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被摸醒,以为是丈夫回来了,一睁眼却发现是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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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是我老公,才开始迎合他的,没想到...”江苏的王女士哭诉着说,究竟王女士将谁错认成老公了呢?我们一起来看。

【以案释法】

王女士居住在江苏一个普通的小区。平日里,王女士的丈夫经常外出离家,所以王女士和自己的丈夫总是聚少离多,但是王女士和丈夫的关系确实很好,所以每次丈夫要回家的时候,王女士总会睡在床上,悄悄的等待丈夫。

这一天,丈夫像以往一样打来了电话,告知王女士,今天他可能要回家。王女士早早的就躺在床上,希望自己可以等到丈夫。但是让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等到很晚的时候,丈夫还没有回来,所以王女士直接半梦半醒的在床上睡了过去。

啪的一声,窗户声传来了一声轻响,但这声轻响,显然没有惊动王女士。从窗户中小心的翻过来了一个男子,男子看了几眼王女士,然后小心翼翼的爬到了王女士的身边。

王女士发现自己身上好像多出一个人,但是王女士却以为这是丈夫回来了,所以王女士并没有在意。

小偷就趁着王女士迷惑的状态,直接提出要和王女士发生关系,王女士觉得自己的丈夫嘛,想发生关系肯定可以啊,所以直接半推半就的和小偷发生的关系。

等到第二天,王女士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的枕头旁边睡着一个陌生的男子,王女士十分的惊恐,但是这时候这个男子却直接威胁王女士,只要王女士答应加他的联系方式,那么他不会对王女士做出什么事。

王女士觉得对面是个人高马大的男子,以他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摆脱这名男子,所以王女士为了保险起见,答应了和这名男子加联系方式。

不过等到这名男子离开之后,王女士立刻前往派出所报警,再加上这名男子离开时留下了联系方式,警方很容易的就找到了这名男子的踪迹,最终把这名男子缉拿归案。

和人发生关系,甚至还要和人家有更深的联系,要了联系方式,这种行为哪怕是强奸犯,也很少有人做。

【以案释法】

最终,在法院的判定下,认为这名男子利用王女士当时神志不清的状态和王女士发生的关系,为强奸罪。

事件传播到网络上后,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的网友站在王女士的一边,认为小偷就是趁王女士神志不清,强行发生关系,但是也有的网友质疑王女士是不是半推半就,毕竟哪有人会认不出自己的老公呢?

网友们的说法都有,他们自己的道理,接下来就由笔者带大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这起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王女士把小偷误认成了丈夫,而小偷则是趁着这个机会和王女士发生了关系。

这起事件主要有以下几个争议点,小偷犯了什么罪?王女士当时一时模糊之下,答应和小偷发生关系,是否可认为是自愿?法院最终的判定是否合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手段或者其他手段胁迫,诱骗和妇女发生关系,违背妇女意愿的,即为强奸罪。

在这起事件中,虽然小偷并没有用暴力手段胁迫王女士和他发生关系,但是小偷利用了当时王女士神志不清,甚至王女士把小偷误认成了她自己的丈夫,所以才和小偷发生关系。

从这一点来说,虽然小偷没有用一些别的手段诱骗王女士,但是小偷还是趁人之危并且从小偷爬上王女士的床来看,小偷确实有强奸王女士的想法在的,再加上小偷,当时应该已经察觉出王女士把她认作了自己的丈夫,因此小偷的行为确实是强奸无疑。

那么,王女士当时迷糊之下,愿意和小偷发生关系,是否是自愿呢?答案是肯定不是,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即是指发生关系是妇女从内心认同并且自愿发生关系的。

但是在这起事件中,王女士是因为搞错了对象,她只是想和自己的丈夫发生关系,并没有想和陌生的男子小偷发生关系,所以从这一点来说,王女士和小偷发生关系并没有自愿,是违背她的意愿的。

那么,王女士第二天自愿加联系方式是否可认为是自愿表现呢?但是肯定也不是,王女士加小偷的联系方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自保,而不是说想和小偷有进一步的联系。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王女士的行为肯定不是自愿行为。

在审理的时候,小偷一直辩解道,当时他并不知道王女士把他认作了王女士的丈夫,他认为,王女士是自愿和他发生关系的。

但小偷的说法极其没有客观依据,因为一开始的时候小偷说他把王女士认作了自己的妻子,但是事实上小偷根本没有妻子,再加上小偷之前爬王女士床的行为,可以证明小偷确实有和王女士发生关系的想法。


发言最终的判定以十分的合理,而案件中的男子也即将为他自己偷盗以及强奸的行为付出自己的代价,希望最终法院可以做出公平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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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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