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旗下商标注册申请再遭驳回

最近雷军不太顺心,先是发现“小米汽车”被人先一步注册,而后是Redmi商标申请被驳回,现在又遇到“MIX”商标因为与“魅族MIX”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可见,商标申请是一件颇具难度且对专业度要求很高的技术活,难怪一般建议企业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现在让我们结合小米“MIX”被驳回的例子,事先了解构成驳回申请的要件是哪些,以帮助我们规避风险。

上个月,小米公司注册“小米汽车”商标的时候,发现已有其他企业抢先一步注册了该商标;同月,小米公司的“Redmi”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二审维持原判,虽然该结果不影响“Redmi”商标在手机、家电、智能穿戴等领域的使用,但也导致该商标暂时无法用于办公用品类别。

这还没完,最近小米公司旗下走高端路线的手机品牌“MIX”系列申请注册商标,也遇到了被二审驳回的窘境。

本案的诉争商标是小米注册的“MIX”,引证商标是魅族注册的“魅族MIX”。二者的国际分类都为“9类 科学仪器”,重合的类似群有0901、0907、0908、0910、0912、0913、0921、0922等。

魅族Mix是智能手表系列,2016年8月申请注册。小米Mix手机于2016年10月发布,商标于2018年8月申请。所以,魅族没有蹭热度或恶意抢注商标的嫌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米公司申请的商标“MIX”与“魅族MIX”商标都包含“MIX”,在字母构成、含义、呼叫等方面相近,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小米公司的“MIX”商标与“魅族MIX”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判决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角马知识产权指出,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要构成上述条款规定之情形,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即:一、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标志相同或近似;二、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三、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容易导致相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结合本案来看,“小米MIX”和“魅族MIX”一个是智能手机,一个是智能手表,产品类型和商标名称都如此近似,的确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最终导致小米MIX商标被驳回。

小米旗下商标注册申请再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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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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