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微信群里发这6个字,被判刑9个月


在微信群里随便发了一句玩笑话,竟然被追究刑事责任?


你认为的玩笑话真的属于玩笑话吗?


谨慎!微信群里发这6个字,被判刑9个月


某天晚上,张某在北京昌平区一出租房内玩微信。


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


于是,张某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大家没有任何回应,继续聊其他话题。


随后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张某,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机和电脑,发现除了微信群发布的那句话外,张某没有其他关于恐怖主义的言论。


谨慎!微信群里发这6个字,被判刑9个月


张某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内以发布信息的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其被抓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不能认定为情节轻微。


最后,法院判决张某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知识链接: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指:


(1)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 物品;


(2)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3)煽动实施恐怖活动。


谨慎!微信群里发这6个字,被判刑9个月


无独有偶,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人因为散布极端言论被抓。


例如:


江苏的孙某在微信群内发信息称要发动恐怖袭击。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后,在滨湖区一公司内将其抓获。孙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在公共场所、公共网络平台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

谨慎!微信群里发这6个字,被判刑9个月


那么散布极端言论会受哪些处罚呢?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谨慎!微信群里发这6个字,被判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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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标签:昌平区   极端主义   拘役   病原体   险情   爆炸性   恐怖主义   有期徒刑   放射性   疫情   虚假   谨慎   物质   言论   危险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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