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契税法来了,明年买房多交契税是误读?恐怕未必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2020年8月1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提出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新契税法来了,明年买房多交契税是误读?恐怕未必

一石激起千层浪!对此,不少网友理解为买房契税要上涨了,而行动快人一步的售楼人员已经开始用这个消息来“忽悠”大家抓紧时间买房,因为大家现在是按照1-3%交的,如果变成3-5%,那就是多交2-4%,假如一套房按照100万计算,那就要多交2-4万,也是一大笔钱了。

然后今天就看到了多家媒体的澄清报道,文中多援引专家和采访税务总局工作人员的解读,给出的解释是,”目前国内关于房产的契税征收还是参照财税[2016]2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如果具体地方不做出调整,新契税法的出台,并不会影响目前的税率。然而,这个解释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诚然,契税法在税率规定上与原先的暂行条例保持了一致,都是3-5%,但是仔细阅读两部法规,会发现有明显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关键区别在哪里?

免征和减征条款细节区别很大。 暂行条例里规定财政部可以发文确定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现在不可以了,程序上原来地方需要向财政部备案,现在也不需要了。因此最重要的区别就是财政部的权力被取消了,而我们目前执行的税率恰恰是财政部牵头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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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后,现有税率优惠政策能否顺延?

目前很多人在解读的时候都说“大概率”会继续减征优惠,但没有人用肯定的语气,原因就在于契税法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法律效力更强了,地方在确定税率时,约束也多了,比如原暂行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就可以确定税率,但现在还要通过同级人大决定才行,也正因为如此,地方在确定税率的时候自然就更倾向于按照契税法的要求来,而且房地产调控现在实行的是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未来像直辖市这样的城市完全有可能出于调控的考虑实施3-5%的税率,比如上海现在最高已经是4%了。还一点很关键的是关于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就是说拆迁房可以、不可抗力也可以,其他的不可以,那怎么办?只有补贴了,先按照3-5%征收,然后再补贴给买房人,但这中间的差别有多大就不用说了吧。

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距离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还有一年多,按惯例,正式实施前国务院还会发布具体的实施条例,对税法的实施进行详细规定,专家们解读说契税不会上涨,首先是一种“良好”的愿望,毕竟谁都不喜欢多交税,其次也是从实际出发,因为正常情况下会有一个过渡期的,毕竟舆论压力、群众呼声也是必须要考虑的,但从长远看,个人认为按照3-5%征收是大概率事件

新契税法来了,明年买房多交契税是误读?恐怕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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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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