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种劳动合同无效!就因为你不知道,才让公司占了便宜

对于劳动合同大家都是不陌生的


只要进入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


这3种劳动合同无效!就因为你不知道,才让公司占了便宜


根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


以下3种属于无效的合同: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比如公司故意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欺骗劳动者,让劳动者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就属于无效。


举个例子,张某应聘的是某公司的某岗位,但是该岗位早就没有了,其实是另一个岗位,这个时候公司就存在欺骗。


当然,如果是劳动者欺诈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无效的,比如虚报学历,编造假的工作经历等,


属于欺诈公司,也属无效。


这3种劳动合同无效!就因为你不知道,才让公司占了便宜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不能休假,这就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这样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或者公司剥夺劳动者的其他权利,也都是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


这3种劳动合同无效!就因为你不知道,才让公司占了便宜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种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比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属于劳动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公司应当履行和缴纳,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不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的,这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的,公司要支付相应的报酬。


并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赔偿,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乘人之危   都会   公司   行政法规   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   劳动者   工作经历   强制性   报酬   相关规定   某公司   岗位   权利   便宜   法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