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那些事
今天3问让你了解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事。
第一问
“没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关干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二问
“刚签好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给我留一份,应该没关系吧?”
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留存一份,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问
“没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在工地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中规定: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页面更新:2024-03-18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