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辱从侠气游,甘为刀笔吏:汉代游侠阶层的管制与社会舆论的治理

引言

战国侠士,纵横于列国朝堂,游行于市井闾巷,错综复杂的政治局势为他们提供了宽阔的舞台。及至汉初,政权核心的“布衣将相之局”,地方上的诸国分封局面,使得侠士依然有存在和发挥的空间。不过,随着汉政府的削藩和汉皇帝权力的加强,游侠逐渐成为扰乱社会秩序,诱导社会风向的负面存在。

一、汉帝国对游侠的政策

任侠风气及其反映的人情社会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地方基层政权职能,损害了成文法典的权威。当人情关系中的游侠直接参与政治斗争后,其在社会的角色和影响就会成为评价他们的负面要素,游侠阶层欲完其身,便成未知之数。

吴王谋反时,其麾下谋士为其出谋划策;衡山王的谋反计划也得到了门内宾客的支持;梁孝王曾直接派出侠士刺杀袁盎等人。刘邦及文景两帝,先后采取了一些措施限制游侠的发展。汉九年,刘邦“徙贵族楚昭、屈、景、怀、齐田氏关中”。

彼时的侠士不少都用事在贵族门下,迁徙贵族势力会直接影响侠士的生活之本。张耳叛乱后,汉廷对其门客处置优待,“无不为诸侯相、郡守者。及孝惠、高后、文帝、景帝时,张王客子孙皆得为二千石”。通过吸收王侯门客进入官僚阶层,以此削弱他们的关联和在野地位。

文帝时,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废除诽谤妖言之罪。文帝教化政策的目的是“来远方之贤良”,想通过引导民间风气,消耗游侠阶层的社会“背书”。景帝时,“除禁锢”,亦是开放做官门径。

汉初三帝的做法,部分是出于政治目的,部分是想在社会层面引导社会风向和民众价值观,让民众从战国时对信义、勇毅的向往转向学习贤良、方正,这样就进一步挤占了游侠的话语空间。

武帝朝,汉廷延续高祖迁徙豪强的做法,先后于建元三年、元朔二年、元狩五年、元封六年、天汉二年实施大规模的豪强、罪犯、富民迁徙行动。在“徙豪茂陵”的过程中,布衣郭解进入了汉政府视野之中,对他身份的定性和最终处置,宣告着任侠之风在皇权政治下的消退。

卫青认为郭解家资不够迁徙资格,武帝则驳之:“解布衣,权至使将军,此其家不贫”!儒生们了解皇帝的心意,将郭解等辈纳入不法之列,当以严惩。郭解之死,意味着汉帝国将对游侠的突出代表做出直接的人身处置,以强硬的手段削除他们在民间的影响力。

汉武以后,侠者仍存,为数仍众。但单纯依赖武力行侠仗义、横议乡闾者日渐式微,为侠者多“恂恂有退让君子之风”。侠,随时可能成为犯法行逆的代名词,是以“天子切齿,卫霍改节”。惩办豪强游侠之辈,法令既章,行且不实,亦难以教民,故有酷吏之生。

二、武帝朝刀笔吏(酷吏)的兴用

武帝之前,高祖朝有酷吏侯封,文景朝有酷吏郅都、宁成。侯封因吕氏之败而亡,郅都因窦太后遭斩,宁成因外戚之毁徙为内史。至武帝时,酷吏大兴,有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舒温、尹齐、杨仆、减宣、田广明等,上陵公卿,下治群豪。酷吏所辖地方,多道不拾遗,豪民侧目,社会安定的同时,亦反映着帝国用法益深。

酷吏,是急法严刑、穷治狱事的执法官员,是治法用刑的官僚群体——刀笔吏中的特殊一类。掌握修正文书的权力和技能,是刀笔吏的特征之一。先秦的文书分为文、史两种,而又有不同的职官分别任事。治史者为史官,修文者为法吏。

秦汉的刀笔吏,不同于治史之官,为处理行政官文的专设;具体到国家治理而言,刀笔吏就是依据国家定于简牍行于天下的法令,从事奏谳决狱之事的专门性官员。

刀笔吏有强烈的群体特征,突出体现在他们可以依据法律。更大一点范围来说,通过揣摩皇帝之心意,对现行法令拥有相当程度的解释权和执行权。他们在社会各阶层拥有着极高的权威,这种权威不会因为他们官级的大小有所损失。

刀笔吏在秦朝的存在曾引起汉初统治者的反思和排斥,刀笔吏争着以办事急快和督察苛刻攀显其能,但是这样导致的问题是行政中只剩官样文章,刀笔吏在实际执法中不会保留一点仁慈实情。

尽管如此,法令依旧是大一统国家的必要制度,熟悉法令、执行法令的官员依旧是统治者需要借以维护统治的人才。萧何“于秦时为刀笔吏,录录未有奇节”;张苍“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萧何、张苍任刀笔吏的经历,为他们在汉初的国家制度设定、法令修正施行积累了经验,这些也是他们能够进入汉帝国权力核心的原因之一。

《酷吏列传》记载:“(赵)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上以为能。”

刀笔吏和酷吏不是完全等同的两个概念,两者是关系的整体和部分;然而,在司马迁和班固的描述中,越来越难以区分这两个概念。

刀笔吏积劳累功,迁居髙位,终多成“酷吏”,这实际反映着帝国对知法用法官员的肯定,亦是帝国厉行法治之必须。汉初,关中地区经过几次大规模的徙民,侠风日起,“豪杰则游侠能奸”“浮食者多”。为了遏制任侠之风,重塑法治权威,酷吏之用在汉初愈演愈烈成为必然。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酷吏往往也具有任侠习气,他们或少年为非法,或得势后妄为,不过武帝任用酷吏的本质就是为了以暴制暴,以强抑强。

三、时政谚谣、诗歌的合理与非法

汉初的人情社会特征的表现,包括社会品评影响一个人的声誉,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等等。随着汉帝国对游侠采取管控措施、任用一批急法专能的酷吏,社会舆论的批判功能逐渐被官方的价值规范取代,表现在社会层面,就是先秦时流行的谚谣、诗歌,将因皇帝的主观意志在传播方面受到限制。

秦始皇创设的禁言制度,随着汉武帝皇权的加强而最终成为大一统中央政府社会文化政策的重要一项,并成为汉武帝用以打压地方诸侯王、统一思想文化领域的重要工具。

秦汉之际,政局多变,人物荣败不计其数,这期间也诞生了许多政治歌、谣,其中以项羽、刘邦之作为首。汉初的诗歌作品大多散佚,而作歌、传歌的现象在史书中屡见不鲜。战国秦汉的思想家们一方面劝告君主要谨慎对待民意,关注社会舆论;另一方面又认为君主要摒弃非善之言,做到明断。

凡流言、流说、流事、流谋、流誉、流想,不官而衡至者,君子慎之。

秦时,法出令行禁止,不容他议。早在商鞅变法时,议论新政的民众就被斥以“乱化之民”而外徙边城,此后民莫敢议令。秦始皇对涉及政治的言论严查严惩,其求药不得,而方生逃匿,最终以“为妖言惑乱黔首”的名义,坑杀方士四百余人。又因“始皇帝死而地分”的谣言,始皇帝杀掉了坠石附近百姓。

汉朝先后废除了“挟书律”、妖言令、诽镑罪,但从史料记载来看,因言获罪的政治案终西汉一朝并不少见。汉文帝虽然废减肉刑,但地方诸侯或列侯一旦事涉“妖言”,轻则被贬为庶人,一无所有,重则家族、宾客无一幸免。穷治口舌之罪,成为汉政府对待地方政权屡试不爽的集权工具。

到了西汉后期,这种政治手段又被用来处置集群结党发声的士人,造成党锢事件。讹言莫惩,而流言可畏。秦汉之际出现了许多预测型的谚谣、传说,这些简短有力的话语深入人心,凝结某—政治团体的共识,引导民众追求谣言中的目标;其中有一部分被时间验证为真,也有一部分虽是后人补撰,仍能反映一定的社会思潮。

结语

武帝朝,淮南案发,吏因淮南王所作书文“荧惑百姓”而穷治其狱,其门客因“妄作妖言,谄谀王”受株连者无算;衡山国内“怵于邪说”,株连者亦众;及至巫蛊之祸,相互告发,彼此牵连,死者以万计。因言治罪,必将会使士人噤声,而民众避之不及。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

[2]班固.《汉书》.

[3]范晔.《后汉书》.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刀笔   游侠   酷吏   侠气   妖言   侠士   帝国   法令   汉代   管制   耻辱   阶层   民众   社会舆论   政治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