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开沁入卫”的卫辉知府王天爵!究竟何许人?那段历史不简单

反对“开沁入卫”的卫辉知府王天爵!究竟何许人?那段历史不简单


(原碑,局部)


比干庙二门东壁的嵌壁古碑《重修殷太师比干庙记》。文中叙及万历元年(1573)七月,时任监察御史的褚爱所与卫辉知府王天爵趋拜墓下,“纵登祠宇,顾望太息”,提议重葺比干庙。


反对“开沁入卫”的卫辉知府王天爵!究竟何许人?那段历史不简单


(碑嵌于侧面)

比干庙二门之东壁有嵌壁大碑,即卫辉知府张道明所撰《重修殷太师比干庙记》,立于万历三年。小字正楷,工整严谨,秀雅肃穆。碑额有三行篆文“重修殷太师比干庙记”,庄重厚实;两边为云中龙纹饰,飘逸灵动。碑之四周有云饰花纹,布局精美。

文中有句:“晋郡守 王君天爵氏谕之曰:‘此昔忠烈殷太师公墓,其祠因之。今祠圮弗治,殆将及墓矣。守之耻也。’”

这里的“晋郡守王君天爵”就是曾任卫辉知府的吴县人王天爵。

王天爵在任时遇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当时河患不断,难以治理。有人提出引沁入卫,以减轻黄河的来水量。此说风行一时,甚嚣尘上。但一王天爵为首的地方官员认为,卫辉地势偏低,卫河河床狭窄,而沁水湍急,一旦“引沁入卫”,卫河将不堪其负,势必使卫河流域成为汪洋。朝廷派治河官员实地勘察,情况属实,“引沁入卫”之议渐消。可以说,王天爵为卫辉做了一件有意义的好事。


有关卫辉知府王天爵的史料


◇王天爵,吴县人。嘉靖己未科丁士美榜。(《钦定四库全书·江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二)


◇王天爵,吴县人。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钦定四库全书·江南通志》卷一百二十八)


◇王天爵,江南吴县人。进士。隆庆五年任卫辉府知府。(《钦定四库全书·河南通志》卷三十二)


◇王天爵,吴县人。进士。万历年间任贵州副使。(《钦定四库全书·贵州通志》卷十七)


◇王天爵,字子修,直隶吴县人,进士。以监察御史升卫辉府知府。(隆庆)五年任。升广西按察副使。历按察使。政尚简易,不事苛察,百姓安之,为建生祠。(万历版《卫辉府志》卷之七《官师志下》)


◇王天爵,字子修,幼自歙来吴。嘉靖己未成进士,授新建知县。县称繁剧,天爵以平静为理,不严而办。徵授御史,巡视陕西茶马。异时奸商造赝茶以给番,人马不时入。天爵至汉中,监督验试,奸窦屏塞,诸番受茶纳马如故,西宁斗绝。番中称险远,坐法戍者多不至,至辄逸。天爵改用本卫,无勾捕解发之拢,军伍渐充,苑马诸监资用尽仰牧军。天爵令官自设置,奏免牧军积逋千余金。苑马行、太仆二寺岁当入贺,费巨职旷,天爵请如南京诸部例,岁轮一人,遂著为令已。出知归德府,至则葺颜鲁公祠,以劝节义。濒河薪茭之利悉捐予民。丁外艰,后补卫辉。时河决病漕,总河议欲开沁水,由卫河达天津。天爵以为开沁必出怀庆,水湍激,卫当其冲,必且鱼吾民,抗言不可。乃罢。擢广东副使,调贵州,再迁广西右参政,寻擢云南按察使。致仕,归。卒之日,家无余赀,破产以给含殓。(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吴县志》卷六十六上《列传三》)

隆庆六年八月,内抄蒙副使曹宪牌前事。今该本道按临卫辉府新乡县,督同王知府①、知县于应昌②及新民人等郜孟阳等亲诣卫河,沿岸相勘,大约与该府及张同知所呈相同。但事贵集思,民难创始,尤当博访广询以成永赖。为此,仰本府照牌,事理即行。王知府、该县知县于应昌会同士夫乡民及怀庆府再加查议,连前详速并呈报以凭转详③施行。蒙此案验。

先蒙本道批:据本府呈同前事,蒙批依。蒙本府随行知府王关会④怀庆府知府王、督同新乡县知县于应昌、眼同⑤士夫乡民郜孟阳等逐一再加查勘覆议⑥。看得⑦卫之与沁大小悬绝,一以里计,一以丈计,于势委难吞纳。纵使充拓,亦不过止于丈数之间,终无益于翕受盈虚之数。如欲广卫入沁,则自卫辉、大名以东俱当改辟,穷天下之力,竭天下之财,而功有难成者。且沁水性甚狂急,夹带流沙,果使通之,自临清以北亦属河运,冲决淤塞,势所必至。欲杀河南之患而重河北之忧,所关不小。伏望本道转采舆情,特赐转达施行,拟合呈请,为此照详。

蒙管河副使曹会同守巡道呈蒙部院详批:引沁入卫,盖以河南、山东、南直隶沿河运道利害言耳。据呈沁河之身难拓,下流之道难疏,是利害相等也。姑罢之以俟再议,此缴。

又蒙巡抚杨批:据本道呈前事蒙批,引沁入卫,既查不便,候河道详至行卫辉府,晓示居民安心乐业,毋再妄行告扰,此缴。

又蒙巡抚梁批:据本道呈前事蒙批,参详勘议沁卫二河源委利害,极委明悉矣。仰候总理部院详示行,缴。

仍备申呈守巡河北二道知会⑨。


【注释】

①王天爵:字子修,幼自歙来吴。嘉靖己未成进士,授新建知县。县称繁剧,天爵以平静为理,不严而办。徵授御史,巡视陕西茶马。异时奸商造赝茶以给番,人马不时入。天爵至汉中,监督验试,奸窦屏塞,诸番受茶纳马如故,西宁斗绝。番中称险远,坐法戍者多不至,至辄逸。天爵改用本卫,无勾捕解发之拢,军伍渐充,苑马诸监资用尽仰牧军。天爵令官自设置,奏免牧军积逋千余金。苑马行、太仆二寺岁当入贺,费巨职旷,天爵请如南京诸部例,岁轮一人,遂著为令已。出知归德府,至则葺颜鲁公祠,以劝节义。濒河薪茭之利悉捐予民。丁外艰,后补卫辉。时河决病漕,总河议欲开沁水,由卫河达天津。天爵以为开沁必出怀庆,水湍激,卫当其冲,必且鱼吾民,抗言不可。乃罢。擢广东副使,调贵州,再迁广西右参政,寻擢云南按察使。致仕,归。卒之日,家无余赀,破产以给含殓。(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吴县志》卷六十六上《列传三》)

②于应昌:洪洞人,举人。隆庆六年任新乡县知县。明练清谨。擢监察御史。

③转详:谓将案情呈报上级官府。

④关会:行文知照。泛指通知。

⑤眼同:会同;跟同。

⑥覆议:再次审议。

⑦看得:旧时审判案件公文的开头用语。

⑧翕受:合受;吸收。

⑨申呈:呈报。 知会:通知;告诉。


【简析】

本文与隆庆六年六月十三日《议止改沁公移略》相关联。《议止改沁公移略》为卫辉知府王天爵所呈,本文乃“本道”(可能为河道总督)所呈。

隆庆六年八月,河道及地方官按照上级要求,又一次亲临地方,现场考察,得出了“与该府及张同知所呈相同”的结论,即《议止改沁公移略》的结论。但“事贵集思,民难创始”,此干人等又“博访广询”,“再加查议”,得出“改沁入卫”实乃“杀河南之患而重河北之忧”的论断,实际上又一次否定了“改沁入卫”的治河主张。

这些资料都具有史料价值,对研究我国的治河史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同时,提醒后人凡关民生之重大举措,都要调查研究,慎之又慎。

在明清之时,治理黄患实为不易。王天爵等反对“开沁入卫”,并非狭隘的地方观念在作祟,而是从实际出发,为百姓着想,以社稷利益为念,秉承的是忠臣抗颜为国、不计生命的高风,这不正是比干为了社稷的利益甘愿剖心的高尚品德的再现吗?


反对“开沁入卫”的卫辉知府王天爵!究竟何许人?那段历史不简单


(林世选先生题字)



附:有关卫辉知府王天爵的史料


◇王天爵,吴县人。嘉靖己未科丁士美榜。(《钦定四库全书·江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二)

◇王天爵,吴县人。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钦定四库全书·江南通志》卷一百二十八)

◇王天爵,江南吴县人。进士。隆庆五年任卫辉府知府。(《钦定四库全书·河南通志》卷三十二)

◇王天爵,吴县人。进士。万历年间任贵州副使。(《钦定四库全书·贵州通志》卷十七)

◇王天爵,字子修,直隶吴县人,进士。以监察御史升卫辉府知府。(隆庆)五年任。升广西按察副使。历按察使。政尚简易,不事苛察,百姓安之,为建生祠。(万历版《卫辉府志》卷之七《官师志下》)

◇王天爵,字子修,幼自歙来吴。嘉靖己未成进士,授新建知县。县称繁剧,天爵以平静为理,不严而办。徵授御史,巡视陕西茶马。异时奸商造赝茶以给番,人马不时入。天爵至汉中,监督验试,奸窦屏塞,诸番受茶纳马如故,西宁斗绝。番中称险远,坐法戍者多不至,至辄逸。天爵改用本卫,无勾捕解发之拢,军伍渐充,苑马诸监资用尽仰牧军。天爵令官自设置,奏免牧军积逋千余金。苑马行、太仆二寺岁当入贺,费巨职旷,天爵请如南京诸部例,岁轮一人,遂著为令已。出知归德府,至则葺颜鲁公祠,以劝节义。濒河薪茭之利悉捐予民。丁外艰,后补卫辉。时河决病漕,总河议欲开沁水,由卫河达天津。天爵以为开沁必出怀庆,水湍激,卫当其冲,必且鱼吾民,抗言不可。乃罢。擢广东副使,调贵州,再迁广西右参政,寻擢云南按察使。致仕,归。卒之日,家无余赀,破产以给含殓。(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吴县志》卷六十六上《列传三》)


反对“开沁入卫”的卫辉知府王天爵!究竟何许人?那段历史不简单


反对“开沁入卫”的卫辉知府王天爵!究竟何许人?那段历史不简单


反对“开沁入卫”的卫辉知府王天爵!究竟何许人?那段历史不简单


选自:霍德柱地方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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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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