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狗的絮语

我发现我简直无法抗拒与抑制自己对狗崽子的喜爱之情,每每看到人家三四个肥囔囔的狗崽子挤在一起争先恐后地吮吸、拉拽、摩擦、进攻狗妈妈的乳房,我就想弯下身逮一只这身体还热呼呼的还不懂得咬人的沉甸甸的可爱的小生灵,付过钱后带回家去。一个石槽槽,两边没档档,养了六个肥囔囔。——亲爱的读者,请您猜一个汉字!

关于狗的絮语

每每看到人家三四个肥囔囔的狗崽子挤在一起争先恐后地……

狗已经够可爱了,然而狗崽子却更加可爱。动物都是越小越可爱,长大了就没有小时候可爱了。人更是这个样子。小猴子虽然可爱,但让人感到它聪明得过了头,猴子确实比狗聪明,但猴子能像狗那样对主人赤胆忠心、忠心耿耿吗?猴子会给人看守家门吗?猴子会守夜吗?猴子会巴结、奉承、讨好主人吗?会拍主人的马屁吗?会给主人撒娇吗?会围绕着主人给主人摇头摆尾地骚情吗?也许猴子会,但由于它聪明得过了头,常常让人感到它没有狗那样让人感到更可爱和更放心。

才买回来的狗娃子,把它放生在庭院里,它总是带着对主人的极度不信任甚至敌意,非常害怕的千方百计地躲避在可以隐蔽的黑暗的人们不易看到它找到它的地方,比如屋子的角落,床子底下,沙发底下,桌子底下,椅子底下……,人们越叫它找它,它就越躲藏越害怕,这时候你就给它在它躲避的地方附近摆放好食物和水,它渴了饿了时就会尝试着吃一点喝一点,慢慢的,它感觉你对它没有伤害的意思,就慢慢地从隐蔽着的地方尝试着走出来,就这样胆子越来越大了,吃的喝的也越来越多了。这样的两三天之后,它就很快地与你熟悉了,一点也不害怕你了,而且总是在身后跟着你撵着你,绊得你简直无法走路,一不小心就把它的爪子踩了,他就“吱”的一声发出尖叫,你被吓了一跳,但它很快就没事了,就又跟着你跑,伴随着你的脚步,就像你的一条尾巴,使你走路不得不小心谨慎起来。当然在这两三天之内,你还得主动地频繁地亲切的常常呼叫着它,最好是给它起一个名字,使它怕你不信任你敌视你的心理越来越快的烟消云散。我给我的黄白混合均匀的狗崽子起名为“小熊”,其实是“枭雄”的意思。这个意思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有的小狗和你熟悉了不怕你了,就用它锐利的爪子扒着你的衣裤上你身,犹如蹬着鼻子上脸一样,任凭你怎样百般呵斥它都不会有丝毫的害怕与收敛, 它肯定是知道你喜欢它宠爱它不会骂它打它吧。有一次大热天,儿子穿着短裤,他在前边走着,没想到狗娃子在他身后用一只前蹄子在他的右小腿不轻不重地抓挠了一下,结果是留下了竖着的一条白印,儿子用水洗后那白印子就消失了,但妻子仍带着儿子去打了狂犬疫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一次,妻子坐在凳子上洗脚,忽然拧过头来一看是狗娃子就大声斥责道“避!”,原来是狗在妻子不注意时,在她挽起裤子的一条小腿上不轻不重地舔了一下。当我们在逗弄狗抚摸着狗时,狗常常用它那温热的湿漉漉的柔软而细长的粉红色的舌头舔舐我们的手,把人舔的痒痒的麻酥酥的怪不好受的。特别是热天,狗最喜欢舔舐人不被衣服遮蔽的裸露的皮肤,比如手、脚、小腿、胳膊等部位,更有一些恋兽癖的女人喜欢诱导狗舔舐自己的敏感部位,这往往不可避免地发生狗与人交配的而人被狗奸的奇怪现象,这种现象古今中外都大有人在。

有人说孤独寂寞的人最好是养一条能与自己相依为命的不离不弃的狗。狗不嫌家贫,这是狗天生的最为人敬佩、钟爱、感动、赞叹的一种品德与精神吧!这恐怕也是人们之所以爱狗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吧!狗的这个高贵的品质与精神常常令人世间的那些嫌贫爱富的男女老少自愧不如并无地自容,这些人简直是连狗都不如。人常说狗大自咬女大自巧,可有些狗从小到大就是不会咬着叫唤,就是说家里来了陌生人或夜晚家外边有什么风吹草动它都不知道咬着叫唤,仍然默默无闻的卧在那里,像这样的狗有人对我说把它杀了吧。但有的非常小的狗在家里来了陌生人之时,咬得很厉害,常常是一边勇敢的前进的咬着,一边又害怕的撤退的咬着,这样的狗让客人感到简直是可爱极了。俗话说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而狗的尾巴则是摸不得的,在你摸它尾巴的同时他的嘴立刻就过来咬你的手了,如果你反应迟钝动作缓慢的话,你的手指就非烂不可,烂了赶快去打狂犬疫苗吧,非得花几百块钱不可。小兵张嘎别出心裁地给狗的尾巴拴了一串鞭炮,点燃后,受到惊吓的狗一下子串到了敌人的桌子上,把敌人正在吃着的一桌丰盛的七碟子八碗的美味佳肴一家伙给踩踏得稀巴烂。

有的狗铁面无私一视同仁的连主人及主人家里的人都敢咬,这就是太凶恶太厉害的狗,常见到这样的狗把主人家里的小孩的手咬烂,有人对我说这样的狗趁早把它杀了吧,还养着它干什么呢?还有人说这样的狗就是欠打,让主人严厉地教训它把它往死里打!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要像驯马那样去驯狗。经过训练的狗就被称之为警犬,常常能帮助公安人员破案并抓获歹徒。君不见,横行天下的不可一世的“二王”不就是被搜山的警犬最早发现的吗?狗的敏锐的嗅觉器官常常令万物之灵的人类自愧不如并无地自容。在没有警犬的时候,人就是警犬,我们必须要树立人必胜犬的坚定信念!不信请看,前方出现险情,哪里来请神探亨特?我来扮,上帝安排的!

小狗不但可爱又很顽皮而且对人非常的依恋。它常常喜欢搬运并咬烂人的鞋袜,常常喜欢把一团卫生纸噙来噙去并撕得条分缕析,还喜欢卧在人的鞋子上撕扯人的鞋带,并把嘴塞到鞋子里,大概是喜欢鞋子所特有的臭味吧,还喜欢把潮湿的地面刨成一个个深坑。有的狗甚至在你不在家时顽皮的卧在你的床子中间。如果你坐在沙发或椅子上,狗就会卧在沙发或椅子下。你如果睡在床子上,他就会卧在你的床子底下。当你坐在小凳子上时,他就会把它的脖子紧贴你的脚面,而他长长的身躯就会与你脚成出头的丁字形卧在你的面前并闭上眼睛。当你坐在桌子前边玩电脑时,他就会不知不觉地卧在你的两脚之间,他的身子是那样的温热,随着均匀的呼吸他的吃的滚瓜溜圆的肚子在小幅度的凸起并凹下,他的双眼是那样的扑朔迷离。在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狗把我跟前撵后。在我一个人在我的房子里上网的时候,不甘寂寞的小狗常常会令人不知不觉的不请自到。每当小狗跑到我的房间与我呆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感到我和他都不寂寞冷清了,这是狗对主人我的依恋,也是我对作为异类的狗的陪伴。路遥不是夜晚独自一人,在万籁俱寂的煤矿的一间小屋里奋笔疾书时,用蒸馍喂老鼠吗?他实在是太寂寞了!而那时那刻,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爱狗的人端一碗饭蹲在地上吃,而狗则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悄地蹲坐在了主人面前,它可怜兮兮地巴望并等待着主人的饭碗,主人发现狗后,就会用筷子抄一蛋饭食丢在狗的面前,狗则不失时机的狼吞虎咽,它竟然没有发现主人把饭都丢在了他的脑袋或者耳朵上。

狼吞虎咽的狗,不管是好吃的还是不好吃的都吃的很快、很急、很香,常常把盆子舔得精光,而且当有另一只狗企图插嘴他的食物时他就豪不客气的凶恶的叫着凶恶的咬着,反正是暴跳如雷大发雷霆。直到另一只狗垂头丧气的灰溜溜地走开。这样的狗谁不喜欢?这样的狗喝起水来那才叫好听呢!狗喝面汤——耍舌头!而有些狗好像没有食欲,用鼻子闻一闻食物就走了,有的狗想吃不想吃的吃那么样的一点点,好像是在吃老鼠药一般,老是吃不完盆里的食物,以至于食物时间一长都变坏了。这样的狗是很难讨主人欢心的。俗话说,人,你不能待他太好;狗,你不能喂得太饱。太好了,是因为你太善良了,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太饱了,它就忘记了自己是狗了。作为人类,一天24小时追求的最低理想,不过是日求三餐夜图一眠;作为狗来说,在吃这方面,它的最低理想不过是主人剩下的残羹冷炙,而最高理想不过是主人奖赏给他的没有多少肉的骨头。至于替主人看家守夜,这是它与生俱来的习性、本能、权利与义务。

狗很像狼,其实狗的祖先就是狼。原始人类打猎时捕获的狼简直太多了,一时吃不完那时又没有冰箱,怎么办?只好把这些狼圈养起来饲养,在圈养的过程中这些狼又不断地繁衍后代,他们的后代子孙经过人的长时间的饲养与驯养,慢慢的他们的凶恶残忍的本性终于变得温顺柔和起来,并且被主人训练的具有了能帮主人看家守夜打猎破案等本事,于是人们就叫他们为“狗”。但为什么今天的狼不能变成狗呢?这是因为远古时期的人们捕获的狼是极其有限的,而还有大批的狼没有被捕获,它们仍然过着野外的野生的狼的生活,他们繁衍的狼的子孙后代一直没有被人类捕获,经过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的不断繁衍终于走到了我们的今天,所以这就是今天的狼没有变成狗的主要的原因。而这样的野外的狼遇到了今天的我们的狗(不是野狗)经过交配繁衍下来的后代,就被人们称作“狼狗”!狼狗不管怎么说它还是狗,不过在他温顺柔和的本性中混合了一些狼的残忍凶恶的性格。据说牧羊犬与羊也可以交配,但不知生下来的是什么东西。据说有些非常凶恶厉害的狗(不是“狼狗”)连狼也敢咬,这样的狗就被人们称作咬狼的狗,常常比喻人类中的非常厉害的出类拔萃的人。不过现在的狼是越来越少了,现在的狼正在走向灭绝和毁灭。

狗在同人熟悉后,在同人的感情加深后,就会非常听从主人的命令与调遣。在野外,狗如果高兴了,就会射出的箭一般围绕着主人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狼奔豕突。狗常常对一些蚂蚁之类的昆虫非常感兴趣,它在庭院悠闲地散步,无意中发现一只黑瘦的大蚂蚁在缓慢的奔跑,于是狗马上就精神紧张全力以赴的对付大蚂蚁,大蚂蚁一下子加速了并挣扎突围,狗用他的吻部按住大蚂蚁,或者用他的一只蹄子按住大蚂蚁,然后又放又按,一边勇敢的按,一边又有所害怕的放,大蚂蚁被他按得死去活来萎靡不振,可狗就是好像不敢吃,他非常奇怪大蚂蚁为啥那么小又跑得那样的快,而且被自己弄来弄去竟然还没有死,可他就是不敢一下子置大蚂蚁于死地,更不敢把大蚂蚁活活地吞噬吃掉,更不敢咀嚼。他更是搞不清大蚂蚁为啥被自己玩了这么久还能急匆匆地挣扎着逃跑。最后他可能用自己的吻部压死了大蚂蚁,大蚂蚁也可能被他吃了,反正大蚂蚁不见了。总而言之,这么大的狗,对那么小的大蚂蚁还是有所戒心并比较害怕的。因为它实在搞不清楚大蚂蚁为何会那么样的勇敢的挣扎反抗而且愈战愈勇直到最后的英勇就义或壮烈牺牲。

我常常想人们为什么那么喜欢狗呢?除了实用价值以外,就是狗这种动物聪明、伶俐、乖巧。狗是通人性的,狗是有恩于人的,老祖先很早就告诉我们,再贫不卖看家狗,再富不离糟糠妻。卖都不能卖,至于杀,那就更不敢了。众所周知,我国回族人不吃猪肉,至于什么原因却众说纷纭,一说是猪曾救过回族人一位祖先奄奄一息的生命,是用自己的乳汁。所以回族人对猪感恩戴德非常有感情,所以从此就不吃猪肉了。另一种说法是牛羊吃草很干净,所以牛羊肉很干净,而猪食性比较杂加之生活习性很肮脏所以猪肉在人的印象中就好像很肮脏,所以喜欢干净的回族人就不吃猪肉了。似乎两者讲得都很有理。让人实在是莫衷一是。

真是无独有偶,在我国东北的满族中也长期流传着一个关于满族人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子不铺狗皮褥子的传说。据说老罕王努尔哈赤在逃亡的过程中藏身于芦苇丛中,而追兵放火焚烧他藏身的芦苇丛,此时此刻的努尔哈赤由于劳累过度却昏迷不醒,跟随他逃亡的一条狗忽然跑到附近芦苇荡的水中沉下身子又飞速地跑过来,围绕着努尔哈赤像一个小碌碡飞快的不停地滚压燃烧着的芦苇,努尔哈赤终于得救了,而舍己救人的可爱的狗却英勇就义了。努尔哈赤追悔莫及感慨万千,为了感谢狗的救命之恩他对天发誓说,以后我若得势一定令我的族人不杀狗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子不铺狗皮褥子……

记得北冰洋岸边也就是北极圈附近的爱斯基摩人常常让受过特殊训练的鹿或狗给他们拉雪橇,而我国东北的满族等少数民族除了让马拉雪橇外,也让鹿或狗给他们拉雪橇,走笔至此耳边不禁想起那首非常好听的歌曲《铃儿儿响叮当》,是美国民歌吧。狗是我国东北少数民族渔猎时须臾不可离分的家畜,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千百年来围绕着狗的饲养与使用形成了非常独特的狗文化。用狗依靠狗打猎追捕猎物,看护家园,用狗拉爬犁雪橇等。这些少数民族饲养狗训练狗将狗视为自己重要的家庭财产,在儿子订婚时还将狗作为送给姑娘的聘礼。由于狗同这些少数民族朝夕相处,所以这些少数民族对狗的感情特别深,一年当中还有专门祭祀狗神的节日习俗。

一条狗大约只能活到13岁,相对于人来说寿命也太短暂了。多么通人性的与人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生灵啊,对人几乎没有什么要求,奉献给人的却是赤胆忠心与忠心耿耿。从古到今还有第二种这样的动物吗?

2021、8、水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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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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