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年间,陈奉古在贝州(今河北清河县一带)做通判,一名士卒抓获了强盗,强盗的母亲冲上来想要抢夺,士卒阻挡过程中抢到的母亲被推到在地,第二天死了。
该名士卒随即押进官府,判决以斗殴致死,要在市上处死并陈尸示众。
陈奉古看到判决后,提出不同意见,说道:抓捕盗贼的士卒有防止其逃跑的责任,捕获了盗贼有人去抢夺,依法应该捍卫。捍卫过程中致使他人死亡,却以斗殴致死论罪。如果这样处理的话,就会使看守的人不能管制盗贼了。杀掉一个无罪的人而鼓励抢夺生事,不可以这样做。随即具情上秉。
答复很快下来,收回原来的判决,改为责打杖刑。
人人都赞叹佩服陈风骨的见解正确。
胖书童:北宋距今已有近千年了,当时人的识见仍值得我们学习,司法判决以是非为标杆,决不能和稀泥。
小叶子:是啊,见义勇为却被判定为互殴,只会助长歪风邪气,刚刚发生的高铁女生时间,又是如此,显见的不公,顽童做错在先,恶家长打人骂人在后,弱女子反击,却被定位互殴,这是哪门子的法律?
胖书童:听说高院已经在给出解释,是非明确的前提下,受害方反击不算互殴,曙光显现。
小叶子:实践中发现政令的错误,要及时的更改,切不可死要面子,想一想,政府的公信力,民众的利益,都比面子重要。
胖书童:百姓冷暖才是政府最应该关心的的面子,百姓过得好政府有面子,百姓过的差政府没面子。
页面更新:2024-02-09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