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中的收入有三次分配机会,第三次分配是征收“富人税”吗

这几天,关于共同富裕的话题尤为热烈。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把共同富裕中的第三次分配当作重点,特别是把调节过高收入当作征收“富人税”来理解,这可能出现了理解上的偏差。需要适度纠偏。

首先说明一下,什么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富裕,但,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同等富裕。更不是“杀富济贫”。

其次谈一谈共同富裕中的三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所获得的个人收入。这实际上是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创新致富,共同做大蛋糕。

第二次分配:重在税收调节,指通过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还有社保、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对收入进行调节。

第三次分配:主要指捐赠,基本原则是自愿。

今天,中财办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 不搞“杀富济贫”。这就给那些理解出了偏差的大佬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但不养懒汉,更不会搞“杀富济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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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共同富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结构。从前期情况看,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速远高于低收入群体。这会拉大差距,因此需要通过税收入等方式进行适度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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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个人理解来说,关于共同富裕,有以下四个要点:

1、共同富裕还要继续鼓励创造财富,正如大家日常所说,锅里有了碗里才会有。只有大家多努力,多创新,创造更多的财富,这才是共同富裕的基础。

2、共同富裕不养懒汉,不要认为有了共同富裕,自己就可以不劳而获,等别人来给你均一点,捐一点,或者说分别人一点。这样的想法要尽早抛弃。

3、捐赠等要靠自觉而不是强制。先富起来的一批人自愿进行捐赠,没有强迫捐赠。支持先富带动后富,支持先富捐赠做更多更好的公益。总体来看,我们的慈善捐赠文化正在加速形成。根据中国慈善捐助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企业和其他机构捐赠在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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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同富裕不是“杀富济贫”。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良性的财富循环,让中低收入群体有更多、更好的增收空间,收入向上有可实现的通道。高收入群体能够通过税收捐助慈善等方式回报社会。

当然,共同富裕中,财富是思考的重点,但平等的机会更是重点。正如经济学家马光远所说:

让普通人不需要通过关系孩子就能上好学校,让普通人不需要通过黄牛就能挂上医院专家号,让骑手快递小哥保安都有社保,让领导家的孩子没有任何特权,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步!

不过,从近期实施的一系列民生保障措施来看,教育行业实行了“双减”及老师轮岗试点,医疗上也正式推广试点福建模式,住房上推出了保障房有规范房地产秩序等一系列措施。这些都是大家心中所想,内心所盼。这些好事情都开始一一变成了现实。真好。

就当前的教育减负及生育促进,北京大学梁建章教授在今天的ESG全球领导者峰会上发表演讲时建议,尽快实行“教育资源”的均等化,避免过早教育分层,这才是解决减负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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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建章教授认为,大城市的房价高,小孩的教育成本非常高,先取消中考,来达到基础教育资源均等化的目标。通过改革来提升家长和学生的幸福度,减轻养育成本。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富裕,作为富裕的基础住房、教育都在一揽子解决之中。至于是否取消中考,这个建议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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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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