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全部拆除”?未来的“结局”是什么?早有定论了

小产权房的兴起具有时代的烙印。

从我国1979年之后,城市化开始迅猛前进,每年有超过5000万人到1亿人从农村涌入城市,进城打工、挣钱,但人总需要居住的地方,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首先一个前提是城市要有足够的房子。

小产权房“全部拆除”?未来的“结局”是什么?早有定论了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从1998年到2016年之间,城市新增存量商品房多达9,797,340,000平方米,如果按照70%为90平米的基本建房原则,那么这些房子总计可以兑换为9797.34万套房子。

城市9797.34万套房子,这么多数量够住不?显然是不够的,按照一套房子居住4人计算,这些商品房才仅仅够容纳4-5亿人居住。2020年底城市化率为63%,城镇常住人口数达到84843万人。

很显然,8.4亿人为城市常住人口,但是商品房也仅仅可容纳50%不到的居住能力,剩下的50%常住人口如何解决?不得不提到小产权房和其他产权房产形式了,这些房子才构成了城市人居住的重要房产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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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城市,小产区房都大量存在,很多人说存在即为合理、也有很多人认为没有经过合法手续的东西不应该存在。所以专家认为,小产权房归根结底只有2种解决方式:要么全部拆除,要么全部转正,除此之外,也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而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或许“逐步转正”才是最可行的办法,因为建房子其实已经耗费了很多资源,如果拆除的话,那将更加浪费资源。正如经济学家马光远说的那样,对于小产权房,一方面应该停止增量(也就是今后避免新建小产权房);另一方面对存量小产权房进行合理转正。

如何解决,才是诸多小产权购房者最关注的问题,不少城市也给出了当地新回应

小产权房“全部转正”还是“全部拆除”?未来的“结局”是什么?结局早有定论了!

2020年,在农村房产确权过程中,自然资源部和农村农业部就提出“不能对小产权房确权,更不允许把违规使用的土地合法化。”很显然的结论,小产权房仍然是“违规”存在的房产,转正是不可能的。

小产权房“全部拆除”?未来的“结局”是什么?早有定论了

广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明确传递出对于小产权的意见,规定小产权房一律不能够确权登记,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宅基地房产也无法登记更不能够获得产权,不允许通过产权进而将违规的土地使用进行合法化。

像这样的城市规定还有很多,无不表达出一个观点:对小产权房说“不”。

去年一份关于市场经济的文件,就提到了关于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上边的房屋产权、房屋使用流转等多方面问题,这也为宅基地上边今后房产使用、流转提出了新的“规划建议”: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小产权房“全部拆除”?未来的“结局”是什么?早有定论了

在这里,重点解释一下“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笔者理解为,三权分置是土地之上可以建设房产,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和资格权、使用权可以分别独立开来。举个例子,一个宅基地的所有权可以是集体所有,但是这个宅基地资格权可以是一个家庭所有(又或者说这个家庭建造了这套房子),但是使用权可以不归以上二者,可以是另外一个人拥有使用权。

三权分置为宅基地上的多种产权形式提供了解决办法,例如小产权房虽然建造在农村用地之上,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独立开来,这套房子的建造者可以拥有资格权,但是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可以划分出去。让购买“使用权”的人享有。

当然了,可以看出,对于三权分置,这里用了“探索”二字,也就意味着当前大环境下,这个方式还在酝酿了规划思路当中,至于将来是否能够成功推动,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和经验的沉淀。

小产权房“全部拆除”?未来的“结局”是什么?早有定论了

这位小产权房的未来走向与“取消与否”提供了一定可借鉴意义。或许在有效解决“补税”的问题之后,独立“使用权”流转也不是不可能。

话题:你认为小产权房该“拆除”还是“转正”?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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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0

标签:确权   产权   宅基地   存量   人居   定论   使用权   商品房   所有权   常住人口   结局   独立   房子   资格   农村   未来   房产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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