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金女士在日本工作多年,竟突然得知自己在北京的房子被离婚18年的前夫卖了,还摊上了200多万的赔偿!
What?!!!
这是个啥子情况(;´༎ຶД༎ຶ`)
2001年
因性格不合
金女士与前夫协议离婚,前往日本打工赚钱。
2019年6月
金女士收到前夫的信,得知自己名下的房子竟被离婚18年的前夫卖了。
前夫在信中扬言:“你用什么关系,什么手段,你都要不回来你这套房子。”
2020年12月
因疫情原因,金女士此时才得以回国。
回国后,金女士立即前往户口派出所等地进行调查,发现惊人真相。
2018年5月
前夫先带别的女人冒充金女士,骗领了身份证。
后又以房产证丢失为由,重新办理了新的房产证。
再通过中介以1150万元的卖掉了金女士的房子及屋内物品。
为避免金女士家人发现,前夫与买房人协议2019年6月交房,为此前夫交付了近一年的房租。
2019年
因与小区物业交接房屋失败,买房人将金女士告上法庭。
金女士人在日本,未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也未参加庭审。
朝阳法院判决金女士,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交房,并赔偿买房人延迟交房违约金230万元。
面对当下失房又赔钱的局面,金女士几近崩溃,而其前夫早已携款潜逃至美国。
吉林省蛟河市公安局以金女士前夫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立案侦查,并对其进行全网通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金女士前夫找人冒充金女士,并伪造了金女士的身份证件,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刑法》第280条规定: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金女士前夫违法出售不属于自己的合法房产并获得收益的行为,涉嫌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前夫“神操作”,若是放在其他合法领域,可配得上一声“奇才”。
然而,他却将自己的小聪明用在了违法犯罪上。
你给了金女士一份“礼物”,法律就送还你一份“双重罪名大礼包”。
即便你逃到国外,风里雨里,法律的严惩永远等着你!
纵观整个事件——
金女士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好不容易摆脱了出轨渣男18年,谁知竟又被坑房和坑钱。
这房,是肯定要不回来的。
按照《民法典》善意取得的规定,买房人并不知道金女士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属于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311条规定: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其次,买房人的购买程序、购买价格及购买渠道均正规,也取得了房产证。
所以房子于法于理都归买房人所有,金女士需尽快腾退房产。
此外,依据朝阳法院判决,金女士还需支付买房人230万的交房违约金赔偿。
虽然很同情金女士的遭遇,但买房人的利益亦应受到法律保护。
金女士或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看能不能免除这230万的违约金,但房子就别抱有奢望了。
哎,金女士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硬吃这个闷亏了吗?
不,还有解决办法!
只要其前夫被抓获归案,金女士可上诉要求前夫归还变卖房子的价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海外不是法外,出逃不是出路。
相信我国法律和警方绝不会放任违法犯罪分子在外逍遥,必定会将其绳之于法。
和金女士在线坐等其前夫落入法网,依法严惩。
页面更新: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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