还10万彩礼被拒,李某坚称是男方自愿所赠,遂两家对簿公堂!
那么王某能要回这10万的彩礼吗?
答案是可以的!
2、满足这三点,结了婚彩礼还能退!
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
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
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解释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查明属于以上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翻译过来就是:王某和李某只是订婚,并未领证,王某完全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3、注意!这两笔花销彩礼退不了
涉及以下两个方面,则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
(1)共同花费
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
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最后经法院判定,李某需退还王某共60021.2元的彩礼金。
因为王某和李某共同花销(订婚仪式花费了彩礼4万),那么退还的金额应该是剔除共同花销后的六万元。
从法律角度上讲,男女之间因缔结婚姻而赠送彩礼不应提倡,但这种普遍存在的习俗不可能立即消失。
作为当事人,无论是彩礼的赠送者还是接受者,都需保持一定的法律意识,谨慎处理。
4、女方妥善处置彩礼的两点建议
(1)赠送彩礼可通过介绍人、中间人进行
碍于面子,很多赠送者不好意思要求接收方出具收条等手续,这也是致使彩礼纠纷中,追讨者往往因拿不出曾经送彩礼的证据而败诉。
那么通过介绍人、中间人进行,就友好的照顾了面子,也顾及了里子。
(2)女方则最好以自己名义办理存折自行处理
这样既可证明彩礼的去向,也可避免父母成为彩礼返还的连带责任者。
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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