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应届生:你应当知道的几点劳动法知识(赠阅企业用工全套文书)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
夏天,是一个伤感而忙碌的季节。相信各位刚刚毕业的同学,还来不及缅怀伤感,转身就得投入乌泱泱的劳动大军之中了。毕业、找工作、签合同、试用、转正,老板让干啥就干啥,老板要是突然让你走,你可怎么办呢?
致应届生:你应当知道的几点劳动法知识(赠阅企业用工全套文书)

老板什么都不说就让你签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履行的告知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当然,主要是报酬,工资谈妥了,其他的都好说。我甚至见过在签合同之前完全不知道自己工资的应届生——可能5千、6千、7千、8千?老板也没说。老板能不能不说呢,当然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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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虽未直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在告知义务上,用人单位承担的是主动的义务,即不管劳动者是否提出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告知。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被动的,以用人单位提出要求为前提,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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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先试用,再签合同?

老板说,我对你的情况也不了解,要不你先干一段,可以你再留下,咱们签合同。你觉得呢?

——我觉得 不! 行!

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先与员工签订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待到过了试用期,经过考核合格后,再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只有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合同期限才能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约定试用期的前提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明确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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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过了试用期后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的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到期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将被视为已经签订过一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的,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下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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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能约定特别长?到期老板说要延期怎么办?

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应当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对应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至于延长试用期,老板说延长,那就延长咯

但是,员工的试用期延长后,仍然不超过本合同可以约定最长的试用期,单位可以同员工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书,予以变更试用期,这种情况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在试用期内随便延长员工的试用期,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1)超过法定试用期的,将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如果在延长试用期满后辞退的,将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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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很多企业在试用期内并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是在员工转正以后,才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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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可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只有当劳动者严重违反法律或公司制度规定,或者用人单位有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可以解除。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依据岗位要求所提出的具体标准。用人单位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向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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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几种情况:

(1)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假身份证、假护照等个人重要证件;对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有重大出入的;
(2)在试用期间存在工作失误的,对工作失误的认定以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判断标准;
(3)双方约定属于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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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刚刚面临工作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简单总结了几个。如有更多问题,可阅读往期文章,或在评论区讨论,有空会回复,后续也会发布新的文章。

陌生人

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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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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