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政策,每周上5天班、休息2天、每天工作8小时,为什么在执行时,只对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空岗、工作期间做其他与工作不相关的事做处罚?
为什么不对那些节假日加班、工作日加班加点、天天开会、天天迎接检查、天天下基层检查不做处罚?就因为一句工作需要吗?这算不算政策的双标?算不算不公平待遇?
我强烈建议国家加大对工作日加班、节假日加班的惩罚力度,哪个单位的工作人员敢到点不下班,继续在单位加班,直接约谈单位负责人,双倍惩罚!
给老实人留一点最后的生存空间吧!老实人白天干最多脏、最累、最多的工作,晚上还要写会议记录,准备迎检资料,准备明天开会的讲话稿。而老油条确每天上班摸鱼,有任务就推脱,从来不主动加班,从来不主动担责任,从不主动工作,到了年底,却各种要奖励,要升职,不给就各种作妖,真的是不公平!
基层真的是老实人加班加到死,不老实的人闲到死!
有很多人会说,加班就会有奖励啊!那是因为你看到的都是世界五百强什么的大企业,这个社会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没有进大企业的机会!大多数都在底层苦苦挣扎,底层的企业根本不会跟你谈加班费多少,只会谈理想!
记得欧美有的国家法律就明令禁止加班!真的希望我们国家也能够早日步入发达国家行列!
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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