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男子骗保致妻儿误解自杀”的事件不断被刷屏。
事情像影视剧里的情节。
为逃避10余万的网络贷款,男子何某于9月7日购买一份100万的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为妻子。9月19日凌晨,男子驾驶借来的车辆制造车毁人亡假象,企图骗取保险金。10月1日,失踪车辆在当地资江河中被发现,何某生死不明。
10月10日,何某的妻子在朋友圈留下一封“绝笔信”,带着一双儿女投水自尽。
10月12日,何某现身公安局投案自首。
众人谴责男子的自私,惋惜妻子的痴情,心疼未成年的一双儿女,质疑婆家的施压,抱怨网贷的绝情。
悲剧怎么发生的?
家里的穷?网贷的债?婆家的压力?夫妻间没沟通?丈夫的小聪明?等等,是不是还应该加一条,丈夫何某的无知?
何某看似抖机灵耍了个小聪明,想当然地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闹剧,不成想演过了头,闹剧变成了悲剧。事实上,这小聪明恰恰是他的愚蠢与无知。
他对保险的了解,仅限于意外险出险了就赔,却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赔,怎么赔,什么情况下拒赔。
凭良心说,何某还是很爱他妻子的,自己受网贷的压力,不想连累妻子,买一份意外险,神不知鬼不觉地来个假死,妻子可以得到100万赔偿,人死账清网贷的十多万不用还了,他觉得人死账清,过些日子,自己再死而复生,一家人又可以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
只是,他不知道保险金的申请,需要1.保险合同,2.死亡证明,3.受益人身份证,4.出险经过,与事故相关的资料。
何某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何妻从哪儿开死亡证明去啊?
仅凭这一条,何妻即使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也会要求提供死亡证明和出险经过。
类似的例子有过很多,多是片面地认为,买了意外险,身故了保险公司就给赔。比如前两年的那个新闻,深圳罗湖区莲塘一位63岁的母亲,想用自杀的方式得到保险公司20万赔偿款来治疗儿子的强直性脊柱炎。可惜,这位母亲只知道有份意外险保单,意外身故能赔付20万,却不知道,她的这份保险已经过期。结果不仅没有救成儿子,自己还搭上了性命。
还不是因为穷?
正因为穷,才要节衣缩食过日子;正因为穷,才要寻求脱离贫穷的途径;正因为穷,才要在买了保险后,认真了解保险的条款,了解自己的保单,每年交多钱,什么时候交,交多久;了解什么情况赔,什么情况不赔。
既然花自己的钱买了保险,何不多花些心思多了解一些呢?打球比赛都有规则,保险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知何某的保险是通过什么途径购买的,如果是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的,说明这个代理人不够专业不够敬业,在卖给客户保险的时候,没有把相关条款讲清楚,导致客户一知半解,最终酿成悲剧。
现在买保险很方便,网站上手机上都能买,只是,保险合同相当于法律文书,没有一定的理解力,没有一定的基础,真不是那么好懂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多次强调,一定要找信得过靠得住的保险经理为我们做计划,讲条款,做服务。
悲剧已经发生,伤心的人不知多久才能平复。
不要借网贷。
努力多赚钱。
认真看自己的保险合同,看不懂没关系,找当初卖你保险的那个代理人,打保险公司客服咨询,到网上提问,包括给我私信或留言,都可以。不要再糊里糊涂地买保险交保费。真正让保险为我们服务,为我们美好的生活服务。
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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