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风云变幻
1 | 没有良好的公司结构,业务就没有了载体 |
2 | 成立公司:一场咨询引发的新东方变革 |
3 | 合伙人之间,股权如何进行分配 |
4 | 从合伙人到股东,再到职业经理人,一场艰难的历程 |
5 | 定心丸:给股权定价 |
6 | 引进外部投资人的是是非非 |
7 | 我是用什么心态来对待变革中职位的起起伏伏的 |
8 | 卢跃刚对新东方稳定起到的作用 |
尽管那个时候,大家已经吵了很多架,但我还是带着大家来了一个讨论。因为相对来说,我当时还算是这帮哥们儿中业务做得最好的一个,国外考试业务做得最好。
我就告诉大家,不要认为这个公司是空壳公司,这个公司是值钱的,是未来我们上市公司的载体。而且未来早晚有一天,我们是能够把这个公司和学校连接起来的。我们现在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先把新东方学校的举办人换成总公司。
这个时候老天帮了一个忙,2002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了。我上一讲讲过,《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学校可以变成盈利性机构或非盈利机构,并且规定资产只要交税以后,就可以明确划归举办人所有。
这样一来就好办了,我们就到海淀教育局去咨询,能不能把学校和公司关联起来,就是说把我这个举办人,换成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举办这个学校。
教育局说这个是可以的,但是你不能卖钱,不能把北京新东方学校卖给集团公司。如果卖给集团公司,那就变成了从学校得益。因为《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具体怎么叫盈利,国家没有收所得税的学校未来怎么处理,现在还没有方案。所以,教育局就问原来办这个学校多少钱,我说用了20万办的新东方。后来就说,公司给我20万,这个举办人的关系就可以转过去。
当时,所有新东方学校下面的资产都是我留下来的,已经有一个多亿净资产,而他们的钱都已经全部领回家了。这几年我几乎没往自己账号上去存任何钱,这一个多亿就是我个人的钱,那我要给公司的话,根据公司的股份,他们反过来都得给我钱才行。
后来我就跟这些股东讨论。他们说:“老俞,你把这个学校的钱转到公司来,或者说是跟公司关联,我们没有意见,但是要我们根据你的净资产比例,我们掏钱向你买,你也知道我们是没有那么多钱的。所以为了未来的发展前途,你就把它转进来,钱是没有的。”
后来我一想,再去争的话,这又是一场是是非非!所以我就决定,仅以20万人民币的代价,把原来我个人独立拥有的北京新东方学校,把它的举办方变成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这样的话就相当于给公司定价,定了一个亿,但这一个亿不是现金,而是资产,大家觉得总公司还是空的。
后来我就做了一件事情。我跟大家说:“我们吵架也吵了,打架也打了,大家对股权没有信心也表示出来了。我个人担保,我们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的股权,每股值一块钱,总价值1亿人民币。你们现在随时随地都可以退出来,只要你们退我就买。比如说你拥有1%,你退出来,我给你100万;你有10%,你退出来,我给你1000万,这等于就是钱了。我给你们一个机会,你们愿意退就退,否则天天在一起吵架也没劲。”
结果他们商量了一下说:“我们还是不退吧,我们觉得未来可能会更值钱。但是你要给一个保证,哪怕新东方未来做倒闭了,这个底价一个亿必须你俞敏洪承担。”我说:“好,这样的话我也可以,但是我们要一起好好往前做。”所以,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定价,大家觉得原来总公司现在至少已经值一个亿了,心态上就稍微平和了一点,就慢慢地再继续来讨论往前做。
但是,这里面还是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像我之前说的岗位矛盾、大家做事情时的各种不痛快,还有总公司跟学校之间关联交易,其实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完成,不是说今天想要转过来,就能转过来的,还涉及到很多国家的政策问题。大家也觉得这个事情比较难弄。
后来大家就开始总结,说这件事情我们可能是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们这些内部人搞不清楚,而且都没有商业头脑,也没有组织结构的头脑。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内部人,应该引进一些外部人。那外部人进来做什么呢?外部人进来,相当于是外部的投资人,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就是大家觉得,让俞敏洪来领导新东方的变革,可能他没有这个能力。所以我们让俞敏洪先别管了,让他先别当董事长,我们换人来当董事长。大家就做出了这两个结论。
后来,新东方就开始继续往前推进,也开始了引进外部投资人的各种是是非非。
7月-9月,“老俞闲话”将在80天的时间里,连载《蛋壳来了》APP上的“新东方成长历程”音频课程和由此出版的新书《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文字内容。
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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