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又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7月1日起,税费征管又发生变化,又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了,究竟是哪四项非税收入呢?为什么要将这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呢?划转部门征收之后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我们不妨带着问题一起来探讨一下。

重磅!又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规定: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从直接影响来说,这个政策对地方政府的影响要比对纳税人的影响大。往好听点说呢,这回划转至税务局征收“有助于提高征管效率和统筹财政资源”,实际上通俗点说就是钱归国家收了。2020年全年全国的地方财政收入达33.9万亿,其中地方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约8.4亿,占比将近25%!钱虽然多,但征收的随意性还是比较大的,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向投资者、开发商承诺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一些地方以土地作价入股和企业一起搞投资等等,都可能导致土地资源未能实现价值最大化,还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因此背上债务。因此钱的统收、统计、统比、统筹就很重要。不过也不是说地方的钱都收归国有,这次只是改了谁收,剩下的诸如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没有变化。

重磅!又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网上出现了许多这样错误的分析:

今后,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都归中央管了,各地的小金库没有了。中央管钱后,很可能转移支付,那么今后地方政府就不会有什么积极性去搞大征地开新区了,而是会鼓励旧改。再进一步,这很可能会加速房地产税政策的出台。

对于纳税人,税务局拿到了相关信息,那么可以想象未来在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乃至未来转让时的增值税、土增税、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过程中自然会更加的高效、准确。再往远了设想,出让金纳入税务系统打通信息交互和收款通道后,为未来的个人房产税征收改革也预留了空间。再深远一点,对整个的房地产市场乃至金融市场都会有影响,国家又多了一个信息来源和调控工具。

重磅!又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也就是说,以前各地的土地出让金都归各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征收,如今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而早在2018年,国税地税机构已经合并,由中央直管。回到上面提到的财政部数据显示,2020年地方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8.4万亿元。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今年1-5月,50个城市的卖地收入已经超过1.8万亿,超过去年同期20%以上。其中杭州市今年1-5月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1984亿元,同比增长61.67%。而杭州市2020年GDP为16106亿元,也就是说今年五个月的土地出让收入占到去年GDP的12.3%。相当于100块钱里面有12.3块钱是卖地收入。《通知》显示,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而对企业来说,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压力就大了,税务部门的征缴能力,远胜于自然资源部门。目前税收部门使用的是金税三期系统,这个系统的信息采集、共享能力十分强大,企业有没有钱,有多少钱,税务部门很清楚。

回到政策原文,我们还注意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信息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但尚未划缴国库的有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缴入国库。

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原由自然资源部(本级)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后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承担。

总结一下:这一次土地出让金只是征管部门的改变,其他政策不变,仍是地方财政收入,短期内对土地市场和房价基本没有什么影响,跟房地产税的出台也并无直接关系。

关注作者~了解财税动态,聚焦新政热点。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2

标签:税收   海岛   税务   部门   政府   国库   重磅   矿产资源   自然资源   海域   税务局   地方政府   专项   收入   政策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